在中国现时的地面,谁最适用“颠覆国家政权罪”?
网上就一个话题争论最多,冲撞最烈的,莫过于“普世价值”了。其实那些看见“普世价值”四字就跳脚,听见“普世价值”四字就骂娘的“好汉”们,最有代表性的大概也就是五位:司马南、石华宁、王世保、乔宽以及最近露面较少的“智者”。如果再针对他们的“大作”细细推敲起来,还能看出这五位之间也有些微差别:
司马南,就好比“文革”时候臂挎“×××造反团”的中学生,除了读过“两报一刊”几篇批判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雄文,挎包里装着一本《毛主席语录》,会背诵几首毛主席诗词外,苦无学术功底,却每日里雄赳赳、气昂昂地到处找人“辩论”,梦想让“光燃无际的毛泽东思想”照遍全球。遗憾的是,由于知识理论的先天不足,其所有大作中翻来覆去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中那么几件破烂武器,行文往往逻辑混乱、语言干瘪,读来索然无味。
相比较司马氏,石华宁、王世保就显得“功底”深厚得多了,他俩倒很像是那个时候的大学生红卫兵头头。这种人一般场合臂上已经不扎“红袖章”(扎袖章的一般都是喽罗),胸中除了和司马氏一样武装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还读过《资本论》、《列宁选集》再加上《毛选》。反“普世价值”的文章写来却也“头头是道”,尚能见到一点儿“理论功底”,只是有点儿遗憾的,就是“批判”普世价值的理论,无论多么高超的写手,还是离不开“阶级斗争”这根棍子,于是也就怎么也摆脱不了专制和血腥气。
到了近来已经很少露面的乔宽、智者那里,就显得比较“堕落”,已经就是“文革”时代的社会闲散,混入“造反有理”队伍里面的“二流子”,已经根本不讲什么辩论,不写文章,只是手提“钢钎、镐把”,臂缠红袖章,大街上只要见到“不同观点”的别派,一律家伙招呼!到了“博客”里,只用骂人、威胁代替了彼时的“钢钎、镐把”而已。
细细品味王世保与石华宁的区别,则王世保很有一点儿的行文“讲理”的味道,而石华宁则更多了几份“阴险”和血腥。前几天,有一些知名“博客”作者共同签名了一个什么“宪章”,可惜本人没有见过,不过倒是看到了石华宁的一篇文章,好像在提醒当局赶快把这些签字的人按照“颠覆国家政权罪”抓起来。看了石氏那篇文章,让我想起鲁迅先生说过的,在上个世纪上海滩,有一批人专门拿进步青年的鲜血“染红顶子”:向当局高密说某某青年腋下夹着一本“什么什么斯基的书”,于是第二天人就没了!过了数日,石氏又将《刑法》中关于“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条文搬到了网上。本人虽也多次“普法”学习过,却向未认真留意过这个“颠覆国家政权罪”,拜石华宁辛苦,倒是细细读了一番。细读之下,本人有了重大“发现”,原来我们中国现时还真的有一些很是适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家伙们,粗略统计一下,大概有以下五类:
第一类是“权重贪官”。所谓“权重”单指全部掌控了一地方、一部门行政、党务及财经、甚至司法权力的贪官,如“×长”、“××书记”以及大型国企的“××总”等等,至于利用职权贪污的什么会计出纳、采购等等不在此列。他们在一地、一部门嚣张跋扈:台上人前,他们满口“三个代表”、“八荣八耻”,好话说尽;台下人后,他们男盗女娼、贪赃枉法,坏事做绝!将国家政权或国有企业攫为私有,为一己谋私,他们的行动,早已超出“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已经是在该地、该部门、该企业完成了对“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的颠覆。所以对这一类“贪官”完全应该再加上一条“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指控。
第二类是“某些媒体”。某些媒体占据人民用纳税的血汗钱供养的位置,却背弃新闻职业人的道德,将新闻当作“电视剧”策划,将“实事报道”当作小说演绎,对成绩无限夸大,掩盖社会矛盾,蒙蔽党和国家领导们的视线,误导国民受众,使领导和国民作出不正确判断,从而致改革并致国家利益于危险境地!其结果是,给党和国家抹黑、降低党和国家的威信,严重损害国家根基。其表现完全符合“司法解释”中关于“无中生有。捏造虚假事实,迷惑群众”等要素。
第三类是“无良专家”。有些人头顶专家、学者的桂冠,不思报效国家和人民,不是从客观现实出发总结和发现指导实践的正确理论,为党和国家领导当好参谋,却只是充当某些贪官、昏官的传声筒,根据这些“领导”的授意和喜好,演绎和编造理论,专事领导意图的“阐释”当作“科学发现”,表面上好似维护领导脸面,实则完全是在“煽动、教唆”党和国家领导、国民在错误的道路上“一条道跑到黑”,从而达到“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因此他们也是最为符合“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一类人。
第四类是“跋扈昏官”。这类人最为“典型”的当属辽宁西丰的张志国,深圳海事局的林嘉祥。他们占据一地方、一部门要津,却不知道手中的权力那里来的,张志国言:给我抹黑,就是给西丰抹黑;林嘉祥说:人民“算个屁”!在张志国那里,完完全全就是“朕即国家”的翻版。中国第二代领导人,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自承是“人民的儿子”,到了林嘉祥那里,“人民”却成了“屁”!这要是放在“老佛爷”那个时代,就该拉出去“咔喳”了。现在他们都符合“颠覆国家政权罪”司法解释中圈定的“地方窃据党、政、军重要职位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野心家、阴谋家”的标准。
第五类是“卫道狂徒”,即司马氏这一类人。中国的改革开放走过了三十年,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也存在十分严峻的现实矛盾。而解决这些矛盾的唯一良方就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已经是全党、全民的共识,已经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历届党代会和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肯定;历届党代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早已摈弃“阶级斗争”理论,代之“依法治国”,和谐社会。可是到了司马氏一类人手里,却依旧手提“阶级斗争”大棒,动辄入人以罪,对于党的总书记、国家总理早已肯定的“普世价值”和“人权民主”信口雌黄,表面上他们打着维护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旗号,实则误导国民尤其是涉世未深的青年,继续走“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阶级斗争”老路,意图摧毁全党、全国人民辛辛苦苦三十年改革开放成果。这些人才是妄图“颠覆国家政权”的罪人。
汗,博主不在国内吧,在国内迟早被软禁。
hao
古今中外哪位领导人说过“普世价值”一词,请博主举证。
理直气壮,好!
拜读
孙先生高见,非常恰当!
好文,拜读。
明言观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