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陈水扁案又面临一个关口,换了法官的台北地方法院是维持无保释放的原判,还是当庭收押他,再一次牵动世人的目光。
其实在我看来,这次的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接下来的审判能否真正体现正义的原则,而不是被政治影响或操纵。
毋庸否认,不管陈水扁贪腐案的证据多么确凿,由于陈水扁的身份象征,由于台湾社会的“统独”对立情绪,从一开始,陈水扁案就不是一个单纯的贪腐案,更是一个政治案件。
在台湾,有一部分坚硬的“台独”分子是不在乎陈水扁贪腐的,他们视他为自己人,视他为“台独”的领头羊。只要他坚持“台独”的理念,那么这些群众就会忘记是非观念,就会誓死捍卫他。
在这个问题上,只要立场一致,就没有道理、原则可言。
相反,在另一部分群众心里,陈水扁早就被“判刑”了,在他2000年上台时,在他2004年继任时,在他流露“台独”理念时,他在这些群众心里,已经是“罪人”了。这次的贪腐案爆发,不过是加重了陈水扁的“罪孽”罢了。
因此,我们已经看到并将继续发现,不管是特侦组的检察官也好,还是周占春法官以及继任的蔡守训法官,不管他们对扁案做出了怎样的侦办和裁决,都一定会令一部分人满意的同时,而令另一部分人反对。
这就是台湾社会的特色,政治化太严重,严重到任何方式和手段都难以消解。面对一个泛政治化的社会,司法同样也难有作为,要想通过公正的裁决令心结打开,矛盾化解,社会和谐,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陈水扁案之于台湾社会,可谓是世纪大案,前无古人,后极可能无来者。这不是一桩当下可以达成共识的案子,必将影响台湾社会深远,必将在历史长河中接受拷问。
所以,我建议,侦办、审判扁案的检察官和法官,应该跳出当下的政治环境,不用在乎大众的声音,心怀向历史负责的态度,独立依法办案,实现法理上的充分正义。
此外,一时的褒贬毁誉,不必过分在乎,一切交由历史去评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