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什么也不要拆民心
全国各地因为城市旧房拆迁引起的意外事件时有报道。有拆迁户自焚,拆迁工作人员被打死,有北京“民主式”投票拆迁的闹剧,广州拆迁户向执法人员泼浓硫酸,政府热衷于参与行政裁决等等,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更是名扬四海,冲出亚洲走向世界。实际上这些事件我们在事前工作做细一点,属于商业开发的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公平交易的原则,属于公共设施建设的依照国家相关法规统一标准和尺度,我想老百姓是能够理解的,世上哪有什么不讲理的人呀,只有自己不讲理看别人都是那么不讲理。老百姓都是通情达理的人!
重庆九龙坡的拆迁事件,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在了被拆迁的“钉子户”,并冠以“最牛”的雅称。那家人真的是“钉子”吗?我看倒未必。从法律角度上看,人家只不过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已。实际上,我们更应该关注事件的另一方——开发商,要说牛,那才是真正的“最牛”开发商,开发商连拆迁最基本问题都没有解决,他是怎么获得开工许可的,凭什么断掉拆迁户的用水、用电和道路通行?我们再看看广州拆迁引起的泼硫酸事件吧,既然双方没有签订好拆迁协议,凭什么就去拆别人的房,还有法律、公理和正义吗?私自拆别人房屋,依照法律,被伤害人完全可以采取正当防卫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用说泼硫酸,就是用枪打死几个那也是正当防卫,最多不过是防卫过度罢了。
《物权法》颁布并实施已久,依照法律要求,如果出现拆迁争议事件,完全可以参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何必把事情闹到硬要杀人放火、鱼死网破的地步呢?如果可以有法不依,国家在制订和讨论这部法律时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耗费的时间之长也是中国制订法律的一个之最,那是否我们可以看成是政府在拿纳税人的资金和公民权力开玩笑呢?我想肯定不是。政府是想通过这样一部法律真正起到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保护老百姓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我们的一些开发商的法律意思之淡薄,达到令人吃惊的地步。老百姓何“牛”之有,你们才是“最牛”。
旧城就非得要拆吗?现在很多国民去过欧美国家旅游,回来以后无限感慨:世界上最漂亮的城市在中国,宽阔的马路,优美的绿化,到处都是高楼林立,晚上流光溢彩。国外很多城市破旧房屋比比皆是,街道狭窄,没有几栋像样的高楼。一个同事去日本回来后第一句话就是,深圳比东京漂亮多了。实际上这是城市建设理念的差异,国外城市建设者认为每栋楼记录着一段历史,与其去拆除不如进行必要的保护维修,当然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思想深入人心有很大关系。旧城就非得拆迁吗?变旧城拆迁为旧城维护未尝不可呢?
随便到网媒搜索,关于拆迁事件引起的网络争议充斥其间,很多网民在里面群情激愤,一边倒的批评政府权力部门和开发商。我们不排除网民对事件本身不了解和“仇富心态”引起的一些过激言论,但我们纵观历史,哪次重大事件不是先从“民议——民怨——民愤”而一发不可收拾的。“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政府部门在关注网民讨论拆迁事件言论的过失时,更应该去探究网民为什么会有这样议论。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正如胡锦涛所说,经不起任何折腾,国家和民众需要一个健康有序的生存发展环境。
拆什么也不要拆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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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你们不要看错了,政府和开发商一条心,都是为了钱,折了民心又怎么样。现在地方政府不折就沒政绩,沒政绩怎么升官。
河北刚来个省委书记,不干别的,先搞拆迁.造成民怨......结果闹出了三鹿事件.到是国际驰名啊.... 强烈建议.全国各省都让这样的人当书记,那老百姓的日子就更"好过了".中国一年内就是世界第一.........
拆什么也不要拆民心!河北省的三年大拆,三年大变样,不知道能够拆出多少最牛开发商和最牛政府官员以及最牛钉子户。让我们拭目以待。
一言击中要害!拆什麽也不能拆民心!当代官员的心态全变了,只认钱,心里没有老百姓!
打倒贪官污吏,打倒腐败分子.人民万岁!
团结就是力量,全中国正义之士,联合起来,同反动的贪官污吏作坚决彻底的斗争.
沈阳市可以说是古城,现在也可以说北震后重建的唐山还年轻。要想看三十年以上建筑,真挺难。就连近十几年的沈阳标誌性建筑《辽宁体育馆》、曾为中国足球冲出亚洲鉴证的《五里河体育场》、曾为沈阳骄傲的高档娱乐、戏水的《夏宫》。都中年早逝。 孩子们经常问家长:什么是有轨电车、无轨电车什么样?这些环保、节能交通工具,沈阳早就无踪迹。 沈阳一会是这个廊,一会那个廊。只要叫上“廊”,管他什么样建筑,不论什么时候建的一律扒。所以沈阳只见烟囱似的高楼,不见古老沈阳痕迹。有多少是保护性建筑象《沈阳纺织厂》扒了,在舆论压力下又重建。领导只为自己树政绩,不为爱护古迹而再做贡献。但愿《沈阳故宫》、《北陵》别在划为“廊”。
政府和开发商一个是狼一个是狈房地产都这样了还一个在表一个在演
政府和开发商一个是狼一个是狈房地产都这样了还一个在表一个在演___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