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轻微违法,现场执法的交警可以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交警执勤执法,要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的语言,不得呵斥、讽刺当事人;考核评价交警执法工作,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全国交警执勤执法有“新规”。(法制日报2008年12月31日)
出台这样的新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达到交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目的。对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和愿望充满期待。
不过,对于这样的规范能否得到落实,本人还是有些忧虑,毕竟关于这样的规定,以前的各种规定和要求本身就有,只是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而已。特别是关于“罚款指标”一条,恐怕就只能是说说。而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交警执法的问题,取消“罚款指标”又是最最关键的,否则就可能流于形式,最终不过是场文字游戏罢了。
这里让我想起去年的一个故事,那是一位长途司机的真实遭遇。这位长途司机跑的是货运,常常是南来北往的跑,照他的话说,过去最担心的是“车匪路霸”,担心他们抢劫,现在最担心的是交警,担心他们罚款“打劫”,有时一趟跑下来,罚款单都是厚厚一摞,而送出去的红包和香烟就不用说了。
一次,已经是深夜凌晨2点了,还是在冬季,这位司机开着车驶进了某小城市,刚刚一进城,就暗暗叫苦,原来前面发现有交警查车,这让他始料未及,毕竟这样的情况太少。交警一抬手,他连忙下车,一边给交警塞包包烟,一边陪着笑脸,“你们交警真是辛苦了,大冷天的,这么晚了都不休息,还在执勤!?”当时有位交警回答得很韵味,指着不远处一栋没有竣工的高楼调侃道,“看到没有,那栋高楼的‘衣服’还没有脱下来,不辛苦点行吗?”当时还听得司机云里雾里的。
后来,他明白了,那栋楼原来就是正在修建的交警办公大楼。他告诉我,现在跑长途没什么意思,不超载吧,没钱赚,涨价吧,人家货主不干,反正多的是人敢超载;超载吧,交警到处查,反正只要查,没有一个货车不超载的,而交警一律就是交钱放行。最近,我服务的那个厂干脆和沿途需要经过的交警队定了个协议,每个月固定给多少赞助,准予通行。
我曾经和在交警工作的领导谈起创收之事,他也是无可奈何。上级规定是规定,可是在下面行不通。就拿罚款指标来说吧,你如果一取消,下面有些就是该罚款的都不会罚款了,而财政又吃不消了,逼着你订罚款指标,如此必然也会导致交警违规,而因为是为了完成收入,又有哪个领导会为此去追究违规的人和事呢?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些年来,我们交警没有得到过财政的一分拨款,相反是我们每年给财政交钱。其实,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必须要从工作机制、考核机制、财政机制和监督机制等等各个方面去综合解决,否则只能是走个形式而已,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唉中国真怪呀难道公务员工资就这样来的吗
罚款定指标,肏,不考虑原由喔,有才!!
罚款有指标了现在大家都知道,但是刑事案件、治安安件都有指标,大家知道吗?也就是说一年要抓多少人都是定好的。嘿嘿,
苛政猛于虎啊!!!
苛政猛于虎啊!!!
不把老百姓骨头的油刮净,就是ZF的无能。
罚款有指标了现在大家都知道,但是刑事案件、治安安件都有指标,大家知道吗?也就是说一年要抓多少人都是定好的。嘿嘿,都知道,
我们抚州的交警也是一个样,罚了钱就可以走,而且一个市区就有上百个临时工交警,就是摔跤都会跌到交警身上。
只有依法治国才能根本解决此类问题。但是,法在哪里?
天下乌一般黑,物价涨跟他们有直接关系【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