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忘却就忘却
作者:曾水龙 时间:2007年3月18日
很多人在评论《庄子》中所提到的“得鱼而忘筌”、“得兔而忘蹄”、“得意而忘言”行为时会带着批判的眼光,从而认定那等同于“过河拆桥”,等同于“忘恩负义”,等同于“忘本弃根”,认定那是罪不可赦的行为,我却不以为然。字面上看,前者与后者都属某种“忘却”或“遗弃”的行为,似乎可以同案论罪,但只要深入理解,不难发现将前者等同后者论处实在是上纲上线。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诚然,我们不能过河拆桥,毕竟桥就是搭在河上的路,或许是过河的毕经之路。如果我们过了河就忘却桥曾帮我们过河的重大作用而毫不犹豫地把桥拆了毁了,那下次就可能过不了河了。就算我们自己确定以后不用再经此桥过此河,也应该为别人着想一下。我们也不能忘恩负义,毕竟知恩报恩、知义报义应该是做人最起码的品德。俗话不是早就说了嘛:“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更不能忘本弃根,否则就无立足之地,无生命之源,就像一棵树,没有根,怎么活?所以,诸如“过河拆桥”、“忘恩负义”和“忘本弃根”等行为确实罪不可赦,应该严加苛责。生活中不该忘的就不能忘!我们不能在朋友帮我们渡过生活难关后忘掉朋友的扶助之义,不
然而,“筌”,或许捕鱼之笼而已;“蹄”,捕兔之网而已;“言”,话语而已。我们怎能将它们和“桥”、和“恩”、和“义”、和“本”、和“根”等同而视,相提并论?“筌”多的是,“忘”掉了这个鱼笼子,要用的时候很容易就可以获得很多别的鱼笼子。“蹄”也多的是,“忘”掉了这个网,要用的时候还有很多别的网。“言”更多的是,忘掉这句“言”,还有很多“言”可以去表达那个“意”。把那些“筌”那些“蹄”那些“言”忘掉有什么大不了的?能算是触及“恩义”?能算是动摇“根本”?
事实上,生活中很多事情,可以忘却就忘却!我们不可能也不需要把生活中所有的人和事都谨记于心。我们可以忘却一些烦恼,就把那些烦恼忘掉;我们可以忘却一些错误,就把那些错误忘掉;我们可以忘却一些遗憾,就把那些遗憾忘掉;我们可以忘却一些痛苦,就把那些痛苦忘掉;我们可以忘却一些失败,就把那些失败忘掉;我们可以忘掉一些罪过,就把那些罪过忘掉;我们可以忘却一些噩梦,就把那些恶梦忘掉;我们可以忘却一些邪念,就把那些邪念忘掉。忘却那些无用的不美好的事物之后,或许我们的思想会变得更加开阔,我们的情感会变得更加真实,我们的头脑会变得更加放松,我们的心灵会变得更加纯洁。
对于那些有用的美好的事物,我们同样不可能也没必要全部收藏于记忆。当花儿已经谢了,你不需要总是回忆花儿的灿烂,可以转而去品味果实的甜美;当树叶已经枯萎,你不需要总是留恋树叶的苍翠,可以转而观察泥土的肥沃;当鸿雁已经掠过,你不需要总是仰望天空追寻鸿雁的倩影,可以转而平视天边的晚霞;当彩虹已经消失,你不需要总是低头叹息,可以转而俯卧草地,嗅一嗅下草的气息。当心爱的人已经远离,你不需要总是埋头哭泣,可以转而唱响新的旋律、、、、、、
就算是那些曾经给过我们帮助的人和物,我们也不可能一一记住。难道我们要记住生命中所有给过我们鼓励的人?所有帮我们指引过路的人?所有帮我们解过疑难的人?难道我们要记住生命中所有给我们遮过雨的伞?所有给过我们温暖的衣物?所有给过我们休憩的凳子?我们怎么可能将所有替我们钓过“鱼”的“筌”全部收藏?怎么可能将所有帮我们捕到“兔”的“蹄”全部回收,怎么可能将每句存“意”之言都记下来?
可以忘却就忘却吧,生活或许会更加轻松,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