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改变我的生活——院魂
死者,张四维。现年,36岁,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于2008年5月6日在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做右肾结石手术(结石:0.8*0.6cm),死于手术台上。事发过后,院方领导仗着后台硬,不理不问,不给家属一点人性化的慰问,安抚,没有一点解决事情的诚意,并随意调动警力镇压家属,关押扣留家属,拨打110威胁家属,想不了了之。
事实和理由:
张四维(我老公),祖籍,四川荣县,普格县螺髻山中心校的一名教师。是五十年代内地支援凉山建设的老教师子女,无权无势几代人在凉山普格教育一线默默无闻地工作,在凉山的亲戚很少。
2008年5月6日,我老公在术前通过了院方的各项检查,被安排在8:40进手术室做手术,谁想到自己大步流星地走进手术室,却死在手术台上,连手术台都没下。在长达五个小时的手术期间:第一种手术失败,院方未给家属下任何病危通知书;并未通过家属同意.签字.擅作主张转为第二种开放式手术;且还私自作了右胸腔引流术;人死后,不给家属下达死亡通知书,把尸体推到重症监护室,并作加呼吸机抢救的假相,等家属明白过来,主治医生.麻醉医师早已溜掉,死者就毫无尊严.一丝不挂地躺在手术架上,无人过问。
下午15:00---17:00,离西昌市较远的一部分亲人才从普格赶到,院方故意不理不问,不给亲属作任何解答,不作人性化的安抚,特别严重的是处理问题的宋副院长在晚上21:00---22:00之间趁亲属商量时不备,逃离医院。5月7日,在我方与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的医患纠纷中,在院方未给我方及亲属作出任何交涉前,西昌市公安局仅听院方一面之辞,不听我方亲属代表的申诉,不区分人员身份,处理问题简单.,粗暴无人性化,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违背党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在短短1---2小时之内组织了上百名警察.保安对社会最低层的弱势群体----人民教师进行了镇压,抢走了尸体,殴打死者家属,并抓走了我(死者妻子),亲属及群众共计6人。警方拿我们作人质,如我方不同意火化尸体,便不放我们出来,其中有两人一直关到5月13日才放出来。
5月7日下午,因我老公死得悲掺,又加上院方调动警力镇压我们,还有2人在关押之中,在院方未作任何答复的情况下,我们带着满腔的悲愤,匆匆把尸体火化后,回普格安葬死者,让他入土为安。
事后,院方不闻不问,好像这事根本就没发生一样。
5月22日,6月6日,6月10日,我带着5岁的小孩和年过七旬的老母先后三次去找医院,院方一见我们就拨打110报警,一大帮医生护士就围住我们吵,副院长见了我们就躲。正院长连面都未露。在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向亲戚朋友借钱,好不容易筹了一些律师费,于2008年7月23日向西昌市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于8月3日立的案,希望得到法律的保护。但立了案快半年了(现已是2009,1月6日),院方连庭都不开.
时至今日,我老公已含冤死去8个多月了,院方未给我们一点人性化的安抚,更别说赔偿了,似乎就这样不了了之。难道院方就可以这样肆意妄为,对人民的生命如此地不负责任?弱势群体.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就如此地不屑一顾?中央的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精神就是如此体现?
我们要求社会各界关注我们的冤情,申请法律援助,督促院方给我老公的死给一个公正的说法,向家属赔礼道歉,还我们一个公道。tel:15983404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