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涛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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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2 20:02:00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节目介绍 | 浏览 2889 次 | 评论 15 条

     6月15日上午9时,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门口,一个30岁的男青年正手捧一面“伸张正义”的大红锦旗送到省人大工作人员的手中。而后,他深深地给他们鞠了一躬,以感谢他们对自己的救命之恩。 这位男青年就是刚刚从监狱里出来的死刑犯陈世江。
     陈世江1976年出生,蓬莱市村里集镇车里张家村人,初中文化程度。
    1998年12月6日上午,陈世江正在外地出差,突然接到父亲的电话,说公安民警在找他,让他尽快回家。下午,他刚回到家就被民警带走,噩梦从此开始。
     陈世江被指控:1998年12月2日傍晚,他为劫取农村提留款,携带尖刀窜至张某家,先后用尖刀和菜刀将张妻徐某杀死,又持一木棍隐匿于院内厕所内。不久,张某由村民张某某陪同回家,陈世江见劫财不成,用衣襟遮面,用木棍击打张某,并趁二人慌乱逃离现场。
     2001年3月,烟台市中级法院下发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陈世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于烟台市中级法院的判决,陈世江不服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1年7月,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世江的母亲说,她相信儿子是冤枉的,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为了给儿子讨公道,她变卖了家里所有可以卖的东西,先后请了六七个律师,继续申诉。最终,法律还给他了清白。
     2006年2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因原判决认定的陈世江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决,被告人陈世江无罪。
     4月19日,陈世江被无罪释放。同时,省高院向其下发了“国家赔偿请求权通知书”。
     陈世江说,8年前,他是一个20岁出头意气风发的小伙子,当时他很有经济头脑,开了一个饮料厂,并且发展很好,还买了汽车,一家人过着小康生活。“现在,厂子没了,汽车卖了,房子卖了。”他说,“但是,太阳出来了,一切从头开始还为时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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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ibing5 [2006-07-02 11:33:00 PM]

    Re:7月2日文涛拍案  山东“佘祥林”陈世江

    这类冤案在内地俯拾皆是.俗话说:闻不平事要"拍案而起","挺身而斗"窦哥是光拍案,不清算,实在有些无奈和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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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ydtpc [2006-07-03 03:22:00 PM]

    Re:7月2日文涛拍案  山东“佘祥林”陈世江

    文兄——拍得好,我很喜欢你的拍案,今天我刚进凤凰博客,专为寻你拍案而来,为你鼓掌!!支持你为我们文明的国家清理门户!!!!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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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uxiao9178 [2006-07-04 04:11:00 PM]

    Re:38号是湖北人

    38号是湖北人,而不是湖南的宜昌。
    这么有名气的赛事,即有这样的低级错误。让我震惊。这可是我心中的媒体。
    身为湖北人的我感到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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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uxiao9178 [2006-07-04 04:14:00 PM]

    Re38号是湖北人

                  选美的低级错误

    38号是湖北人,而不是湖南的宜昌。

    我强烈愤怒。

    这么有名气的赛事,即有这样的低级错误。让我震惊。这可是我心中的媒体。
    身为湖北人的我感到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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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bchyx [2006-07-05 04:39:00 PM]

    请帮帮我们弱势群体

    我们众多购房者于去年五一期间受罗马家园售楼小姐的鼓吹在该楼盘恺撒庭下定一万元预购房子。当时的内部认购价是45005000元每平米。现在均价已经涨到7500元。发展商表示,该大型楼盘未来的目标是卖到9000元/平方米。所以,今年,开发商突然单方提出违约,要赔偿我们一万元 ,可是按照该楼盘最小面积91平方米来计算,我们最少损失了2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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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bchyx [2006-07-05 04:40:00 PM]

    请帮帮我们弱势群体

    可是更可恨的事情还在后面呢!
        由于我们众多业主都不同退房,于是开发商就隔三差四的给我们打电话 ,一会说,必须在几月几日前去退,否则就要到什么公证处拿钱,还必须交纳400元,一会又说在几月几日前退,否则就连1万元都拿不回了,我们气不过,当然也就不会就范!于是68日,开发商竟然将我们中的一位准业主告上法庭!亲爱的朋友,你们看看,恶人先告状了!天理昭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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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bchyx [2006-07-05 04:41:00 PM]

    请帮帮我们弱势群体

    做天,珠江投资罗马家园状告恺撒庭认购业主陈建新,要求法院判认购书无效一案在海珠区法院民事庭开庭,我们终于见识了ZT的只手遮天的本事,也看到了吃得头肥肠满的当天法官是如何甘当ZT走狗的丑陋嘴脸。
      据法院介绍,黄学文,乃该法庭民事庭的助审员。下面列举一些该法官的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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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bchyx [2006-07-05 04:41:00 PM]

    请帮帮我们弱势群体

    一、本案开审前,被告陈建新委托广州威戈律师事物所律师张旭锋向法院提出延期开庭的申请,要求取证。但直到73日中午,该法官才通知,他刚出差回来,材料没有看到,而该庭的书记员最近生病了,所以,申请被驳回,必须按时开庭!
      质疑:按律师惯例,如有延期申请,法院必须提前一星期以书面形式通知是否同意;另外,既然材料都没有看,你开的什么庭?明显不负责任或是有其他意图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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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bchyx [2006-07-05 04:42:00 PM]

    请帮帮我们弱势群体

     二、开庭审理时,该法官没有征询意见便用粤语开庭,被告律师提出用普通话的请求后,该法官竟然用挑衅的语气问:你在广州做律师听不懂广州话吗???
      这样的开场白确实让人心寒!
      三、开庭审理时,经常性的询问原告律师有无要补充的,而从不问被告律师,被告律师请求补充的时候,他就告戒:说过的不要再说了!而且,被告律师在陈述时,他就摊着腰,看看这摸摸那的,一副心不在焉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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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bchyx [2006-07-05 04:42:00 PM]

    请帮帮我们弱势群体

    明显的偏袒!
      四、也是最最令人觉得可耻的地方:法官在庭上竟然连连使用如果,假设,假设法院支持原告的请求,被告有什么要求?被告律师告知,我们没有这种准备,而且这些假设不能假设。该法官被律师反驳后,竟然恬不知耻的说,我这是给你的知情权,你给我个明确答复,是要求赔偿还是要另案起诉?
      天啊!天下竟然有这样的法官???你也太明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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