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在虐猫事件上不想多说什么,但最近偶尔看到博客网上那个发动网友追缉那个虐猫女的的专题,心理很不是滋味。闲来无事,就把此时的所思所想记录下来。或许有些言语带着个人情绪,还请见谅。

(博客网专题截图)
这个专题是新闻晚报和博客网联合设置的,从那个专题首页就能看到:博客网联合新闻晚报 网上追缉残害小猫的女子。第一次看到这句话就觉得非常好笑,不明就里的人还以为博客网和新闻晚报是多么的有爱心啊!可根据这整个专题内容和最近的一些报道就觉得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请看专题的编者按:“能虐杀异类的人类,当然也可以虐杀同类,只需将这些同类看作异类就可以,心理的转换并不是难事,其情状是残酷的。”从这句话的逻辑看来,好像那个女的虐杀了猫肯定也能虐杀人了。那么,我们按这位编者的逻辑推理,我们每天吃的鸡鸭猪羊牛都是被我们人类杀的,那是不是他们也能简单的把我们杀了呢?个人认为,作为一个网民,你大可以这么大胆地推测,甚至谩骂都行,因为毕竟是匿名的,毕竟也只是一种发泄,但是作为一个媒体机构,你的影响是巨大的,在一个专题发布这么不负责任的言论似乎太不厚道了。可以大胆推测,这位编者是在营造一种恐怖气氛,以达到煽动网友加入到他所谓的号召网友联合追缉虐猫女子的目的,而最终的目的则是提高这个专题乃至整个博客网的点击量,提高博客网知名度,仅此而已。说白了就是一次媒体的简单作秀。

我从头到尾看不到这个专题在哪体现出了发自内心的爱心,只看到吸引你阅读的标题和那张张毛骨悚然的图片。在专题页面中间有一段很醒目地有个小标题:“个人网站站长借机炒作”。而那位站长的炒作手法跟博客网是多么的类似,只不过站长比较露骨,而博客网打着“尊重生命,爱护动物”的旗号而已。不过,博客网毕竟手法还不太高明,你自己本来就在炒作,何必装清高说别人呢?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说法太明显了。

空间有限只能一段段截图了:p
而最让我感觉窒息的是该专题最下的这么一些内容:追缉残害小猫的女凶手博客最新消息。这个栏目中大量的图片,而其中有两张是充满血腥味的,从3月1日展示到现在:那只小猫被踩在高跟鞋下,脑浆流得满地的惨状。我不知道媒体是不是有一种无言的自律,像新浪网,搜狐网,他们转载的新闻图片就没把这两张图放在网上,他们在有意地避免,点到为止。而博客网生怕网友们看不到这么血腥的场面:你看,多么清晰的惨状啊,多么可怜的猫咪啊,网友们,你们看,这个女的多么可恨啊,大家快来把她找出来吧!至于找出来以后怎么处理,博客网没说,这点还是挺聪明的,还明白自己只是个网站,不是司法机构。
窃以为,如果这些编辑真的如他们所标榜的“尊重生命,爱护动物”就不会把这么血腥的图片挂出来了,就不会让一只可怜猫咪的惨状一次次凸现在网友的眼睛面前。这似乎生怕网友看不见,生怕网友不动恻隐之心,也生怕网友不恶心,不愤怒,更怕网友不支持不配合它去进行所谓的通缉行动了!
建了这么一个专题后,新闻晚报和博客网则一唱一和地演起了双簧,不断地发些相关的新闻,不断地挖掘虐猫女的资料,甚至不辞辛劳地把人家的父母亲戚都拉出来秀一秀,只差没把七大姑八大姨请出来了。示例则可看《新闻晚报》3月10日发的这篇新闻《父母盼虐猫女儿给说法》(http://life.sina.com.cn/n/2006-03-10/111390940.shtml)这篇文章彻底给我们上了一堂课——新闻是怎样制造的。
其中,这篇报道第二段有如此内容:
“你们好!我是不是很让人讨厌?其实我的命运也很悲惨!爱我十年的男人……托人捎给我一只小猫,说它会帮我赶走没有他时的孤单……我给它取了个洋名叫‘盼盼’……最近我的猫不捉老鼠,饿了只会冲着我瞪眼叫唤……我踩!我踩!”这是昨晚9点,公布在国内一著名论坛上的帖子。帖子署名:虐猫女子致网友的信。这个论坛,在2月28日,首次公布虐猫图片。
此信一出,不少网友说:是不是那个虐猫女王某要用这样的形式叙说自己遭遇。经本报记者调查,这封信来源不是黑龙江萝北县,信中人更不是王某。首先,文末署名:一个美丽的失恋女人:娟娟。QQ名:缓慢的一切。“缓慢的一切”第一次出现,是作为虐猫女怀疑对象,当时她的身份介绍是:湖北黄冈人,在江西工作。
其次,信件写明是:博客网授权。博客科技编辑陈云龙说,截至目前,自己所编辑的虐猫专题中,没有看到这封信。
从上,愚昧的我有好几处不明不白:
首先,就我所知,那封虐猫女子致网友的信是3月8日出现在博客网制作的专题中的,就摆在左上主图下面。很明显的标题:
虐猫女子王某给网友的一封信
虐猫当事人李跃军向网民检讨
链接在这:http://findcatkiller.bokee.com/viewdiary.10423748.html 如果他们不删除,能点进去看到。(网络的一个好处就是,我发错东西能马上改掉,没痕迹。)
这两篇文章是放在一起的,点进去可以看到。上面的截图中也能看到那两个标题(至于博客网会不会删掉,我没法控制,只是原封不动地截了张图)。那封信最后标注的发表时间是“2006-03-08 21:41:07 作者:findcatkiller”。但是为什么新闻晚报的记者舍近求远说9日晚在某著名论坛看到的呢,而不直接说在博客网看到呢?
而那个帖子写明“博客网授权”。新闻晚报把这个突出来,然后又求证博客科技编辑陈云龙,而那个陈很搞笑地说:“自己所编辑的虐猫专题中,没有看到这封信。”
这里我就更不明白了,博客网的专题那么明显地位子刊载着这封信的标题。一个涉及此专题的编辑居然毫不脸红心跳地说没看到这封信?是真没看到?还是在故意撒谎?问他才知。
由此纳闷,他在害怕什么?难道生怕网友真的以为是“博客网授权”呢?为什么《新闻晚报》的记者不直接说在博客网上的博客上看到这封信呢,而这么曲曲折折扯到博客网来。而又被编辑所否认?
这里面的意味就由待网友自己猜想了,反正,新闻就是这么写的。
另外,这篇报道最后还有这么一段:在虐猫事件两位“疑凶”不再露面仅仅几天,有些媒体煞有介事地写出李某拿了多少多少钱,拍摄录像;有些网友别有用心地写出“虐猫女子致网友的信”。
无论是什么,今后几天,网络的各类消息会越来越多。与之相随的是:谩骂和主观猜测,甚至把个案上升到群体现象。这些传言的结果是:虐猫女老父母内心的苦楚,对女儿的盼望;李某所在单位领导受到的压力,妻儿的关切———对这些本来善良、无辜的人来说,代价似乎太重了。
字里行间透露着《新闻晚报》似乎想跳出媒体炒作的范围来,故而装作清高的样子,你们看,我不是炒作啊,我在揭露某些媒体煞有介事的造谣啊,我在为广大网友澄清啊。哈哈,多么冠冕堂皇啊!
其实,这件事情之所以能越闹越大,越加不可控制,你《新闻晚报》和博客网的功劳可不小啊。但他们不敢这么说,只能隐讳地在博客网首页拉出横幅:说什么虐猫真相查明,网络力量凸现。
真好笑,想说就大胆地说嘛,你不说我们怎么知道呢:多亏了我们媒体联合追凶啊,多亏了我们大肆关注报道啊,不然网友们怎么会这么为我们卖命呢,不然怎么会这么快查出真凶呢?!
不过,鄙人大胆地设想一下,如果某位乞丐或某个人被人虐杀而死,如果某位行人被车撞死撞上逃跑,博客网和新闻晚报会不会也像这次虐猫事件一样,联合网友通缉凶手呢?我想当时肯定有目击者吧,网络力量这么大,不可能查不出来撒!只是,到现在为止,我是没看到博客网作出这么些举动,也许,博客网的尊重生命只是动物的生命。至于人嘛,关我屁事!(罪过,罪过,俺又在瞎联想了!)
总之呢,鄙人对虐猫事件也是表示非常愤慨的,但是只是如此而已。没有那种习惯,在网上大肆谩骂一通,更没精力去把人家祖宗十八代的资料都挖出来公布于众,也没心情去凑热闹……同时,俺也没有很善良的爱心,只是有时看到一些有意思的事忍不住要发一下感慨而已!
Re:从虐猫事件看博客网的伪善嘴脸
博客网一直就是这么干的,从他能把木子美这种滥交无脑的女人招过去当宝就觉得他们的头头有病。打着自由的旗号炒作而已。
Re:从虐猫事件看博客网的伪善嘴脸
博客网站上的言论如果都是实话,那就不是“博客”了。大家姑妄听之吧。
Re:从虐猫事件看博客网的伪善嘴脸
那女的该下地狱去,放他妈的油锅炸了!!!~~~刚踩完小猫,这个女的又踩小兔子!!~妈的,变态,我诅咒你全家不得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