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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2 01:40:07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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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兮兮


家住承德的无业人员刘某,花100元钱在北京一家信息公司买来1000条个人信息后,以黑社会老大的名义打电话敲诈200余起,其中成功敲诈52起,每次收款近千元至上万元不等,共敛财达8万余元。记者10日从北京铁路警方获悉,刘某已被刑事拘留。(京华时报1月11日报道)


 


简简单单打了200余个电话冒充“黑老大”敲诈,居然成功敲诈52起,敛财8万余元。想来这是犯罪嫌疑人事先也没想到的。但我们无法也不能对那52起成功敲诈乖乖“就范”的上当者,使用任何贬损的语言,因为人性本杂,我们无法要求社会构成中人人都能勇敢刚强而不懦弱怕事。除了应让这戴着“黑社会”面罩的小丑,品尝他违法行为应承受的法治代价之外,我们也不能不注意到,那个以100元卖出1000条个人信息的公司,在本案中中扮演了一个并不光彩的角色,类于帮凶作用,然却法治无奈其何。


无独有偶,就在前几天,我一个同事也同样接到了这样的“黑社会”敲诈电话,“黑社会”连她的车牌号都一清二楚。她报警之后,“黑社会”最终销声匿迹。在百度中以“冒充黑社会、电话、敲诈”字样检索,居然找到相关网页约65,300篇,其中五花八门,有骗子得到一本企业家电话号码簿而展开电话诈骗的,有骗子在废纸堆里拾到一些填表信息而诈骗的,当然也有骗子购买信息而实施敲诈……触目惊心的社会新闻中,有着一条共同的主线——那就是有人动了我们的个人信息,不知晓是以何种方式,但反正被泄漏被并利用了。


不能不让我们尴尬,我们每个人的信息至今没有任何保护和保障。社会各界关于信息保护立法的呼吁已经发出了好几年,至今却仍未见立法踪影。去年9月曾有媒体透露,《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经呈交至国务院,进入立法阶段。但至今我们望穿秋水,未见有果。在这种尴尬之下,走在私权保护的边缘,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是“黑社会”下一个电话勒索目标。


因此,借助这起简单而有些荒诞的“黑老大”电话敲诈案件,我们再次呼吁信息保护立法能加快进程,赶紧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以法制严令斩断买卖个人信息的链条,终结一些商家和不法分子利用个人信息骚扰、侵害公民权益的现状。从信息保护责任和违规惩罚两个方面去立法立规,并加入信息适时销毁规定以绝后患。


个人信息安全期待法律保护,这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公民社会公民权益的基础保障之一。不能再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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