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取出的钱居然有700块假币,这样的损失该找谁?
凤凰淑女
今天中央电视台早间新闻报道某女士在银行取出的现金里混有假币,但当时她并不知道,等她需要使用的时候,去交水电费和购买物品,纷纷被拒绝,这才知道是假币。这个消息让我很纳闷并产生恐慌,我想恐慌的不会是我一个人,在银行取的钱也出现假币,那么在银行规定“出柜不认”条款下,一个非银行、非金融、非假币鉴定专家的银行普通客户,拿了假币到那里去伸冤?辛苦钱瞬间变成假币而被拒绝流通后,个人损失难道就这样算了?我想说的是,在国家监管下开的银行,就代表了国家的信用,群众信任银行,并非是信任一个改制后的企业,而是信任你是国家严格监管下的、代表国家在发行、处理货币流通等事宜的专门机构,这个信用,就是国家信用!但你银行都要把假币危机转嫁给银行普通客户,这让我感到恐慌,我第一感觉是:连银行都要伙同造假币的一起欺骗民众?那民众可真是冤死了,真是比窦蛾还冤枉!
最近到处都在报道“HD90”假币,,连互连网上都可以查到有公开叫卖假币的人,说是“自称能躲过银行验钞机存进银行,现已在广东流通。而银行方面称未接到相关警告通知”。我们可以推断前面那位被中央电视台新闻报道的女士是遭遇了银行“假币门”事件,也许银行已经收到了假币并未能识别而转为储蓄,但银行后来发现了为了减少损失不是将假币销毁,而是采取竟然将假币混在真币里发放给前来取款的其他客户,直接造成个人储蓄客户的损失。银行知道一般客户完全相信银行的信用,也决不会怀疑银行会发出假币,并且也没有那个识别假币的知识。
我觉得,银行方面如果利用民众对银行的绝对信用而转嫁假币损失给一般客户,是很可耻的行为,应该是犯罪,银行首先是防范假币,没收假币,防止假币流通,但现在银行却利用自身优势流传假币到民间,这是明知故犯,类似监守自盗,完全让民众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试想连银行都参与假币流通,并直接坑害储蓄客户,那我们国家的金融风险该是多大?国家金融机构信用何在?人民群众的利益怎样保护和被保护?!如此恶劣的行为,居然发生在国家银行,我真为小民感到一悲二愤三感叹,难道老百姓的利益就是这样可以随意践踏的?试问银监委:银行发放假币给储蓄客户,该谁监管?百姓难道就这样白白的被银行坑害?!真是可怕并可恨。
像这样的做法就应该拉出去毙了
这个世界奇怪了,大家都不去怪制造假币的人,把什么都往银行和国家身上推。你们自己收到假币后,是不是还是会想着,再用出去就好了,这样难道不是再次祸害别人吗?
我就遇到过同样的情况,过程很是相似。
我们社会主一形式大好.不要找事.毙了你们
现在看来"学习"太重要了,买了有质量问题的家电,电脑等,就要老百姓掌握相关知识;买房屋有质量问题,老百姓要掌握相关知识,还有相关法律,从没听说有哪个监督部门出来承担责任,强烈建议"义务教育"时间要加长,至少24年,老百姓才有可能少上当甚至不上当.
我都在柜员机取过了一次一百块的假币,当时取三千,没有一张一张的仔细看,到别的柜员机存的时候才发现,到原来的银行说,他不理你,也不承认,平民就是这样白吃亏的了。
个人到银行存钱或流通假人民币——没收,数额多的拘留,蹲局子!银行放出假人民币——??????!是否应有更高的处罚!
至少他还给了张假币!我还经历过短钱的呢。取钱前经常听人说那银行短钱,所以就多留点心眼,取五千,我马上在点钞机上过机,少四百,我举起钱,大叫“少钱了”,然后直奔那个柜台,那小伙子一声不哼,拿过我那一叠钱,然后补回四百,再扔出来给我。
官子两个口民字一个口,在官那里坑害民是应当,官匪一家!监管执行都是愚弄中国人的口号!中国要继续前进必须限制官僚和豪强!!!
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老百姓犯法枪毙,国家工作单位犯法可以逍遥法外。中国的民主不健全,人民没有权利,没有地方伸冤,政府一定要体察民权,如果人民的权利得不到保证,这将是沉没的火焰山迟早要爆发 我觉得应该把"人民"换成"公民",因为受伤的只有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