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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航事不簡單

发表于 2009-01-14 05:55:32

陸方单面宣示为台船護航,是否可加速两岸和解?須从此事之性質及份量論:

1.   護航本屬國际商事,一般不涉政治,如美方即另曾謂美國的臨近軍艦、按國际法慣例、必救援遇刼商船,由卄多國參与的聯合艦隊的作法當同。台船九成五以上皆冊歸賴比利亞或巴拿馬,更不至被獨除保護。

2.  台船過亞丁灣之次數量甚有限,不成大患,台方非必有求於陸方,陸方或待台方先有求再論。

3.  陸方顯有藉此事例以宣示对台〝行使主權〞之意圖,事关極敏感,恰會令台方朝野皆有所疑慮而不敢配合成事。

故,除非此事能促使两岸務實面对双方政治協商的不可搁置性;否則,不但或難加速两岸和解,反有平添矛盾心結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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