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审议通过,将于6月1日施行.这部地方立法令人关注之处是对网络“人肉搜索”现象明确禁止。其中强调,未经允许,擅自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对发布者、传播者等违法行为人,依据程度可给予最多罚款5000元、半年内禁止上网或停机,以及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联网资格的处罚。
第一部立法规定不允许人肉搜索,跟禁止记者对官员的贪污腐败进行报道看起来没有多大区别。但如果仔细想想,现在对人肉搜索最有效果,网民也最乐于去人肉搜索的,也往往是一些飞扬跋扈的官员、贪污腐败的官员,不把普通老百姓看在眼里的官员的家属或者关系户。因为只有揭出这些黑手背后的人物,才可能做到揭示这些人物的丑行。否则,互联网用户哪里有功夫去搜什么公开人物的信息?
这类人才怕人肉搜索。因为怕,才要禁,这也就好理解了。为了保护一些人的所谓隐私,就要更多人放弃监督权。这也是徐州人肉搜索立法的主题词。很莫名,很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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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得好
好.....
应该到徐州去查一查,那些人了.这是他们不打自招.
官员贪污腐化,“包二奶”当然是他的“个人隐私”了,但是官员的政治社会地位却是公开透明的,对于徐州的立法者来说,二者是否有矛盾呢? 立此法的傻瓜们,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民愤能压制住吗?压制百姓能有好下场吗? 特别是在今天提倡“普世价值”的社会里。
提禁止提议的,我判断是贪官或贪官走狗的可能性很高!
讲得好!这些怕的人才去立法限制别人
先人肉搜索一下徐州的哪一类怕见光的官员!
因“人肉搜索”刺到了一些贪官,人渣的痛处了
此地无银三百两。又想贪,又想不被人知。你玩高科技,我用立法保护。徐州之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