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刑警,由于职业的原因,我特别关注历史上犯罪的人物,很多人物由于时间匆匆而渐渐淡忘,但又有很多人由于他们身份的特殊,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在历史的尘埃中举起探索的火把,审视这些特殊身份的人物,我们或许能在他们身上找到一点有益的启示。
第一个出场的罪犯是埃及末代法老王法鲁克,他在1936年登基时,年仅16岁。法鲁克贵一国统治者,其行为却怪诞得令人难以置信。他喜欢拥有一些闪闪发亮的东西,不管这些东西对他有没有用处,他一定会花钱把他们买下来。如果是用钱买不到的,他就会想办法去偷。
他从监狱里找来一位老扒手,拜老扒手为师,苦练“扒技”。经老扒手指点,他的“扒技”大大长进。很快他就进行实践。每次在皇宫的酒会上,法鲁克国土都会穿梭在各国政要与他们的夫人之间,看准目标下手行窃。等扒得差不多了,他就躲到另外的屋间里清点,手表、皮夹、打火机和粉盒等等,应有尽有。只要他看上的东西,他一定能扒到手。即使是英国首相邱吉尔的怀表,他也照扒不误。只是由于英国政府提出抗议,他才很不情愿地把怀表还给邱吉尔。那些东西毫无用处只好丢进仓库。
法鲁克以残暴、疯狂和好色著称于世,1952年被埃及陆军上校纳赛尔推翻,流亡海外。定居在罗马郊外的一处别墅里。1965年,法鲁克在饱餐一顿后暴毙,时年45岁。他死前所吃的那顿饭,数量可以供一个排的人饱餐一顿,包括10多颗牡蛎、10尾大龙虾,3只烤猪、豆子、水果等。用“生得可耻,死得难看”来形容他一点不为过。上个世纪三十年代风起云涌,时局变幻莫测,历史给予法鲁克创造埃及历史的权仗和机遇,可惜他没有把握,竟沦为可耻的扒手
第二个出场的罪犯是齐奥塞斯库。齐氏在罗马亚解放前是个扒手, 作为刑事犯被抓进党卫军的监狱。恰好他和被捕的罗共前领导人乔冶乌·德治关在一起。这时,斯大林下令把乔治乌·德治从党卫军监狱中营救出来,办法是用黄金贿赂党卫军分子,使他们放人。做这件事,要找个合适的中间人从中斡旋,便找了齐奥塞斯库,结果做成了这宗“买卖”。布加勒斯特解放后,齐氏重操旧业,又因盗窃罪被捕判刑。乔治乌·德治此时已是罗马尼亚国家领导人,在乔的干预下,齐氏不但被无罪释放,而且安排了工作。又是乔的提携下,齐氏很快成为布加勒斯特区青年团市委的领导。之后,又把齐氏调到自己身边,成了罗共第二书记,乔治乌·德治去世后,齐奥塞斯库作为接班人自然成了罗共总书记,后兼任国家总统。(根据《莫洛托夫访谈录》整理,1992年吉林人民出版)直到
法鲁克国王与齐奥塞斯库总统有几个惊人的相似点:他们都是本国最高执政者,都当过扒手,最后都被人民推翻。从中又可以概括出这么一个道理:国王可以沦为扒手,扒手可以当上总统,各种身份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我想:窃国者虽为诸侯,但也要小心偷鸡不成反折把米。
贪念毁了他们的一生
好含蓄而又锋利的文章!支持!
视角独特!欣赏中!
扒手,肯定不仅是我们通常指的小偷;大盗和小偷的本质却是一样的:损人利己、不劳而获、不择手段、贪得无厌、私欲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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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恋,人类的通病,致命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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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可以沦为扒手,扒手可以当上总统,各种身份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我想:窃国者虽为诸侯,但也要小心偷鸡不成反折把米。” 写得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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