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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5 12:04:26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焦点案件 | 浏览 151 次 | 评论 0 条

 

    以“男客人点了‘大保健’”为借口,20岁的发廊按摩女魏某强行脱下客人衣服,并伙同杨某暴力抢走对方100元服务费。近日,丰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魏某和杨某各3年有期徒刑。

  去年5月16日,因为肩膀疼,陈先生到丰台区一家发廊做按摩。进屋后,魏某让他脸朝下趴在床上,简单给陈先生捏了几下胳膊后,魏某提出给陈先生做“大保健”。认为“大保健”是按摩的一种方式,陈先生表示同意。魏某转身关上房门后,上前给陈先生脱衣服。陈先生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随后,以“已为陈先生做完了‘大保健’为名”,魏某强行索要100元服务费。

  见陈先生不同意交费,魏某叫来同伙杨某殴打陈先生,并强行抢走100元服务费。离开发廊后,陈先生立即报警,魏、杨二人很快被警方抓获。

  最终,法院认定,魏、杨二人使用暴力抢劫陈先生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原文地址:http://www.shflw.com/ShowArticle.shtml?ID=200924202242922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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