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乡村公共治理研究的学术趋势
对十年来乡村治理相关文献进行回顾分析,可以隐约看出乡村治理研究的发展趋势,本文将从三方面进行总结:研究方法上从单一视角到多学科多方法的融合;研究单位上从村庄研究到区域研究;研究重点上从对村庄内部过程的研究到村庄外部环境的研究。
3.1从单一视角分析到多学科多方法的交叉综合
30年来,村治研究逐渐从单一视角分析转向多学科、多方法的交叉综合。从学科类别上看,20世纪80年代,学者们对村民自治的考察多从政治学角度出发,对其功能的研究也大多与推进民主化相关。此后人们发现村民自治这单一制度已经无法容纳乡村生活的方方面面,以治理为主线的新研究方向便开始吸纳各种学科领域的人才。有人从经济学角度核算税费改革的成本,有人从历史学角度考察土地制度的变迁,有人从人类学角度阐释宗族文化的兴衰;我们甚至可以在同一领域、同一事件上看到多重学科的交叉分析。从研究方法上看,由于多重学科的交叉为学术嫁接提供了便利,乡村治理的学者开始尝试各种分析工具的借用,如田野调查、比较分析、实验分析、制度分析、博弈分析等。田野调查是人类学、民族学研究的常用方法之一,主要包括口述史、案例分析及问卷调查等具体方法。改革开放以来的一系列变革刺激了国内学者中国本位意识的增长和对泛西主义的反感,从而使得学界开始强调“第一手材料”的重要性,田野调查也便成了学者们的最偏爱的取材方式。比较分析往往与田野调查结合在一起,它最常被运用于同一时段内不同区域的断面分析上。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中层理论”[60]的提出和区域研究的兴起,比较分析在乡村治理研究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实验分析法的运用可追溯到二十世纪梁漱溟和晏阳初时期。而本世纪初,伴随着乡村建设话语的复兴,一场场以村庄为研究单位的试验在中国大地上迅速蔓延。其中较具影响力的有周鸿陵的天村试验、贺雪峰的洪湖试验、温铁军的翟城试验及何慧丽的兰考试验。不过这些试验与其说是为了科学研究收集资料,不如说是为了将研究所得付诸于建设,致力于推广。制度分析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随村民自治的兴起而生,其开山之作为徐勇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8],该著作的“制度分析”部分主要从理论上对村民自治制度进行了全面探讨。此后随着税改制度、医改制度、土地制度等一系列变革的发生,制度分析亦被大量地运用到相关文献中。还有人将博弈论方法引入到乡村公共治理研究中来,如陈潭等[49]。总之,中国的乡村治理研究已逐渐进入多学科交叉研究的阶段,其中田野调查是最主要的研究方法,比较分析和实验分析则以其强大的生命力成为了未来研究的新趋势,多学科、多方法的进入将使村治研究变得更加立体而完满。
3.2从村庄研究到区域研究、从乡村治理到地方治理
在最初的田野调查中,许多社会学者和人类学者都习惯于将村庄作为研究单位,并试图通过对某一村庄历史变迁的研究来解读中国。这种研究方式其实牵扯到一系列难以回答的问题:作为样本的村庄是否能够代表中国?由此样本推演出的政策是否具有普适的价值?这或许是全世界的人类学者都为之头痛的问题,因为中国形态万千的村庄结构,使得村治研究一遇到村庄类型划分的问题便会寸步难行。我们常常会发现,在南方的村庄适用的经验放到北方的村庄会水土不服,即使同是南方的村庄,也会有经济程度、历史遗留、文化形态、组织结构等种种不同。于是有人提议,用多重标准来寻找同类型村庄。但当我们试图用地理位置、经济程度、村庄关联等多项指标一层层往下分,最后也许会尴尬地发现“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村庄类型的难以划分,直接给我们出了一个难题:如何升华我们从田野调查中得到的灵感?或者说,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尺度去解读中国?这个尺度的选择标准是什么——地缘?文化?或是其他的能够获得村庄集群共有认同的因素?尺度的把握不准很容易造成政策回归后的无所适从。针对一系列的问题,弗里德曼和施坚雅等人开始提倡“汉学人类学”,用经济地理学的方法解读宏观中国。弗里德曼主张不能以村庄民族志为模式,不能以村庄研究的数量来‘堆积出’一个中国来,而要关注村庄和国家的关系,从整体上说明中国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施坚雅则提出了‘标准集市’的概念,并指出中国的经济实体是由标准集市连接起来的宏观经济区域”[61]6-7。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不少学者也在区域比较研究方面做出了努力,其中最典型的代表是曹锦清,他用四个月的时间,“走马观花”式地看遍了河南十多个县,写出《黄河边的中国》[62],从此将研究的路径转移到区域比较上来。
从单个村庄到中观层次上的区域研究再到对整个中国的解读,是乡村治理研究的一种趋势,“如何在个案研究的基础上,以区域研究作为中介,进入到对中国社会整体的理解,进入到对非均衡中国农村的认识,是当前学界正在努力解决的问题,也是仍然有待努力的方向。”[63]但这其中有一个无法规避的问题,即条件限制下的“纵深取舍”。我们做实地考察,常常既希望研究得足够深入,又期待研究成果能具有宽领域的代表性,而这正如一个问题的两端,当我们试图进行更广阔的横断面对比时便难以做到长时性的深入研究,我们只有寄期望于更多学者的努力和两种方向上的取长补短。另外,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不断均等化,随着城市与乡村不断地胶结和趋同,融合社区治理与乡村治理研究的地方治理研究将会超越单纯的乡村治理研究。
3.3从村庄内部过程研究到村庄外部环境研究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村民自治兴起,各界学者纷纷将目光投注在村庄自身的修复和发展过程上。以华中派学者为例,1999年的村民选举曾为他们拉开了一个深入探寻农村内部机理和过程的豁口,其后甚至引起了其集体学术转向。事实上当时对村民自治的研究更多地偏向于对村庄内部过程的独立考察,这种考察难以避免地带有一定的空间割裂性。而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区域研究的兴起,学者们逐渐感觉仅就村庄来研究村庄会产生“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问题。于是以贺雪峰、吴毅为代表的华中派的学者进行了研究路径的第二次集体转向。他们开始从村庄外部环境、内外关系及内外能量交换的角度去开展研究,“通过对全国不同区域农村进行深入调查,理解当前中国乡村社会的状况及其区域性差异,从而理解诸如村民自治制度进入不同乡村社会的过程、机制及其后果。”[52]这种变化直观地反映在了村治研究相关文献的数量变化上(不完全统计)。如图1所示。
由图1可见,从文章数量上看,近十年来关于村治过程的研究不多,最近两年还有下滑趋势。从学术深度上看,自从村民选举的话题“过时”之后,学界对于村治过程的研究一直未再深入。相关文献或者是仅从单一角度切入分析——比如对一事一议制度,学者们大多仅从政治学角度切入,就事论事,发表的文章也多是简单的政策评议;或者仅停留在问题表面——比如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研究只停留在对策建议表层,极少看到对政策建议的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及对新对策的发掘。反之,村治环境方面文章的数量与质量则体现了学者们浓厚的研究兴趣。比如学者们谈财政,已不再仅仅局限于村庄内部的财政管理,而开始关注与财政问题紧密相关的税费改革制度。事实上,税费改革就像一枚鱼钩,拉起了隐藏在乡村生活中复杂的乡村两级关系网络,并牵带出许多潜伏着的问题,使得原本已不太平静的村庄生活变得更加动荡。于是乡镇机构改革、财政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配套改革应运而至,都是为了减少尾随“后税费时代”而来的副作用。或许以税改及其相关配套措施对乡村社会的介入、运行及影响为观察点,顺藤摸瓜能触及乡村社会中各种要素交汇的场域,进而从中观层面上阅读和理解乡土中国。
参考文献:(略)
原载于《公共管理学报》2008年第4期,文题为《中国乡村公共治理研究报告(1998-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