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坛上众多网友的文章和贴子,关于情感和婚姻,大家都有太多感受、太多的想法和问题。也有网友直接质疑,婚姻是什么?人们又为何要结婚?我想换一个纯理性的角度,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这方面的问题。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思考和认识,先写出来,供大家参考和讨论。
关于婚姻,我们无论城内城外,都有一些现实的或潜在的问题。我想,应该先搞清什么是婚姻。
所谓的结婚,意味着两个人之间,建立四个方面的关系:1、情感关系;2、法律关系;3、合法的性关系;4、经济(或利益)关系;
对于个人来说,结婚首先是为了消除心理上的孤独,让自已的人生更完整;
其次,通过相对固定的性关系,繁殖后代,确定血缘关系,防止出现乱伦(古代可没有基因比对)。 最后,在经济尚不发达的古代,只有组建家庭共同抚育后代,才能提高自身和后代的生存机会。
结婚也是人类走向社会化过程中,男女关系的一种调合的产物。从雄性的天性来看,需求同尽可能多的雌性结合,以提高自身基因专承的机会;对雌性来说,要求对方足够强大,可以在生育过程中保护自已,并在日后保护共同的后代。两者的需要和利益是不同的;对人类来说,其调合的方式就是婚姻。因此,婚姻首先是一种客观需要。
以上所谈婚姻,是基于历史和社会角度,关没有谈及当事人的因素。人类由群居、杂交过度到相对稳定的婚姻体制,首先是外部客观原因主导的,而并非人类个体的自觉。两个人的结合,很大程度上是由周边客观背景所决定的,个人的感受和愿望在很长时间内都是相对次要的。大家应该记得,在我们这块土地上,百年之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是成就一个婚姻的主要方式。
婚姻由当事人决定,这无疑是人类文明的进步。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的完善,由单亲抚养后代,也不再成为难以逾越的问题。在此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会认为,两个人的情感,成了婚姻的决定因素。在婚姻问题好像就是情感问题,真是这样吗?我们再来做分析。
作为独立的人,我们都是在不同或相似(绝无相同)的背景下产生出来的。在20-30年的时间里,我们在完成生理发育成熟的过程中,堆积我们的记忆、学习各种知识、总结自身和别人的经验、塑造独有的心理和个性、完善并提升智慧,最终形成当下的生命印记。所以说每个人都是一个“小世界”,有相同或相似,但绝无相同!(就算是双胞胎)
换句话说,每个人都由不相同的“背景”产生出来,并受着其“背景”的制约和影响。“背景”又分内外两个部分,内部指个人的外貌及生理、心理特征、记忆、知识、经验、志向和兴趣、思维方式等个体因素;外部则包括家庭及亲属、朋友及社会方面的人际关系,政治地位(所处阶层)、经济地位、社会时代背景、资讯条件等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的一切思想、行为都是由“背景”决定的。
以上所说的“背景”,从另一层面理解,就是我们常说的“命运”。情感的双方,寻求的是两个人尽可能多的“默契”。一般情况下,从对对方的某一方面的关注开始(例如外貌),自浅入深,由点到面,逐步完成对对方的了解和认识。在此过程中,不断的找寻和印证双方的“默契”;相对来说,“默契”程度最高的,或者说者说两个人的“背景”最能相容、最少冲突的对象,就是最有“缘”的对象。
从这个逻辑上看,婚姻好像就有了成功的规律,只要找到“背景”与自已最相容的那一位,幸福就来临了。于是,有了“门当户对”的配婚模式;也有“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这一说法。
人们列出了影响婚姻和各项指标:人品、才能、学历、职业、身高、外貌、年龄、资产、健康状况、家境、政治出身.....等等,并按各自的现实考量和理想规划。对上述的各种“参数”,作先后次序及轻重缓急的排列,以此作为择偶的条件。也有人总结出“首选人,次选家势,无奈取财”这样三层婚配原则。以女性为例,首先、最理想是找一个各方面都好的人嫁;如果不行,就找一个有很好家境条件的嫁;还是不行就只好嫁给钱了。从古至今,父母长辈也好,我们自自已也好,总希望能找到一个通向幸福婚姻的不二法门。从此终生有靠,安享幸福生活。
可是现实的情况说明,并没有这样一个“不二法门”;也从没有一个“幸福婚姻”等待我们去碰大运、中大彩。有作家以“围城”形容,有帖子说“女人嫁谁都会后悔”;婚姻让自以为聪明的我们如此头痛和无奈,就因为当中有一个叫“感情”的因素,说不清也道不明。“问世间,情为何物?”,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这个“感情”。
“感情”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所谓客观,指“感情”是由客观的背景产生出来的,受着各种背景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众所周知:个人的生理状态、所处环境、地位这些因素,以及颜色、药物等都能真接影响到我们的情绪;我们所说的某一方面“感情”状态,是相关各种客观因素在我们内心的综合反映;或者说,是各种因素的一种“和协度”的反映。当各方面的因素都相对正常、没有显著冲突矛盾时,我们感觉到轻松和快乐;反之,如果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出现反常或危机,我们必然处于不安和焦躁的反应。
“感情”的主观方面,首先指“感情”的主体是个人,是个体对自身内外“背景”的主观认知和感受;对于自身“感情”状态的判断,必然有很强的主观色彩和标准。往往是对客观事实的自觉和不自觉的扭曲。其次,“感情”的内容会加入大量个人愿望和想象的成份,而我们未必能够区分清楚;还有,每一份“感情”的产生和变化,不单受着现实因素的影响,更多时候还受着我们各自对于过去“感情”的记忆的影响;而然,没有一个人的记忆是完全相同的。最后,我们的“感情”认知和追求,还受着周边人事和他人的影响;例如当你进这个坛、看这些贴、读这篇文,都有可能或多或少影响到你对自身“感情”的认知。但对每个人的影响,又要看各人的情况来定。
“感情”的特殊之处还在于,做为最为强烈的动机之一,它是能够最直接的影响我们的行为、导致事实后果的因素;但它的产生、变化、发展及结果,都不是我们能够完全自主操控的。它能超越现实和客观条件而产生和演进,但其结果,又绝对受制于客观现实和“背景”。
而最为重要的一点,“感情”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它是变化最快、受最多的因素影响。正因为在婚姻的架构中有了它,婚姻才变得如此令人头痛和无奈;也正因为有了“感情”这个因素,我们的社会才更加纷乱复杂。
我们习惯于把婚姻中这种强烈而近乎疯狂感情称之为“爱情”;婚姻中的爱情,是最为表层的东西,变化也最为多姿多彩。一切深层的、内在的、有关于“背景”的矛盾与冲突,都会表现在双方感情的变异上。在婚姻的整个过程中,爱情既是最具创造性的,也是最具破坏性的因素。在很多婚姻的过程中,双方因感情而结合在一起,又因有感情的破裂而分手;一切有关利益、心理、生理、思想道德、兴趣、生活习惯等等“背景”因素的差异和冲突矛盾,都在“感情破裂”这一表面因素的下被掩藏起来。人们看到的只是双方感情的变化,一切有关“背景”的因素,大多处在“感情”的覆盖下;这样“感情”就成为婚姻名义上的主导因素。
婚姻,做为男女双方一种法定的、相对稳定的和最为亲密的关系,是双方一个动态的相处过程;双方一开始都是在自身现有的人际圈里,找寻相对具有最多“默契”的对象,以此作为婚姻的伴侣。但是,由于相处时间、对方资料、自身感受及判断能力等众多的因素的限制,这种选择并非是真正建立在双方“背景”最大契合的基础上,“感情”的基础有着很大的主观片面性。随着婚姻关系的建立,双方了解的深入,众多婚前不曾涉及的、深层的背景差异逐步显现出来;在双方无力或无愿解决的情况下,婚姻走向破裂。
在结婚前,双方关注的是共同点的多少,以相对“默契”最多的人为目标,这是婚姻的“引力”;在结婚以后,双方关注的则是差异(或冲突)的多少,以差异(冲突)尽可能少为幸福,这是婚姻的“斥力”。换句话说,婚前的感情和关系主要决定于“引力”,而婚后的感情和关系则更多决定于“斥力”。
对于婚姻和爱情,恩格斯有过这样的论述:“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末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从字面上讲,爱情就是婚姻的唯一标准。这也正是很多对双方的情感有较高要求的人,坚持认为,无情感的婚姻都应该被埋葬的想法。
可惜无论过去、现在或是将来,大多数人都无能始终把握这变化无方的“爱情”。因为“爱情”根本不是由单个人的愿望来决定,也不是只由双方的想法来决定,太多的因素和“背景”在或明显或隐藏地决定了“爱情”的产生、发展和变化。如果任由“爱情”来主导婚姻的起始与终结,婚姻将更加脆弱不堪。
伟大的恩格斯在主张“爱情决定婚姻”的时候,并没计算过婚姻的“成本”,没能说明谁来埋葬死亡的婚姻,又由谁来为婚姻的破裂买单?!当这种“感情决定婚姻”的理由,为人们滥用的时候,受害更深的,可能正是婚姻中更容易受到伤害的女性。
没有婚姻这个“围墙”的保护,爱情就“死无葬身之地”;可有了婚姻这个“围城”,又有多了无数和问题和困窘。关于婚姻的话题,就胡扯到这里,相信各位智慧的头脑,都会有自己的思考。要婚姻或不要婚姻,还是由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候,做不同的决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