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烈宪要发言
ProState In Flames
http://qianliexian.blog.ifeng.com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9-02-11 13:16:31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深度变态 | 浏览 22612 次 | 评论 20 条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恶心郭敬明是违法行为
2009-02-10 22:42:31  来自: 断臂哪吒xianglaopo


来自: 豆瓣系统邮件
时间: 2009-02-10 15:26

话题: 线上活动删除通知

断臂哪吒xianglaopo:

非常抱歉,你参与的 就是恶心郭敬明 线上活动已从网站上移除,缘由如下 :

附注:含有不符合政策规定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

--豆瓣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5359094/

0
上一篇 << “一种检验是否贪官污吏的方法”…      下一篇 >> 为蒙牛“特伦苏”牛奶一辩
  • 凤凰网友 [2009-02-11 01:21:32 PM]

    郭敬明好像是什么干部了吧,那哪能随便恶心呢?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2-11 02:23:16 PM]

    唔,大便本来就是很恶心人的嘛!没事儿谁去恶心他?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2-11 06:56:35 PM]

    这是不能说太细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2-12 11:00:11 PM]

    如果有涉及人身谩骂、诬蔑、威胁的内容,那确实违法,郭小四也是公民啊。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2-13 08:58:26 AM]

    要有关部门的名头套个违法的冒子,这有关部门是法院? 郭小四太有能耐了,为什么呢?因为他够自己与不要脸,刚顺我们的主流走向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2-13 09:55:17 AM]

    恶心他又怎么了? 有钱就了不起啊? 当官就能抹杀抄袭的盗窃行为吗?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2-13 12:33:17 PM]

    大家就放过小四吧!他这些天在家抱着枕头哭得哗哗的,把他家楼下都淹了....不为他想,也要为他楼下邻居想:赔偿损失?休想!连道声歉都休想!!!!!!

    回复 删除
  • sj-xajh [2009-02-14 06:51:26 PM]

    小四子也不容易啊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2-14 10:00:44 PM]

    哈哈,据说,小郭被朝廷招安了呀!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2-15 10:55:32 AM]

    哈哈,据说,小郭被朝廷招安了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话灰常滴有见地 HOHO

    回复 删除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钱烈宪

ProState In Flames 内部交流 供造谣用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