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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恶心郭敬明是违法行为

发表于 2009-02-11 13:16:31 类别:深度变态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恶心郭敬明是违法行为
2009-02-10 22:42:31  来自: 断臂哪吒xianglaopo


来自: 豆瓣系统邮件
时间: 2009-02-10 15:26

话题: 线上活动删除通知

断臂哪吒xianglaopo:

非常抱歉,你参与的 就是恶心郭敬明 线上活动已从网站上移除,缘由如下 :

附注:含有不符合政策规定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

--豆瓣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535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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