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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2 12:12:06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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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丹凤县公安局局长闫耀峰办案人员孙小文.张一.田鑫.县联社樊俊文.刘根治公开包庇棣花信用社贪污7个农民存款一案的事实揭发》
  陕西省丹凤县棣花信用社为贪污我三万元的存款,在电脑上销毁了我2004年至2006年所有的存款取款的转存记录,并制成了假的存款取款单,经丹凤县和商州市公安局调查处理,丹凤县公安局不知因什么原因,从暗地包庇发展到在听证会上公开直接包庇棣花信用社贪污犯罪团伙,他们(公安局)把无说成有,把假说成真。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安康出现了假虎照,商洛又出现了假单据,制假造假在陕西在全国评判不休。
  现在把丹凤县棣花信用社为贪污农民存款的事情公布于众希全国人们踊跃评判,迫使公安局给老百姓一个公正合理的交代。
  关于丹凤县地化信用社贪污农民(棣花5人商镇1人)存款一案,我曾多次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上级政府对我反映的问题很重视,叫丹凤查处。但但发现公安局和县联社一包再包,不能如实查处,他们采用各种手段压制反映问题的农民,使得个别农民不敢向政府反映棣花信用社贪污农民存款一案,散布逮捕.罚款.扣工资等谣言。现在我向各级政府反映,丹凤县公安局的局长闫耀峰办案人员孙小文.张一.田鑫.县联社樊俊文.刘根治,有什么理由,因什么理由再三包庇地化信用社贪污农民存款的犯罪事实。
  公安局的孙小文和县联社的刘根治.樊俊文包庇棣花信用社贪污农民存款的犯罪事实如下:
  一.威胁棣花镇苗沟村的李军富。
  如果李军富今后再继续反映棣花信用社贪污他存款一案时,就要扣李军富的工资,使李军富不敢再反映。
  二.办案人员写假证明叫韩军虎签名按指印。
  孙小文和刘根治等写韩军虎存款被他女儿(韩丽丽)领取,叫韩签名按指印。
  经村委会和韩的女儿证实,韩军虎的存款他女儿并没有领取,被信用社贪污了(有证据)
  三.贪污贾民娃存款未成,倒咬一口,
  先说贾民娃存款已领取,贾民娃诬告信用社,要罚贾民娃的款。贾民娃存单找不到,当时贾挂失时存款还在,曾七次到信用社查帐取款,账面上没有贾的存款记录,信用社说贾没有存款。长达七年之久的存款取不出来。贾民娃把棣花信用社贪污他的存款和不该收回国家投资给农民种植.养殖业的扶贫款情况写成材料,叫上访人捎到北京。贾民娃把材料捎到北京以后,存款单据找到了,信用社不得不给贾民娃取款。
   樊俊文.刘根治和孙小文等落实贾民娃反映的材料时和贾民娃多次争吵,发脾气摔笔,说贾民娃诬告信用社要罚贾的款。由此可见棣花信用社确实问题樊俊文等确有包庇现象,望上级一定严查。
  四.彭菊琴以她女儿名(付海霞)在棣花信用社存款一千元,因存单丢失,存款被信用社贪污。
  2005年棣花村村委会曾给彭菊琴开证明存单丢失,到信用社挂失。当时信用社工作人员看了证明,查看了电脑记录给彭时:“帐上有钱在,要取钱,你回去拿户口本和身份证”。彭把户口本和身份证拿来后,信用社的工作人员对彭说:“电脑上没有你的存款记录”。至今彭的钱取不出来。
  2008年2月丹凤县公安局的孙小文和县联社的刘根治等人对彭菊琴反映的问题不调查,不了解就信口开河胡说一气。说彭菊琴没有存款,不要再上访,并给贾民娃说:“彭菊琴的存款被她丈夫取了,彭诬告信用社”。
  五.我(蔡米霞)从2004年2005年至2006年6月7日在棣花信用社存款七次,在棣花信用社电脑上竟连一次存款都查不出来。(有巩有余和商州市信访局市银行单位多人查账证明,有樊俊文给我写的记账
  刘根治和孙小文不但不追查电脑没有记帐的根源,反而说我反映问题没有证据,并散布谣言,说我联名上访,诬告信用社,要拘留我,逮捕我,给我判刑。
  经市.县几个单位,多人查账,2006年6月17日,棣花信用社就没有电脑记帐(有证人和物证,有樊俊文写的记账,张一的录音和巩有余的证明)
  孙小文和刘根治.樊俊文有什么根据和理由说2006年6月17日棣花信用社就有电脑记账?
  棣花信用社以李志荣的名字出示假取款单据。而孙小文,张一,田鑫,刘根治把假的取款单据说成是真的单据,这算什么目的?
  孙小文和刘根治,樊俊文自始自终都是以假乱真,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其目的就是包庇棣花信用社贪污农民存款的犯罪事实。
  2008年5月16日,在丹凤县公安局召开的听证会上,我首先在大会上宣布,我用我的人格和生命担保,我说的话,我拿出的证据是真实的,我也要求与会人员,用自己的良心,用事实用党的政策,用法律来判断双方拿出的证据是真是假。是虚是实?
  同时要求棣花信用社拿出我2004年---2006年7次存款的原始凭证。但棣花信用社连一次都拿不出来。
  在听证会上,我用事实证据驳斥了公安局的孙小文,张一,田鑫公开包庇棣花信用社贪污农民存款的犯罪事实,问的他们张目结舌无言答辩(有录音)例如:李志荣代取款(假单据)上的身份证号田鑫说是我(蔡米霞)身份证号,我当场拿出我户口本让大家对照单据上身份证号(是假的),李志荣代取款的假单据上的签名,公安局的张一.田鑫说是我签的(有什么根据有什么理由?)从电脑中没有我2004年的三笔存款,李志荣怎样代取?
  公安局主持会的王庆保宣布公安局不予立案,叫与会的各单位的听证员签字,没有一个单位没有一个人签字,听证会就这样不了了之稀里糊涂散会。
  会后,我拦住各单位的车不让走,因问题没有说清,也没有结论,这样的听证会怎么能宣布不予立案?
  从这次听证会上。各单位的听证员都能很清楚的看出丹凤县公安局公开包庇棣花信用社和商镇信用社贪污农民存款的犯罪事实,担风险公安局.县联社直接充当了贪污腐败分子的保护伞。
  我再次要求上级政府从严查处包庇贪污犯罪集团的(公安局的孙小文,张一,田鑫县联社的樊俊文刘根治)这些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没有信用的信用社》
  我叫蔡敏霞,家住陕西省丹凤县棣花镇棣花村一组,全家五口人。
  我家的收入情况:
  主要以农业收入,丈夫外出打工,我买面皮维持生活及家庭开支,这仅依靠国家对农民的各项好政策,我家的收入有了结余。我就逐年把余款存入棣花信用社。
  在2006年6月17日早10点左右,棣花信用社把我30000(叁万)的存款写成了300(叁百)。当时我没有注意看,就把存折拿回家。
  到取款时,我丈夫发现30000元竟是300.00(叁百)元。我连夜找到信用社但他们一概否认。我逐年存款。取款时都有存取款单据,棣花信用社为何不把我的存取款单据拿出来对账??
  我2004年2月20日存款3000元,2004年4月14日存款1800元2004年5月23日存款1000元。
  2005年3月2日我拿现钱5000元和我2004年2月20日的存折3000元转存为8000元。
  2005年6月16日我拿2004年4月14日存折1800元和2004年5月23日存折1000元和我拿现钱转存17000元。
  我于2006年农历9月2日把我在棣花信用社存款30000元竟变成了300.00元的事情反映到丹凤县、商州市、陕西省有关单位,要求查明我29700元的去向。
  要求查清2004年3次存款的单据和两次存款的单据,(即3000元、1800元、1000元、8000元、17000元的单据)因我2006年6月17日存款是04年和05年存折转存的,经丹凤县公安局、县联社、商州市信访局等有关单位调查(查账)
  经查结果:
  2006年6月17日棣花信用社这一天没有电脑记账,我的五次存款竟连一次都查不出了。没有记账也没有单据,怎会这样?---疑点一
  到2007年2月我又请了律师陈定一给我查账,陈律师查出2006年6月17日又有了电脑记账,但没有17000元和8000元的转存单据。---疑点二
  陈律师拿着我提供的2004年3次存款单据的日期和账号,竟然查出我这3次存款是由李志荣代取,领走了存款(实际我没有叫李志荣代取,我这3次存款是由我本人按期存取的)我通过用电话询问李志荣,并拿着李志荣签名的取款单据和李志荣当面对证,李志荣不承认他为我代取存款李志荣的名字也不是他填写的(有录音)
  我再次要求各级有关单位,查清我30000元的存款为什么能变成300.00(叁百)元,没有一个单位给我调查。我多次找到棣花信用社叫他们把我04年、05年存款取款的单据拿出来和我对帐,他们不但不给我查账对账,反而遭到毒打和辱骂,所以我和一下几个农民向中央政府反映陕西省丹凤县棣花信用社把农民的存款贪污了。
  要求政府查清:
1.我在棣花信用社存款30000元因啥原因变成了300.00元(叁百)?是失误还是阴谋?
  2.我从2004年到2005年5次存款为什么查不出单据?根据银行工作条例是应该有的为何查不出?
  3.2006年6月17日,棣花信用社这一天为什么查不出单据?而这一天他们确实在上班。
  4.我2004年3次存款为什么有关单位查不出来?
  5.我2004年3次存款都是我本人亲自取款转帐的,为什么有关单位查不出转存单据?
  6.我2004年3次存款经律师查出单据竟是李志荣带我领取,但李志荣不承认是他代我领取,名字也不是他签的。这是一个很大的疑点。
  7.五名农民存款单丢失后到信用联社挂失,信用社当时答应叫农民回家开证明取款,证明拿到信用社后信用社不承认有存款不给取钱,农民在信用社存钱竟然存的没有了?
  8.我们要求上级政府依法查处坑害农民的不法分子,还农民一个公道和清白。
  陕西省丹凤县棣花镇农民蔡敏霞、韩军虎、彭菊琴、贾民娃、李军富、叶中新,蔡各文
                                   2008年7月2日
       《望上级政府追查以下几个问题》
 一.2006年6月17日丹凤县棣花镇信用社把我(蔡敏霞)存款30000元变成300.00(叁百)之后。经有关单位调查查账,只查出6月17日有电脑打的存款单据,而没有电脑记账,这是什么原因。
  二.我2004年和2005年5次存款,取款的单据存根和电脑记账,为什么连一次都查不出了?
  三.后又经律师查账,竟查出2004年取款单据是假的(有证据和当事人录音),这是谁在搞鬼?
  四.很多农民在丹凤县棣花信用社存款,农民意外把存款单据丢失经挂失,为什么在信用社取不出钱?难道信用社把农民存款的电脑记账、存款单据及存入信用社的现钱也丢失了?
  陕西省丹凤县棣花镇农民:蔡敏霞、韩军虎、彭菊琴、贾民娃、李军富、叶中新。蔡各文反映
                            200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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