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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3 09:32:00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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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VS美国国防部:不休的博弈 南方周末 2006-03-09 16:03:09

 

□本报记者 由珊珊
  
  
《纽约时报》又来了!

  2006年2月27日,五角大楼收到了纽约曼哈顿区法院发来的传票。《纽约时报》状告美国国防部,理由是国防部拒绝向该报提供监控境内电子通讯的相关文件。
  这纸诉状让美国国防部下属国家安全局(简称N.S.A.)的不少人感到有点坐立不安。
  2005年12月16日,《纽约时报》率先披露了美国总统布什绕过《外国情报监听法》规定的监听程序,擅自允许国家安全局对美国境内居民的国际间通信(长途电话和电子邮件)实施监听,以寻找恐怖活动的证据的消息。
  而在后续报道中,《纽约时报》进一步披露,事实上,美国国家安全局监听范围还包括一些纯粹的国内通讯。
  公民隐私不保,这些报道演变成了“窃听门”事件,举国哗然,
  为了回应公众的压力,布什政府一再强调国家安全重于个人隐私,并谴责《纽约时报》的文章“损害国家安全”。
  不过,《纽约时报》并没有理会来自政府的批评,还是不依不饶。
  《纽约时报》希望美国政府澄清的文件涉及国家安全局内部备忘录、电子邮件和法律备忘录;五角大楼讨论这一监控计划的会议日志、日程和记录,其中涉及副总统迪克·切尼与国会议员和电信公司执行官召开的会议;投诉这一监控计划的相关文件和被监控者的名字,以及国家安全局对他们监控的内容。
  去年12月16日报道发出的同一天,《纽约时报》曾正式致信五角大楼,要求在报社限定的20个工作日内提供上述文件,或对不能提供文件做出合理解释。但五角大楼既不愿公开文件,也不肯多做解释。
  对于政府方面的沉默,《纽约时报》的回答便是:法庭上见。

  
《纽约时报》和国防部的官司缘

  美国国防部发言人迈克·谢维斯少校(Maj.Michael Shavers)在思索良久后,给本报记者发来一句简短的答复:“国防部正和司法部密切合作,商讨有关此案的诉讼问题。”
  这不由得让人想起1971年《纽约时报》和美国国防部、司法部之间那场震惊全美的案子。
  1969年,美国国防部撰写了长7000页、共47卷的关于越南战争的“五角大楼文件”,一共只印了15份,全部编号,属于国家最高机密。1971年,一个接触到文件的人,把文件复印,并且交给了《纽约时报》。
  《纽约时报》随即以每天6版,开始在报上连载,计划十天发完。报道刊出当天,美国国防部即联合司法部要求立即停止连载,声称这是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高度机密,会严重损害美国的外交关系。但这一要求遭到《纽约时报》断然拒绝。
  结果,美国司法部紧急起诉《纽约时报》。
  然而,就在法庭开庭,要求《纽约时报》延迟发表剩下的文章的同时,先是《华盛顿邮报》,继而美国各地其他媒体也开始纷纷连载“五角大楼文件”。最终,美国最高法院宣布解除对纽约时报发表五角大楼文件的禁制令。《纽约时报》获得了胜利。

  
《纽约时报》凭什么索要政府文件?

  这一次,《纽约时报》对获胜仍显得把握十足。该报法律顾问大卫·麦克劳(DavidMcCraw)告诉本报记者:“因为我们依据的是《信息自由法案》。”
  《信息自由法案》(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简称FOIA)是美国国会1966年通过的。根据该法,记者可以要求阅读有关政府运作的、除少部分有关国家机密的文件之外的所有档案,例如,原子能委员会对一个原子武器工厂的3万名工人中癌症发病率的研究、1986年美国国家航空和航天局的“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发生灾难性爆炸前两个星期的联邦检查报告,以及对国防承包商的审计报告等。这些报告都能揭示出许多不为公众所知的问题和秘密。
  在FOIA成为法律之前,这类档案绝不能公开。政府有权决定谁可以查看和复制这些档案。
  因此,今天的《纽约时报》可以依据法律要求美国国防部交出对公民监控项目的相关文件。麦克劳告诉记者:“我们理解,国防部可以保留他们认为有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的文件,但我们也相信,有相当数量的文件是可以公开的。我们需要获得这些文件,搞清楚国家安全局都在做什么,哪部分是维护国家安全,哪部分有损公民隐私。”由于牵涉内容太多,《纽约时报》不得不在尽可能广泛的范围内列出所需材料清单,正如麦克劳所说:“我们不知道具体的材料是什么样子,所以要求提多一点,才不会错失。”


  “9·11”之后,《纽约时报》曾利用FOIA撬开纽约城市消防部的嘴

  纽约城市消防部曾整理了一份9月11日当天消防员亲历事件的一手记录。2002年初,《纽约时报》在获知有这样一份文件存在后,即要求纽约消防部公开。在遭到拒绝后,《纽约时报》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依据的,正是《信息自由法案》。结果,纽约消防部门公布了有关文件。

  
“窃听门”之前的交涉

  从《纽约时报》记者莱森(James Risen)和里奇布劳(Eric Lichtblau)获得关于“窃听门”的内部消息到该报最终发表报道之间,横亘了一年的时间。那么,在这一年里,都发生了些什么呢?
  外间传闻,2004年底,“监听”消息从国防部泄露出来后,布什总统曾在白宫约见《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负责人。《纽约时报》执行主编比尔·凯勒(Bill Keller)承认,政府官员的确向《纽约时报》提出不要刊发该报道的要求,认为泄露政府的监听计划会让恐怖分子有所警觉,从而加强对美国情报机构的防范。此外,白宫官员也一再向《纽约时报》的高级编辑们保证,监听对象已经过严密法律审查,不会有非法监听的情况。“以前我们也有几次面临这种涉及国家安全的情形,一如既往,我们决定不登这篇报道。”凯勒说。
  但随着《纽约时报》调查的深入,记者发现国家安全局监听的范围已明显超出此前的承诺。他们相信,在隐去关键的技术细节,不暴露任何公众不知的情报搜集方法的前提下,报道这一监听项目,并不会危害国家安全。
  另有说法是,该报道的记者之一,曾因报道“9·11”而获得普利策奖的莱森由于稿件不能发表,失望之余向报社请了长假,专心写出了新书《战争状态:中情局和布什政府秘史》,书中自然有大量篇幅涉及这一惊天新闻。《纽约时报》眼看莱森的书将于2006年面世,不得不赶在新书出版之前,即2005年底把文章抢先发表。
  纷纷扰扰传闻中,凯勒专门解释说:“本报的报道是完全独立的,和莱森的新书毫无关系。”

 
 法律程序漫长

  法律程序行进的过程将很漫长。这一场官司谁输谁赢,尚难下定论。
  各自的工作还在进行。从2月底开始,布什政府开始启动对政府内部保密材料外泄的调查,联邦调查局官员、中央情报局官员和一些媒体记者都接受了不同程度的盘查。同时,美国司法部发出警告,记者可能因为违反间谍法而面临起诉。
  麦克劳平静地表示,他不认为政府的行动是冲着《纽约时报》“窃听门”报道而来。“我们会继续我们的报道,政府也会开展他们认为必要的、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我们对国防部的起诉是单独事件,不影响其他的。”麦克劳说。
  《华盛顿邮报》执行主编莱昂纳德·道尼(Leonard Downie Jr.)总结说:“其实在国家安全问题上,媒体和政府之间一直以来都保持着一种自然和健康的张力。我希望任何一方都不要采取过度行为。”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60309/xw/tx1/200603090116.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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