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配楼大火应该由国务院组织调查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
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十九条规定,“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央视配楼大火死伤人数肯定达不到特别重大事故的标准,但是损失肯定不止1亿(是否达到1亿,央视自己最清楚,比如毁掉的设备的价格,而如果达到1亿,央视又有上报的义务;如果达不到1亿,应当告知公众),已经有报道说是40亿。那么,应该由国务院来调查(或者国务院授权别的部门来调查,但不管谁出面,都是以“国务院调查组”的名义),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应派员全程调查,而不是仅仅由北京市检察机关来调查。
依法治国,人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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