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有人被抓已经可以成为一条新闻。如果是记者被抓,当然就足够有轰动效应。如果是作为中国最具影响力传媒之一的中央电视台女记者被抓,并且是被外地一个县级政府的检察院派人进京抓走,就无怪乎铺天盖地的种种评论与猜测了。
不管真相究竟如何,北京媒体圈的记者简直有点人人自危了。不少记者在扳着手指细数自己过去有否逆过谁的龙鳞,摸过谁的虎须。因为外地派人进京抓记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今年初,辽宁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也派手下人进京抓法制日报属下《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原因是朱刊登过揭露西丰县拆迁内幕。后来迫于各方舆论压力,张志国被免职。
谁都会自然而然将两起抓记者事件联系在一起。中国的新闻监督在这些年正在艰辛地进步。由于各地媒体往往不容易冲破地方利益所形成的无形之网,学界和新闻界不少人致力推进「异地监督」,但也颇有阻力。
两起抓记者的事件,不仅让人感叹:异地监督难,异地抓人易。辽宁西丰县、太原杏花岭区都只是两个县级单位,其下属的检察院只是个科级编制,竟可长驱直入来到首都北京抓人,确实有点让人不寒而栗。
从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李敏曾经与其它两家媒体的记者一起到山西太原调查、采访过杏花岭区检察院被举报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涉嫌滥用职权的问题。现在,不远千里进京抓她的也正是该检察院。
往好处想,杏花岭警方秉承「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将打击受贿腐败的触角伸到了首都北京。不过,说句不客气的话,在黑煤窰、黑砖窰频爆丑闻甚至省长都引咎辞职的山西,腐败案件比全国其它地方只多不少。杏花岭的干警们在这种情况下抽调人力,耗费财力,立案调查一个外地记者,勇气及魄力堪称可嘉。李敏采访不久,就急急立案,效率也不可谓不高。在未通知任何组织也未寻求北京公安部门协助的情况下,谎称地板漏水,直接入户抓人,手段也很独到。莫怪记者小人之心,太原
李敏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李敏等在太原采访期间曾受到杏花岭区检察院检察长何书生的威胁:「你们将来受了处分,吊销了你们的记者证,你们不要李敏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李敏等在太原采访期间曾受到杏花岭区检察院检察长何书生的威胁:「你们将来受了处分,吊销了你们的记者证,你们不要后悔!」李敏的同伴还将这些录了音。央视负责人六日前往杏花岭,何书生又表示,记者采访当天,他已经劝告记者别再进行采访,但记者没听劝告。弦外之音,如果李敏当初听了他的「劝告」,抓人的一幕可能不会发生。所谓的「劝告」与威胁恐吓何异?
话说回来,即使李敏再有错,但她在太原的采访,是基于记者职责所在,是新闻监督的需要。律师周泽认为,正是因为记者坚持采访,所以杏花岭检察院就对记者李敏进行了刑事立案,实施了拘留,这是对搞舆论监督的记者的报复性「执法」。
法律是公正的,首先要求程序必须公正。记者不是特殊公民,记者犯法当然与民同罪,但违反回避原则的杏花岭检方,难免惹人质疑动机。新闻监督需要一个良性的环境,就必须制止权力恶性膨胀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