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獨立樂隊
經過維多利亞公園,正碰上香港知識產權署舉辦“2009年「我承諾」行動十周年音樂會嘉年華”,主要是宣揚保護知識產權。雖然,產權保護的非常廣泛,包括了音像、著作、軟體,但從場面上看,還讓人誤以為是宣揚反對音樂侵權。
表演背景板上寫著張敬軒等表演,我是中途進來,只看見本地年輕的樂隊輪番登場表演。
原來這就是香港的獨立樂隊。

「我承諾」這個活動都十年了,可見,雖在尊重產權的香港,這個任務也是任重道遠,更遑論其他地方了。侵權是蠶食創意的,現在香港成立了一 個好像叫創意辦公室的機構,試圖透過發展創意工業來突破香港產業空洞化的困局。
但藝術表演需要自由的空間和氣氛,香港有自由,但無空間,比如你想在路邊畫個畫,警察就會以阻街的罪名驅趕,比如你要組織樂隊表演,跑到公園可不可以,不行。比如你想像北京的老人一樣在公園裏唱唱戲劇,也會有人投訴,——擾民。
年輕的人喜歡組織樂隊,香港話是“band”,同樣也面對沒有表演場地,或有了場地沒有聽眾的場面。
十年的「我承諾」活動,是獨立樂隊表演的機會,是面對公眾的機會。所以,有很多樂隊參加。據說過往在此表演的樂隊,也有成氣候的,但我不清楚是哪些。
我中途看到的原來就是音樂馬拉松環節,各個樂隊輪番上陣,盡力表現自己的音樂才華,還有自己認為自己比較獨特的感受。可惜,我對他們都沒有認識,這是我第一次見識獨立樂隊。
或許有人熟悉,我把十四個樂隊的名單貼出來,表示支持。

(曾瀞漪生活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