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四日发生在俄国的中国货船被俄边防军击沉的事件目前有了新进展,据俄罗斯外交部说,此次击沉商船事件是因为“新星”号轮船走私劣质大米并擅自离港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被击沉的。换句话说,俄方击沉中国商船是合法的。
事实果真如此,中方倒也无话可说了,只恨那些见利忘义之辈倒霉,自寻死路罢了。不过,笔者倒很想在俄方“合法”的前提下,从中俄双方历史文化的角度来对此加以分析,找出两个国家、两个民族之间的在处理类似事件上的差异,一方面可以了解自身的优点和不足,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加深对这个近邻的认识。
远在十四世纪,俄罗斯只是欧洲的一个公国,范围包括今天的莫斯科及其周围地区。在政治上,对东方的大元帝国存在着强烈的依附关系。一五四七年,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自称沙皇,从而使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俄罗斯国家建立了起来。
俄罗斯是一个典型的以军事扩张为主要手段来解决国际纠纷和国内矛盾的国家。在建国后的几百年时间里,俄罗斯疯狂地向外扩张,以至于在十七世纪后期,俄罗斯的地理版图已经涵盖了整个西伯利亚,并在同当时清政府的军事斗争失败后,同中国签订了《中俄尼布楚条约》,把黑龙江以北的大片领土据为己有。历史上的俄罗斯是一个手农奴制影响非常深的国家,但这并没有阻碍俄罗斯的军事扩张活动。因为无论是在彼得大帝统治时期的西化改革还是在亚历山大二世时期的废除农奴制的改革,都是以残酷的军事扩张作为调节国内国外各种矛盾的杠杆儿。特别是在近代史上,俄罗斯利用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和帝国主义对华大肆入侵的的背景下,对中国落井下石,从中国的北方攫取了一百五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其中在海兰泡仅一九零零年就有五千多华人被俄军杀害。
所以说,整个俄罗斯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军事扩张史;整个俄罗斯的文化是,就是一部血淋淋的屠杀文化。以军事手段解决问题充分体现了俄罗斯整个民族的文化特征。
“新星”号货轮出航俄罗斯,如果真如媒体所说,是一艘走私船,并严重违反俄罗斯的法律,那它被击沉一点也不奇怪。俄罗斯不会因为你是商船而放弃对你的军事行动,这是俄罗斯传统文化的体现。其实,无论谁都知道,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之一,俄罗斯边防军要想截住一艘商用船只,有着数不清的方法,就连索马里海盗都能够登上商船而劫持船上的人员,那对于强大的俄罗斯边防军而言,想截住“中星”号人员,那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吗?那些客死他乡的中国船员,恐怕是成了俄罗斯法律下的冤魂了吧——当然,前提是“中星”号本身确实存在着违法的行为。
而与之相邻的中华民族,有着数千年文明史,与人为善、与邻为善。中国的大思想家孔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仁”的口号,以“仁者爱人”来教育影响世人,把以礼待人作为士大夫阶层的主要行为准则来加以推行。在两千多年的历史时光中,这些思想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当代的中国,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思想,与人为善、和谐共处是时代的主题。
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下,在处理涉及国家之间关系的问题时,我们必然会做到“仁至义尽”,假如这艘商船是俄罗斯来到中国的,我相信,中国人民绝不会用自己的军舰去炮轰一艘商用船只,军人的天职是保家卫国,而不是屠杀手无寸铁的人——即使他们是犯人。
相信通过这次事件,远在索马里的海盗一定笑了:俄罗斯军人做不到的事情他们做到了——能够在浩瀚的大海里绑架过往商船上的人员,而俄罗斯只会对商船进行炮击,去消灭那些“敌人”;而那些为私利而张扬跋扈的国人一定会悄悄的哭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