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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斥正义感才是制度优化的前提,否则监督都会被虚置
谁给媒体壮胆?谁能保障公民监督不被报复?这些需要一个制度性的保障。但是缺乏制度吗?似乎不缺。谁不知道权力寻租要查处,营私舞弊要查处,以地方规定超越国家法律不可谅,等等,似乎都是常识,没有强调的必要了。
然而现实呢?我们不乏举出一些例子来反正这些法律和制度某种程度上的苍白和无力。为什么?因为助推这些制度和法律落实的人本身就没有或者缺乏守法的观念和意识,尤其是一些拥有特权的人,私欲很容易冲破道德的框范而泛滥,导致一些法律和制度被虚置,一些执行法律和制度的人被支离。从人之常情来看,一些下级执行者的道德和责任感是很难顶住来自上面的压力的,“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在圈子里,如果“管大一级压死人”的潜规则不除,那么平等赋权和民主决策就只能是一句口号,喊得再响,也只能敲山震虎,和群众的预期还是有差距的。
为什么一些诸如人为设置一些不要的办事环节、欺上瞒下、老爷姿态的现象,司空见惯,但是却要等到官僚或者“一把手”来发话,才会启动本应常态运行的监督系统(尤其是人大政协和党内纪检的效力)?
是不为还是不能为?或许是能为而不敢为,或许是能为却不为。
在一个缺乏有效制衡的政治体系内,公民社会各种民生力量的对抗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媒体的监督不能很好地形成对政治力量的有效制衡,如此便使得一个政治体系单向度发展,很容易出现问题,人的问题到制度的问题。因此,必须首先解决官僚体系内,人人对于法律的一律遵从、平等遵从(刑亦上大夫),这首先去取决于“一把手”或最高决策者的个人心性修养和气度。更要取决于政客体系内的平等心态,不搞官阶崇拜,不搞人大于法,让那些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好官,好下属能够踏实的工作,放手有为,没有来自官场上的压力,这样他才能够真实有效的执行刚性的法律法规,在一把手错了的时候,才敢于提出,才能不避权势高低,才不会以制度打折换得明哲保身。这是有为而不敢为。
同样,有些人压根就是能为而不为,这样的人就要“换位子,摘帽子”,绝不客气。和尸位素餐无异。
正因为不好的官僚坏风气弥漫在一个政体内,所以媒体的监督有时也会顾及上面的意思,而不是客观的维护公信力,所以也就很少国外的“扒粪”行为,也行不成一种对于不争作风的压力,这是不对的,和民主科学是对立的。
群众监督喊了多少年,但是话语权依然过于弱势,即便给群众说话和反映的机会,但是有效性何以保障、有问何以必有答?如果彼此不平等,如果对问题不答复,该怎么办?制度的刚性规定,在官僚体系内能否得以体现便是关键。
就好比一个大圈子,政府,公众、媒体都应该在同一个圈子里,但是现实是,一些政府总是“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大圈子的规则只对这些圈内的人管用,这样圈内的人就是在有正义感,就是在如何维护权益,你还能跳出“如来佛手心”?
细细琢磨一下,其实很简单,只要法治社会的政治空气优良,谁都能成为建设法治社会的平等分子。一旦有害群之马,也必然显得惹眼,不但他自己都觉得会有羞耻感,别人也会群起而攻之。
其实法治和人治,并非界限分明,人治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而法治也不是法自己说了算,因为法也需要人执行,所以都离不开人,正如费孝通老先生说的,关键是看人的道德和正义感。一个决策者是独断专行还是充满争议,雷厉风行,正气凛然,那么其个人魅力熏染的决策群体的行为就有着大的不同。
追求法治和正义感的决策者或许过于理想,但是必须为之而奋斗。

qqfuture
河边散步,思想属于水。 飘荡,像没有束缚的游丝。 世间万物,一个鱼儿就能代表,穿梭间,游刃有余,偶尔也会落入丝网。 鱼儿的身上,我们看到自己,追求上游,但又要在险滩和尔虞我诈里前行。 游荡,我们的身躯。 游荡,我们自由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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