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两会提十条建议
一、将现行公安局管理的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交给司法局管理,将公安交警部门管理的车辆检测、驾校交给交通局、劳动局管理,杜绝公安机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
二、将现行检察院管理的反贪局拿出,与新近成立的预防腐败局合并,设立新的司法机关,独立查办案件,从而保证检察院的中立性,公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职能。
三、国、地税务局合并,税务局可设税务警察内设机构,类似铁路、林业公安处、派出所,有力惩处偷税、抗税现象。
四、解散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其登记办照(含内外资、个体户)职能交给税务局或社会中介组织;反垄断、公平交易职能交给公安局;市场规范、消费者保护、商标、广告管理职能交给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职能交给卫生局;挂靠工商局的消协、个私协会交给同级政府管理或与相关群团组织合并。
五、食品、药品安全(包括生产和流通领域)工作统由卫生局管理,技术监督局在生产领域、口岸(俗称厂门国门)其它管理职能不变,其它商品其流通领域管理工作交给商务局管理。明确权责,根治扯皮现象。
六、省以下建委和城建局、房产局、规划局合并,统称建设与住房厅(局),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能对接。
八、撤销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地级市)可在建设与住房局内设机构里设置执法支队或处(副处级),县(市)区可在建设与住房局内设机构里设置执法大队(副科级),该两级执法队主要负责查处大要案,市容、乡镇容日常管理职能交给街道办事处、乡、镇管理。事实证明,乡镇街直至社区、村委会管得很好。
九、公共事业单位必须国有化,如电业、自来水、供暖、煤气、公交、医疗等行业,政府应该象对待环卫系统那样保养起来,实行无利润运做,降低群众生活成本,确保老百姓受益。同时,铁路、公路客运、邮政、通讯等行业应实行微利制,不足部分国家、地方政府可以给与财政补贴,否则就彻底开放市场,鼓励竞争,减轻消费成本。
十、开放保险市场,鼓励行业竞争,制止保险垄断,强化保险行业诚信自律,从严打击骗保、欺保行为,保证投保人利益不受侵害。
说明:要说的不只十条,想到哪说到哪了。本来想逐条做个解释,比如为什么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为什么有些部门要解散、撤销,为什么让公共事业单位国有化......一言难尽,有识之士必然有所答案。
本文属个人思想,浅薄处、狭隘处、不当处盼批评之,更望高人指点。如果人大代表能喜欢,拜托您向上转达,关心国家大事人人有份,中国是我的也是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