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悔之的博客
走出书斋,直面苦难;知行合一,拒绝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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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3 00:30:40 编辑 删除

浏览 2155 次 | 评论 11 条

——对某些网友评论的回复

文物古迹是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遗产,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有效载体,是人民千百年传统的活见证。代表着这个国家的历史和底蕴,显示着这个民族的渊源和风采。然而,在十年“文革”之中,我们国家无数文物古迹却遭到了灾难性的毁灭,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之中,“文革”,是唯一一次对自己祖宗留下来的文物进行大规模摧毁的残忍时代。而在世界几千年文明史之中,也只有中国是唯一一个对自己国家的文物古迹进行过大规模摧毁的国家!《红卫兵在“文革”中何止毁灭了千万件“兽首”?》一文,就是对这种不堪回首往事的回忆和控诉。

然而,针对敝人《红卫兵在“文革”中何止毁灭了千万件“兽首”?》 一文,一位毛派网友在评论栏中质问敝人说:

“请问悔之先生,强盗入室劫掠和自家孩子打碎是同一种性质吗?如果把两种性质混为一谈,以先生之智慧去所谓的开启民智,一定是力不从心!但先生显然不是智慧的原因。”

有一位毛网友则说:

“自己孩子犯错,与被人抢夺丢财物,是两种性质的错误,作者不要混淆了概念!你自己孩子丢一金项链和你被抢一金项链性质能一样吗 ?作者真无知!”

还有一位毛派网友说:

“红卫兵损毁再多也是中国人自己的事,就象亿万富翁的子女再怎么挥霍也是人家自家私事,无关犯罪.但如果外人抢夺,即使是一块钱也属犯罪!

持相同或相似观点者,还有更多。

在这些毛派网友看来:强盗入室抢劫,与遭自己人毁灭或破坏,性质是绝对不同的。用毛泽东的话来说,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所以,前者的罪行是不可饶恕的,是敌我矛盾,是国耻。而后者却是家丑”,是“人民内部矛盾”,是可以饶恕的。两者是绝对不能等相提并论的。

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首先,敝人这里要指出的是:《红卫兵在“文革”中何止毁灭了千万件“兽首”》一文,是我反思“文革”、批判极左思维的系列文章之一。此文之根本目的,并非是要谴责“自己的孩子”的恶行和过失,更无意替“强盗”罪行辩护,而是要声讨、谴责那些教唆“自家孩子”犯错的“大人”! 是提醒人们深刻认识、反思极左思维给我们国家所带来的危害——因为“文革”大规模毁灭文物古迹的行为,并非是“自家孩子”一时冲动之为,而是在“大人”们堂而皇之的政治口号教唆下的疯狂行为——“文革”伊始,在“扫四旧”的名义,红色风暴首先席卷了北京千家万户,在20天左右的时间里,就有十万多个家庭被抄家。本来,这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剥夺公民正当财产的暴力行为,与扫除“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因为“扫四旧”,要根除的无非是所谓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而不是全面毁灭祖宗给我们留下来的文物古迹;另外,它是严重违犯宪法的!所以,红卫兵的私闯民宅、抄家抢夺文物珍宝的暴行,有关部门本应及时予以制止。然而,新闻舆论,尤其是当权者不但未予指责和制止,反而对红卫兵的行动给予了大力支持。823,《人民日报》发表了社会《好得很》,社论指出:红卫兵小将们以毛泽东思想为武器,正在横扫一切剥削阶级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灰尘……”在红卫兵抄家高潮中,人民日报又发表社论《不准抹杀红卫兵析功勋》,号召红卫兵对那些吸血鬼、寄生虫动手,把他们的金银财宝、杀人武器、变天账拿出来展览。有些地方,当地的当政领导甚至带领“革命群众”对本地的文物古迹进行铲除,例如山西太原的新任市委书记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就是砸庙宇——全市一百九十处庙宇古迹,除十几处可保留外,通通毁掉。在他一声令下,一百多处古迹在一天之内全部毁掉。山西省博物馆馆长闻讯赶到芳林寺,只捡回一包泥塑人头!

所以,“文革”大规模毁灭和破坏文物的行为,“自家孩子”——千百万红卫兵,只不过是“大人们”手中操纵的木偶!换言之,“大人”,是犯错“孩子”的教唆犯!才是罪恶的无凶!

“文革”之中,与往昔“入室强盗”的掠夺行为相比,“自家孩子”的疯狂行为更具毁灭性和灾难性——例如:新疆吐鲁番附近火焰山,有个千佛洞,洞内壁画是珍贵的艺术品。二十世纪初,俄、英、德国等贪婪的商人曾盗割洞内壁画,卖到西方。但它们毕竟还珍藏在博物馆里,并未毁掉。而红卫兵却将剩下的壁画中人物的眼睛挖空,或者干脆将壁画用黄泥水涂抹得一塌糊涂,使这些珍贵的壁画成为废物!!!

所以,对中国的文物而言,“强盗”抢夺所带来的损失毕竟是极为有限的,因为“强盗”而明抢暗偷的,数量毕竟有限。而在“文革”之中,“自已孩子”所带来的损失是灾难性的,无可挽回的!——在“文革”之中,全国有无数重点文物古迹遭到严重乃至全面毁坏。纵然是远在边陲的西藏,也不能幸免,有二千多座庙宇遭到毁坏!北京1958年第一次文物中保存下来的6843处文物,竟有4922处被毁,其中大部分毁于1966年的八九月间。在破四旧过程中,北京市有11.4万多户抄家。按周恩来总理的说法,仅上海就抄了十万户资本家。——对此,《红卫兵在“文革”中何止毁灭了千万件“兽首”?》一文已作了比较详细的举例,这里不再赘举。

尤其令人发指的是:一些“大人”们,一面用极为漂亮的革命口号教唆“自家孩子”去抄“反动派”的家,一面将“自家孩子”抄回来的文物逐一筛选,将上等珍品占为已有——

林彪、叶群拿走文物字画1858件,图书5077册,笔134支,纸1451张,本159本,唱片1083张。陈伯达拿走文物432件,字画127件,字帖301 册,图书5355册,笔159支,纸13卷,本4本。康生和江青也是四旧的收藏者。1970年秋,江青约康生去文物管理处挑选珍品。她选了一只18K金的法国怀表,表上镶有近百颗珍珠,宝石,并配有四条金链,仅付了7元钱。1990年,康生搜刮的文物移到故宫作内部展览,人们才知道康生将大批国宝据为么有,被康生掠入私囊的无价之宝竟多至上千件。

以上文物,可以说每一件都价值连城!然而,却被披着“革命”外衣的人堂而皇之地占为己有!这种公开、堂而皇之的豪夺,与“入室强盗”的抢劫相比,那一种更令人发指?

同为一件东西,在“反动派”手里是“封建糟粕”,是“四旧”;而到了“革命者”手中,却成了珍稀文物!如此强盗逻辑,岂不比入室强盗可恶千百倍?

更应当指出的是:“文革”中无数被抄家者所受的心理伤害,要远比失去文物本身更严重不知多少倍!——北京名学者梁漱溟家被抄光烧光。文革过后梁漱溟回忆抄家时红卫兵的举动时说:“‘他们扑字画、砸石玩,还一面撕一面唾骂是‘封建主义的玩艺儿’。最后是一声号令,把我曾祖、祖父和我父亲在清朝三代官购置的书籍和字画,还有我自己保存的,统统堆到院里付之一炬……红卫兵自搬自烧,还围着火堆呼口号……”

南京著名的书法家林散之珍藏多年的字画及自己的作品全部被毁之一炬,他被赶回了安徽老家。

大画家林风眠在上海的家被抄家、画被焚烧,又在风声鹤唳中自己将留存的作品浸入浴缸、倒进马桶、沉入粪池。

在“文革”之中,以上事例可谓举不胜举!

在“自家人”的严重暴力伤害面前,受伤害者不知要多长时间才能抚平心灵的伤口?

被强盗抢劫;遭自己人毁灭,那一种性质更严重?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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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3-03 12:49:20 AM]

    博主说的是事实,实事求是。 偶看过博主的文章好像也许或者没有上面一些人理解的意思:“帮法国人说话”、“卖国”等等。。。现在敢说真话的人很稀少。说真话就要被人骂,被人不理解!支持博主、期待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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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3-03 01:20:41 AM]

    法国人说:“放在我们这里更安全,文物是属于全人类的,我们不能看着它们被毁坏。”那些对博主上纲上线的人,你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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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3-03 09:04:32 AM]

    作者动机不纯,数据都精确到各位数?!数据哪里来的,美国中情局的吗?这么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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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3-03 10:23:27 AM]

    问个问题:两个人纠纷,甲被乙打死了,假设甲是中国人,那么:1、乙是中国人(大陆),2、乙是中国人(台湾),3、乙是友好国家人(巴基斯坦),4、乙是美国人、5、乙是日本人。想想会有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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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3-03 11:24:55 AM]

    你是在为强盗辩护、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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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东硬汉走江湖 [2009-03-03 05:05:22 PM]

    匿名谩骂的人,是不是太无耻了呢?无论谁结果你的性命,你都是一个死,死和死有什么实质的区别吗? 落后挨打,天经地义,你们谩骂自己人,中国就强大了吗?知耻者近乎勇,只有认识自己的错误并改正错误,从自身素质做起,才是中国人的本分!南沙群岛近半被抢,你们不去呼吁,反来骂自己的同胞,算什么中国人,撒泡尿溺死吧,天生的贱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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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3-03 08:33:44 PM]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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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3-04 09:40:27 AM]

    蔡的行为依然是义和团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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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3-04 09:53:31 PM]

    我们被压制时是顺民,我们被煽动时是暴民。其实我们仍然是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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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3-07 11:34:23 PM]

    还有很多外国人花钱保护别国的文物呢。毛粉左粪们,真的不知落后多少年了,还自我感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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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主

李悔之

广东信孚研究院研究员 走出书斋,直面苦难;律己宽人,知行合一。 学习到老,忏悔到老,改造到老。 李悔之邮箱: 信箱:liliqin2010@gmail.com QQ:1498069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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