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关于那位在拍卖圆明园水龙头时出价不买的蔡先生几句,本来还说对其人有最起码的敬意。原因无他,国人最善于做的事情是在自己利益不受到损害的时候表现爱国情操,这位蔡先生能够以自己掏保证金的方式使得这次拍卖流产,也算一条好汉。
结果刚刚才知道,原来这点最起码的敬意都用错了地方,这位蔡先生依然没有跳出这个范畴。但这个倒不是重点,掏了保证金做这事儿叫做傻逼,虽然傻得可爱;依然是空手套白狼式的爱国,也不过是傻逼,连那点可爱都荡然无存了。
前段时间,蒙牛奶粉又一次遭遇欺蒙消费者的事件,那时候虽然还有某些人利用爱国的名义鼓噪,大多数人还是认清了这种所谓爱国的宣言后,其所怀目的之不堪。爱国不是容忍奸商的理由。
到了这个事件的时候,大多数的人完全忘记了一个已经大致明白的道理:规则与诚信不但保证着商人不生产毒奶粉,而是同样保证着一次拍卖。如果用爱国这件事就能让一个不懂规则与诚信为何物的商人得到爱国者的名声,那么,还会有多少人在乎这些?
如果你当初愤怒的声讨了蒙牛,今天你又拍掌高呼蔡先生是民族英雄的话,这个基本就算是精神分裂了吧?本来应该是同样的标准,何以到了这里就面对了不同的态度?之所以奸商能够横行于市场,难道就没有这种双重的标准所种下的因果么?
如果当时你就认为支持蒙牛就是支持国货、就是爱国,今天你倒是没有精神分裂,但你就是那种最好的奴才材料,只要是一声“爱国号召”,阁下就马上等于打了鸡血一样亢奋起来。这样的人一辈子也就是所有统治者的最爱,也是最先被送进绞肉机里面的肉馅。
还有人说,当年那是被人强抢去的,今天我们这么做也算是无可厚非。好个无可厚非啊。大致这个逻辑就等于是狗咬了人的时候,这位直接冲上去就连毛带皮咬了狗,然后站起来大声宣布:这是我的权利!老实说,这确实是你的权利,法律并未规定你不能咬狗,只是你难道忘记了进化的时候,你还进化出了能拿棍子的手么?就说当年的强盗如何不对,抢劫不对的话,欺骗就是对了?以后别人再次忽悠你的时候,是不是大家就不用愤怒了?因为你已经把自己拉低到对方同样的程度了,互咬就是,别扯什么文明。
要是某人说,没错,这就是爱国,你要是不认同的话,你就不是中国人。我帖子后面的回复里这么说的人不少。在这里我也明确的告诉这么说的人,如果这就是你认为的中国人,抱歉,老子就不是。我心目中的中国人,应该是堂堂正正活着、做生意的时候不生产毒奶粉、做买卖的时候说到做到的那种人。
我再说一次:老子不是你嘴里说的那种中国人,那种因为别人忽悠就能用这种方式爱国爱死自己的中国人,老子不当。听明白了么,各位爱国的傻逼们?
支持楼主,你是真正的中国人
坐在沙发上,强烈支持一下。
话糙;是这个理!
支持散人的观点
蔡铭超拒绝付款实在是真正的国耻!支持他的人都有一个假设的条件:那就是那两个动物铜脑袋是英法联军抢去的!历史的真相果真如此吗?当初英法联军抢掠之后,咱中国人自己也在疯狂抢掠,而且时间跨度为几十年,我们能够证明那两个动物铜脑袋一定不是咱中国人自己当废品卖给别人的,或者是有关商人合法收购的吗?---我们自己过去遭到无理的对待,现在就以更大的无理对待一切与此相关的东西,这是一种什么行为?不就是两个动物铜脑袋?犯得着把中国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一点国际形象搭进去吗?这就好比一个男人:圈子里大家本来就怀疑他品行差,不跟他玩,孤立他,这下子好了,他竟然还耍了一个惊天大赖皮!心痛我中华也!
如果你当初愤怒的声讨了蒙牛,今天你又拍掌高呼蔡先生是民族英雄的话,这个基本就算是精神分裂了吧?——支持
这个人与佳士得渊源深厚,别以为他是爱国之举,从他以往的作为可以清晰的看到端倪。
任何不受规则约束行为,都算流氓,这还用散人劳心讨论?蔡某人的行为,就是小人之为。 谁把小人视为英雄,谁的骨子里就充满流氓基因。
强烈支持楼主的观点!悲衷的是,网上有七成的网民反而支持蔡某人的愚蠢和无懒行为,我们的国民素质在哪儿?我们的国民脑袋在哪儿?难道说几千年来这个泱泱大国传承下来的只有国民永久的奴性吗?再次悲衷!
有脑的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