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无障碍标准》。尔后,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了有关法规。 如今国际上无障碍建设的理念已从“方便残疾人”发展到“建筑以人为本”。
目前,在国际上通用的建筑无障碍设计标准大致有六个方面:
1.在一切公共建筑的入口处设置取代台阶的坡道,其坡度应不大于1/12
2.在盲人经常出入处设置盲道,在十字路口设置盲人辨向的音响设施;
3.门的净空廊宽度要在0.8米以上,采用旋转门的场所需另设残疾人入口;
4.所有建筑走廊的净空宽度应在1.3米以上;
5.公厕应设有带扶手的座式便器,门隔断应做成外开式或侧向推拉式,以保证内部空间便于轮椅进入;
6.电梯的入口净宽均应在0.8米以上。
我国的无障碍建设起步较晚,1985年,北京开始对部分街道进行无障碍改造;198 9年《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由国家计委、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作为国家规范联合颁布实施。1991年,北京率先在国内建成第一条盲道。2000年9月,北京市政府颁布国内第一个无障碍设施的地方法规《北京市无障碍设施管理规定》。2001年8月1日,《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开始在全国实施,此规范将城市中新改建的主路必须铺设盲道等24条作为强制性条款要求在建设中执行。
盲道由两种带突起纹路的砖块铺成。有条形图案的称为行进盲道,表示这里可以直行;带点状图案的为提示盲道,它表示前面将有路口、障碍或有地形变化。在盲道的提示下盲人可以通过脚底的感觉找到前进的方向。
以上文字转自http://iask.sina.com.cn/b/10391415.html
我生活的城市中,近几年几乎在人行道上都建了盲道,一般都比较规范的,但最近我路过一条小街道时,却看到一条与众不同的盲道,下图中的红色线条,就是我勾出的盲道走向。

这样的盲道是在方便盲人呢?还是将盲道作为道路的装饰带啊?不知道设计者、修建者、工程检查者是如何考虑的。
政绩的需要!
社会的文明进步,正是要从这一点一滴做起。和您一样,去思考,去关注。
说真心话!正常人都没照顾好的情况下,设了盲道只是应付一下而已!看得见的人都要东闪西闪了,走在人行区都要被按喇叭了!可怜了我们的盲胞!
是设计考虑不周!
以人为本?
政绩的需要!
现在许多公益设施为盲人提供的一些设施多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我感觉这盲道还是有特色的,尤其是对于那些有一些光感的盲人很有用,只是那弯来弯去的不知是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