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修改服务业高额收取水、电、气等公共产品费用不合理政策
为了减轻数千万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负担,活跃民间投资,发展服务业,增加就业,扩大内需,繁荣经济,我国迫切需要改变原来对经营性服务业的水、电、气等公共产品收费价格远远高于其他行业的极不合理的带有歧视的价格政策。
一直以来,我国许多地方对商业等经营性服务业的水、电、气等公共产品的收费价格。有的远远高于对工业和居民的收费价格。有的城市对经营服务用水用电的价格是工业用水电价格的2倍左右,洗车场等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甚至是工业用水用电价格的3倍左右。比如,从成都市一份2008招商材料显示:居民用自来水及污水处理费为2.15元/m3,工业用水及污水处理费为2.7元/m3,经营服务用水价格为4.6元/m3,,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达6.7元/m3,洗车场用水价格达到7.5元/m3。

为什么要对经营性服务行业收取高价?理由无非是这些行业所用水、电、气是用于经营赢利的,就应该多交水、电、气的公共产品费用。有的甚至把经营性服务行业视为暴利行业,能够承受高额水、电、价。这其实是一大误区。
实际上,我国近4000万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大部分是弱势经济群体,靠辛苦劳动做点小本买卖和服务,挣点养家糊口的钱。据有关学者对广州、成都等城市的调查,40%左右的新开店铺存活期不到一年,许多小本经营者多是失地农民用失地补偿费,或城市无业者靠亲友凑点钱自己创业做生意,一旦倒闭关门马上失去生计,还负债累累。
对这些不靠政策自己解决就业的弱势经济群体,理应扶持保护,决不应该增加他们的负担。而且,我国面临的巨大就业压力,主要靠发展服务业来解决,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容纳的就业人数超过3亿人,城镇三分之二以上的就业靠服务业解决。

发达经济体的服务业已经济总量的四分之三左右。目前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要尽快恢复经济稳定高速增长,必须放“水”养“鱼”,特别是要养好数以万计的“小鱼”,活跃民间投资,才能真正扩大内需,振兴经济。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恰恰是大、中企业的市场,只有小企业和个体经营繁荣,大中企业才会有更大的市场。
为此,建议国家应尽快修改对经营性服务的水、电、气等公共产品高价收费的不合理政策。对经营性服务业的水、电、气收费价格,不但不应该高于工业用途的价格,还应该更低,甚至可与民用价格相同。因为他们主要是服务于民生,为自我解决就业和帮助社会解决就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所能承受的公共产品的价格应该比造血功能更好的大工业低。我国目前工商业用电量下降,也正是修改原来政策偏差的好时机。
对,有道理,应该一个价。
应该免费 楼主上班不要工资?
在这里问候晓梅同志,你写的文章很有意思,可读性很强.以后还会来哈!!
说得好,说出了一个做小本生意人的心身
每年几千亿三公消费,让贪官们把纳税人的钱都浪费了,大部分进了个人的腰包或小金库,终日挥霍无度.-----------另一方面,十几年来,我们几千万下岗职工,包括家属,有上亿人,无收入,无任何社会保障,有病无钱医,没有任何人管我们的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