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罪为何取消
王锦思
当前,“流氓”一词逐渐生疏,偶尔“臭流氓”、“死流氓”几句已是玩笑,而没有流氓罪的说辞和法条。如果按照以前流氓罪的量刑标准,现在许多潜规则的导演和演员没准正在大牢里待罪,再也不能周旋在石榴裙下。纯粹的生活作风和道德问题在二三十年前是法律问题,表明中国法制的进步,也许是道德的退化。
王锦思
按照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流氓罪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983著名的严打运动中,流氓罪的刑罚变成可以处死刑,内容被扩大化。
《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对流氓罪是这样规定:“流氓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携带凶器进行流氓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或者进行流氓犯罪活动危害特别严重的”,“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从此,流氓罪的刑罚最高刑为死刑,与故意杀人罪相同。
当时流氓罪的范围也很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流氓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984年11月2日)》所谓“其他流氓活动情节恶劣构成流氓罪的”有六项内容,其中第4和5项分别是:“以玩弄女性为目的,采取诱骗等手段奸淫妇女多人的;或者虽奸淫妇女人数较少,但造成严重后果的”;“勾引男性青少年多人,或者勾引外国人,与之搞两性关系,在社会上影响很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各地出现了不少从立案到处决只花了一周时间的案例,可谓从重从快。但是,在现在看来并没有违法犯罪特征的行为,在当时使很多人受到严惩。
西安的马燕秦是家庭舞会的组织者,作风开放。1983年“严打”开始,早已了解她舞会组织情况以及复杂两性关系的公安部门,不仅将马燕秦收监,而且陆续抓审了300多人,成为轰动三秦的特大案件,《陕西日报》以整版的显要位置多次报道案情。最后,枪毙了以马燕秦为首的三个人,而另外几名被指控而不承认与她有性关系的人,以及晚会的乐队指挥,则被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涉案者被判有期徒刑的则数不胜数。按照这种量刑标准,那些情妇数十人的贪官大款无论如何也逃不过死刑的惩罚。
1982年,电影明星迟志强在南京拍戏期间,他与一帮高干子弟交游,跳“贴面舞”,“一夜情”,迟志强按流氓罪处理,被判刑4年。
法学专家高一飞认为,流氓罪的罪名过于笼统,抽象,包含的客观内容复杂,“情节恶劣”缺乏一个一致的标准。因此,刑法学界质疑流氓罪。高铭暄教授指出:“人为地把一些仅有下流作风的行为也网罗进去不利于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处理。”
王锦思
1997年,在改革开放18年之后,刑法终于进行了修改。97年刑法(也称新刑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取消了流氓罪这个罪名。 也将下流作风的行为从犯罪中排了除去,体现了刑法的“宽容精神”。对一些原属于流氓罪,有必要仍然规定为犯罪的犯罪,分解成了以下的罪名:即聚众斗殴罪(第292条)、寻衅滋事罪(第293条)、聚众淫乱罪和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罪(第301条)、盗窃、侮辱尸体罪(第302条)、确立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以及猥亵儿童罪(第237条)。从原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内容还体现了法定刑的更加适中和具体化,新分解出的罪名全部废除了死刑和无期徒刑。
法学专家高一飞认为,今天回首看迟志强的罪,那是多么可笑!流氓罪的取消,乐坏了许多生活作风差劲的风流人士和贪官大款,但是正如戈尔丁说:“一个多文化社会的生存力并不是在不同道德中的某种共同意见和共同核心特征。相反,一个多文化社会的核心特征,是对程序和制度而不是对道德舆论和价值的共同意见。”wangjin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