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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2 14:53:45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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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卓瑶


  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不能笼统说要给国企高管限薪,高管薪酬应与其经营业绩挂钩。(3月10日《新京报》)
    我不眼红国企高管天价年薪,也不觉得高管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有什么不妥。但这里有一个前提,言及高管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必须厘清高管经营业绩。
    不可否认,国企高管不乏高人。但有意思的是,过去国企高管薪酬平均值一直低于民企,呼啦一下竟然身价倍增。有资料显示,2006年国企高管薪酬平均值首次超过民企8%,2007年高出民企近30%,金融行业高管薪酬平均值在百万元以上。这其中到底有什么奥妙?
    在我看来,问题并不在于国企高管比民企高管本事有多么大,而在于国企高管考核机制严重失衡。国企毕竟不同于民企,大都属于限制进入的垄断行业,国企的牌子本身也是一大笔无形资产。因此,考核国企高管业绩必须剔除国家政策和其无形资产所生成的业绩。
    当然,计算国家政策和国企这块牌子所生成业绩是一道高难度的算术题,但这却是考核国企高管业绩不可回避的问题。倘若不问青红皂白,把国企的业绩全部记在个人的功劳簿上,国企高管经营业绩岂不成了一本糊涂账?如是,遑论高管薪酬应与其经营业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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