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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不健全,“财产公开”是奢谈!
盛大林
北京,两会。一名记者问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某省政协主席:“某主席,你怎么看待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这位委员先是说:“很遗憾,我对这个问题没有研究。”在记者的追问下,他竟反问记者:“为什么不公布老百姓的财产?那些企业老板的利润为什么不向工人公布?”(据最新一期《财经》杂志)
“为什么不公布老百姓的财产?”这真是一声“惊雷”,只不过它不是来自初春的天空,而是发自一位高官的口中。
我实在不想回答“某主席”的这个问题,因为它就像“为什么要把生自己的人叫娘”一样,不值一答。不过,这一声“惊雷”还是有价值的——至少,它给对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寄予热望的人们提了一个醒。
自1988年我国提出官员财产公示立法动议,已经超过20年;即使是从1995年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申报收入的文件到现在,也已将近14年。成效如何呢?前不久,新疆阿勒泰地区纪检委终于在当地政府网上公布了处级以上干部的收入申报情况。然而,此次申报却被分成了“公开申报”和“秘密申报”两个部分,公众能看到的申报表上除了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之外,几乎全是空白。尽管如此,阿勒泰的这次行动还是被视为“破冰之举”。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世界各国都被视为反腐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也不断有代表委员提交将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列入人大立法计划的建议,然而一直没有下文。官员财产公示和“阳光法案”出台为什么如此之难?阻力大可能是主要的原因——“躲避监督”是权力的本性,哪一个官员会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财产和收入公之于众呢?
虽然天然地排斥“阳光”,但此前还从来没有哪个官员站出来公开反对财产公示,因为谁也不可能拿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没想到,终于有个“某主席”吃下了第一个“螃蟹”,并且以反诘的形式给出了一个“理由”。这一声“惊雷”提醒人们:在财产公示问题上,虽然民间讨论得非常“热烈”,但官员们却根本没有“兴趣”——他们既不想“执行”,也不想“研究”。“精屁股坐石条—— 一面子热!”这就是官员财产公示在中国的真实写照。
很显然,指望“公仆”们自觉自愿地公布自己的财产和收入只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要把官员财产及权力运行完全置于阳光之下,必须依靠强大的外力迫其就范。纵观世界,凡是实行官员财产公示的地方,都是民主法治非常健全的国家。的确,只有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公仆”真正听命于“主人”,财产公示才能真正实现。
“民主法治”不健全,“财产公开”是奢谈!在这方面,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盛大林
盛大林,偶用笔名盛晟、蒋正之、林大圣等。1968年8月18日生,河南省商城县人。199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河南《东方今报》评论员。曾发表杂文时评近2000篇,出版杂文时评集《千万别当真》《大林白话》及时评写作辅导专著《“意见领袖”是怎样炼成的》(见下面的自定义链接)。邮箱:sdll@vip.sina.com 通讯:(450002)郑州市经五路2号《东方今报》社 手机:1350399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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