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属性之自杀意识(2009-03-16 01:10:00)[编辑][删除]标签:华人杨十三 流形逻辑论 属性 文明国 文学 艺术 哲学 自杀 分类:华人杨十三——《文明国》
再次强调,我是人。你们不能无视我是一个人的基本逻辑。
做为一个生命体,我能够把自己归位在人的范畴里。我不可能背叛人类,因为我只能和人类可以沟通。在人类之外的生命体,我也不可能和他们结盟,因为我不能倾听他们和不能倾诉自己的感觉。似乎可以说,我和人类之外的生命体是不能建立信任关系的。在人类之下的生命体我是可以对他们为所欲为的,或者说我就是他们的上帝。至于人类之上的生命体,我们还没有发现其存在。假如在人类之上的生命体是生命体,我们起码是可以感觉的到存在的。这就像人类之下的动物们可以感觉到人类的存在一样。
人类之下的生命体没有自杀的意识。如果他们有自杀的意识就一定有杀他的意识,那么人类就不会在他们之上。因为人类之下的生命体没有人的属性。自杀是人类的属性。自杀的原理是自己的存在和别人的存在没有本质区别。杀他意识和自杀意识的本质是一样的。于是,杀他意识也是人的属性。这就可以解释,人在自杀的时候不会去在乎杀他。这也可以解释,人在去杀他的时候也不会去在乎自杀。
自杀意识是人的属性,每一个人都具备自杀意识。杀他意识是人的属性,每一个人都具备杀他意识。这人的双重属性是建立在自己的存在和别人的存在本质上没有区别。或者说是建立在人的范围之类。当众人忘记了人的属性时,有人要行使杀他的行为时,这种人的后果是把众人都杀光了最后只剩下他。这种情况是悲哀的,因为众人都忘记了人的属性,只有他具备人的属性。
可喜的是我们都没有忘记人的属性。这个时候的自杀意识和杀他意识就成为了喜剧。我会高兴的自杀,别人也会为我的自杀而高兴。因为,我的死是建立在人的属性之上智慧重复之死。这个智慧不仅别人都具备,而且别人都具备我没有的智慧。这个时候我的死,其实并不是死,我的死是为了别人能更智慧的活。因为我还间接的活在别人的身体里。我会高兴的杀他,别人会为我杀死了他而高兴。因为,他的死是建立在人的属性之上的智慧矛盾之死。我的智慧是对的他的是错的,于是就有智慧的矛盾。这个时候,他的死其实并不是死,他的死是为了证明我智慧的正确。因为他还间接的活在我的身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