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兴庭
在全国各省市纷纷出台各自的旅游休闲计划的时候,国家旅游局的《国民休闲纲要》(简称《纲要》)也在逐渐酝酿和成熟中。日前,参与国家旅游局《国民休闲纲要》制订的专家表示,《国民休闲纲要》为各省市的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导,但不会强制执行。(3月15日《新快报》)
一般意义上的休闲是消除体力上的疲劳,获取精神上的慰藉。近代的休闲思想主要以1899年制度经济学派创始人凡勃伦的《有闲阶级论》为标志,在这本书中,凡勃伦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和证明了休闲与消费是如何联系在一起的。
从此之后,休闲也成了一种生产力,成为一国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的重要政策工具。现在,国家旅游局的这个《国民休闲纲要》,我想,正是基于当前经济不景气,外贸出口受挫,亟待扩大内需的考虑。尽管这是一个非强制性的规定,但其中肯定会包括各种激励措施,以诱导旅游产业相关主体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所担心的是,休闲被极力倡导的结果,可能会异化成为“消费主义”的借口。喜欢以美国为参照系的人,都会引经据典地说美国多年来的经济增长就是以消费为后盾来拉动的。不错,消费主义源于美国,但却最终也使美国产生了严重的经济结构失衡问题。这一次经济危机,思想根源之一就是这种“消费主义”的休闲观。
以休闲研究而著称于世的美国学者杰弗瑞·戈比曾这样写道:“商人们为了推销他们的商品和服务,人为地制造出了社会需求……更有甚者,穷人们也经常会接受这样的教导,以至于相信,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钱,所以根本无法享受到满意的休闲生活。”消费主义使我们把休闲等同于用来消费产品的一段时间,却牺牲了我们固有的想象力和内在的智慧。难怪马尔库塞在对现代社会做出深刻的思索后得出这样的结论:“工业文明的焦点是让人停留在心理和文化的贫困中。”
当把人的价值单一地定位于物质财富的享用和高消费基础上,这就演变成了一种“商品崇拜”,成为“拜物教”。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商品崇拜是人的异化的主要因素。人类被他们自己的商品奴役了,即使休闲的自由和亲密关系的共享也被物化为一种占有与消费的精神状态。”本来,从哲学的层次来讲,休闲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对时间的自由支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可是,一旦休闲沦为“消费主义”,人类被自己所创造的物质困扰,又谈何全面发展。
休闲的首要原则是“量力而行”。这一原则上升到公共利益的高度,就是 “可持续”。1994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了一个名为《可持续消费的政策因素》的报告,要求人们返归朴素的生活,适当消费。现在,《国民休闲纲要》作为一个纲领性文件,是否也应该考虑“休闲”适度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