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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7 00:57:53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时政 | 浏览 3265 次 | 评论 17 条

“侦押分离”应当尽快实施
盛大林

2月10日,陕西省丹凤县一名高二女学生遇害。2月28日,犯罪嫌疑人徐梗荣被县公安局刑拘。3月8日,徐梗荣突然死亡。官方的通报称,徐是在接受审讯时突然出现脸色发黄、呼吸急促、脉搏微弱等情况并立即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但徐梗荣的亲属及当地群众猜测,“这个孩子是被刑讯逼供打死的”。死者的亲属在尸检现场看到,徐梗荣两个手腕上有清晰的环状伤痕,皮都翻了出来,两只手掌肿得像馒头,鼻腔里全是血,头皮里也有淤血,头盖骨内还出现水肿……另一名接受过审讯的学生也讲述了他被刑讯逼供的经过,其手腕中的伤痕至今仍清晰可见。目前,陕西省、商洛市检察机关已经介入调查。(据3月16日《华商报》)

还好,这次没有说是死于“躲猫猫”!不过,事件的真相却还在“躲猫猫”。虽然检察机关的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但稍具常识的人都能判断出这是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

尽管我也认为徐梗荣死于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极大,但检察机关要认定这一点恐怕也不容易。因为自徐梗荣被拘到死亡这8天时间里,一切都在丹凤县公安局的掌控之中,死者的亲属和调查人员都很难取得刑讯逼供的证据。如果几名当事的刑警都“守口如瓶”,并且审讯室里摄像设备“恰巧”又都“坏了”或者录像“丢了”,那么检察机关也不能根据推理就认定他们刑讯逼供了。同时,如果当事刑警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或者调查组拿不出充分的理由,那么刑讯逼供的嫌疑也是无法消除的。

犯罪嫌疑人蹊跷死于看守所(派出所、公安局)的事儿实在太多了。虽然公众一般都会认为那些嫌犯是死于刑讯逼供,但最终认定为刑讯逼供的并不多,大多数的“蹊跷”死亡都不明不白地结案了——很多纠纷乃至冲突,就是因之而起。

看守所里为什么经常发生“非正常死亡”?“刑讯逼供”为什么时有发生?部分民警不守法律、不讲人性是直接的原因,但“侦押一体”才是制度性根源。由于侦查和羁押都归公安机关管辖,嫌犯一旦被拘留,基本上就与世隔绝。办案民警想什么时候提审就什么提审,想审多长时间就审多长时间,想用什么办法审就用什么办法审。于是,超期羁押时有发生,“连续审讯不得超过12小时的规定”常常不被遵守,“车轮审讯”也早就不是新闻……亲属见不到嫌犯,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要求也很少得到批准,而一旦发生“非正常死亡”,外人也很难取得确凿的证据。

如何才能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合理配置司法权限、实行“侦押分离”,比如把看守所划归司法部门管辖,就像监狱一样。公安机关抓了人,必须交给司法部门关押;办案民警要审讯嫌犯,必须到司法机关办理提审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办案民警必须把嫌犯交回看守所;若需再次审讯,重新办理手续……这样一来,“车轮大战”就不太可能发生,是否刑讯逼供也要经过看守所的日常性监督,而且律师的会见也不需要经过“对手”即公安机关的批准。“侦押分离”不仅可以有效地保护嫌犯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让公安机关摆脱“总是被怀疑”的困境——在“侦押一体”的情况下,即使确实没有刑讯逼供,公安机关也很难证明自己的清白。

在多数法治国家,看守所与警察机构相分离是当然的制度选择。近年来,关于实行“侦押分离”的呼声越来越高。就在前不久的全国两会上,就有代表和委员提出这样的议案或建议。据报道,2008年年底,《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在中央政治局通过。有多位起草司法改革方案的学者提到,对看守所管理制度将进行大调整,将把看守所的管理移交到司法部(局)体系之下——为了避免看守所里再次发生“蹊跷”命案,包括“侦押分离”在内的司法体制改革应当尽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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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3-17 09:08:18 AM]

    名器 面对生活摆是非 内心取舍昭然威 人性本善必能品 担当载得众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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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3-17 11:55:10 AM]

    说得太正确了,侦押分离,减轻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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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孤独三世 [2009-03-17 12:44:55 PM]

    三权分治更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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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霍青铜 [2009-03-17 04:29:31 PM]

    没错,关键是什么时候才能做到“侦押分离”!相关行政管理人员有没有紧迫的时间概念呢? (没想到在此碰见“博友”,脂砚问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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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3-17 04:49:16 PM]

    担心的是:"绝不搞西方那一套,绝不搞侦押分离".这里的制度优势就是一权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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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3-17 04:55:41 PM]

    只有政治上的外部监督和3权分立,才能救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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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3-17 06:14:47 PM]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改叫全心全意为人权服务,好不好?没有最基本的人权,其它一切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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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3-17 06:36:07 PM]

    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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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3-17 06:54:50 PM]

    制度和法律再好,歪和尚也会念歪,中国关键是执行者许多都不懂法,可悲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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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3-17 08:30:44 PM]

    制度和法律再好,歪和尚也会念歪,中国关键是执行者许多都不懂法,可悲之处..没有最基本的人权,其它一切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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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主

盛大林

盛大林,1968年8月18日生,河南省商城县人。199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河南省杂文学会副会长,河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河南《东方今报》评论员。曾发表杂文时评近3000篇,出版杂文时评集《千万别当真》《大林白话》《“意见领袖”是怎样炼成的》。邮箱:sdll@vip.sina.com 通讯:(450000)郑州市航海东路1206号中原福塔三层《东方今报》社 手机:1863857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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