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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日本政府内阁通过了法务省提出的入国管理难民法改正案,并将在本次国会中通过。这次改正案对原有的入管难民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而归纳一下这个改正案的内容,可以归纳为管理一元化、在留长期化、出入方便化、人权法制化、单纯劳动力合法化、来源多元化、守法严格化等特点。由于这次改正法的突出特点促进外国人定居和广开外国人来日途径,因此可以说这次改正法是千万移民的前奏。
首先是在留管理一元化。这次改正法规定废除外国人登录制度,建立外国人在留卡制度。入境的时候入境管理局将对中、长期在留外国人发行带有电子IC回路的在留卡,而下列外国人出外:1、日本滞留期限为3个月以下的人;2、持有短期在留资格的人;3、持有外交和公用在留资格的人;4、经法务省判定,可归为这三类人之内的人。外国人在留卡记载事项包括1、姓名、生日、性别、国籍(或地区);2、在日本的住所;3、在留期间及在留结束日;4、在留许可的种类及批准年月日;5、在留卡号码、发给及有效期间;6、有无就劳限制;7、其他法律规定的事项。永住者的在留卡有效期间为7年;其他到在留资格结束为止。
IC回路在留卡将与居民基本系统联动,除有正面半身照片外,还有居民基本系统必要的全部信息和防伪功能。而现行的入境和在留制度是国家签发在留许可,外国人登录则由市町村主管的二元制度,国家没有关于外国人登记信息的调查权,外国人管理颇为分散和有欠精确,有的非法滞在者也会在地方政府得到登录证,地方政府也没有检举非法滞留者的义务,因此留下了非法滞留的温床。而今后将进一步完备连接全国市町村的外国人居民基本系统的联网数据库,国家将对外国人出入境、转入、转出、在留资格变更、期间更新、永住权取得及是否加入了劳动、社会保险、国税和地方税的交付、雇佣、劳动及社会保障等范围广泛的信息进行一元化管理。
第二是在留期间长期化,外国人在留资格上限延长到5年,就是以前无论是在留地位和人权都得不到保证的研修生、实习生,也将可以获得5年在留资格。
第三是出入日本便利化。在一年以内出入日本,可以不办再入国手续;而且办一次在出入国手续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
第四为人权保证法制化和单纯劳动力合法化。以研修生为例,按照现行法律,以研修生身分进入日本的人,在研修期间不管怎样受雇用主酷使、剥削,也不受劳动相关法律保障,因为他们是一种半学生、半学徒的身分,不是劳动者,因此不受相关的劳动法保护,受到非法待遇也无处申冤。而新的改正法设立了属于劳动者的“技能实习1”和“技能实习2”在留资格,第一年来日的研修的研修生属于“技能实习1”,来日学习两个月日语后,企业主就需与他们签订雇用合同,受到“最低工资法规”等劳动法相关法律的保护。而将研修生作为劳动者导入,是一项非常重大的改革,说明日本一贯不承认的单纯劳动力的导入已经开始在法律上得到承认。
再一个就是在日本的入管收容设施里经常发生侵犯外国人人权事件,因此这次改正法规定在法务省令规定的入管管理官署内,设立入国者收容所等视察委员会,监督入管收容管理状况。
第五为有定住倾向的外国人来源多元化,取消就学在留资格,统一为留学在留资格,而且留学条件大大放宽。以往想到日本留学需有在本国完成12年以上教育,就是说高中没毕业难以来日留学,而这次改正法删去了在本国需完成12年以上教育的条款,大学、高等专门学校、高中(含中等教育学校的后期课程)、特别支援学校高等部、专修学校、各种学校及设备、编制相当于这些学校的教育机关都可以招收留学生,这样留学生来源将大大放宽,意味着许多社会人和来念高中等学校的未成年学生都可以作为留学生来日,而且他们不会像以前的就学生那样,打工受到种种限制、几乎没有奖学金、不能享受交通费半价和只交6%的医疗费的医疗补贴制度等,他们可以在享受着日本有关留学生的优惠制度的同时长期在日本学习,也自然会显现出强烈化的定居化倾向。
第六是守法义务严格化,新设许多强制送还事项,如为其他的外国人伪造文书使其入境、助长非法就劳、伪造在留卡等都将成为强制送还的对象。再就是在留卡事项有所变更或丢失时必须在14天内申告。
在谈到这次法律改正的理由时法务省指出:为了进行公正的外国人在留管理,需要构筑法务大臣持续性必要信息的制度,同时为了实行在留资格上限延长和使合法在留外国更加便利及保护外国研修生等必要事项,有必要进行法律修改。原东京入国管理局局长、现任外国人政策研究所所长的坂中英德先生在曾《中文导报》记者说,从去年2月27日到5月15日,他与中川秀直为会长的自民党“推进外国人材交流议员联盟”一起举行了5次学习会,他被邀请在学习会上作报告,并提出了一系列扩大接受外国人、建立移民社会的建议。
他认为:现在推定50年后日本人口将减少至9000万,不仅日本的渔业、农业、林业等第一产业处于崩溃状态,社会保障也难以为继。为了保持1亿人口的日本,应该接收1000万移民。原来日本的外国人政策是“防止定住型”政策,不接受以就劳和定居为目的的外国人;今后应该建立“人材育成型”入管政策。而新设“就劳研修”在留资格,在留期间的上限提升至5年,取消在留资格中“留学”和“就学”的区别等,都会使外国人在较长的在留期间和较好的在留条件中成长为对日本社会和母国社会都能发挥作用的人才,他们可能回国,也很有可能成为高质量的移民。
而纵观这次入国管理难民法改正案,其核心是通过延长在留期间促进外国人的定居化,通过留学范围的扩大和对研修生劳动者身分的承认促进年轻外国人来日的多元化和数量的增加,通过简化再入国手续增进国际文化与商贸的交流,通过保障外国人人权和加强外国人的法律意识促进其公民化,因此可以说,这是一次在日本少子、高龄化不断进展的背景下为吸引更多的外国人来日并促进他们定居而进行的具有历史意义的法律修改,可以说是执政党有识之士提出的千万移民蓝图的前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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