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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3月24日星期二
Ø 现在中国经济好了,到外国去玩玩,已经不算是了不起的事了。我在上海的单位,很多年前,就已经组织人到外国去开会,考察,旅游了。这样的单位,在现在的中国多的是,跑得近或远,是与职务挂起了钩来的。形情和我的小时候是天差地别了。
Ø 我有个同校的小学生朋友,她比我大两级,我是通过我的邻居才认识了她,人家都叫她“小华侨”,她爸爸是个海员,妈妈在香港。她妈妈,一年有时候也回来不了一次。家里要是有从香港来的客人,那就是不得了的大事了。我们都到她家里去看“华侨”。
Ø 我记得,她妈妈是个胖乎乎的女人,带的东西里面,有很多是做饭用的炊具,铝锅什么的,那个时候叫“钢精锅子”。
Ø 小华侨有一件粉红的“羊毛衫”,我是羡慕的不得了,就缠着我母亲要买一件一模一样的。当时,服装店里还没有卖这样的羊毛衫的,结果,在南京东路工艺美术品商店才找到了,这个地方就是“朵云轩”。现在是哪家?可能也变了,我是20年没有到过南京路了。不过,那里的羊毛衫没有“小人”的,也没有粉红的,我母亲就买了一件果绿色的,大人穿的,当时是18块钱,回来还给我改小,虽然颜色和小华侨的完全不一样,但是式样------对襟小圆领----是一样的,特别是那七粒小小的,有机玻璃纽扣,和小华侨的一样,闪闪的发光啊。
Ø 这次我到纽约,本来打算去看看时尚,看看名牌货,看看名牌货的寄卖商店,我对旧货店的兴趣,比新货店不知道要大多少!不光是价格上的原因,而是我患有窥视癖。
Ø 事先,我也有点知道,纽约非常的时尚,天天有新的东西摆出来。花再多的钱,也不一定能赶上时髦。
Ø 听说,曼哈顿那边穿黑颜色的多,正好,我在梅西家大减价时,买过一条黑裙子,原来,我还有一件收腰小驳领的黑大衣,就这样给装备上了,冒充一下纽约客。不要等我还没有开口,就给当场给发现了,是个从上海来的,明尼阿波利斯的乡下人。
Ø 我走过第五大道,走过麦迪逊大道和莱克星顿大道,从42—50街那里徘徊了一阵子,这几条街,就有我想看得东西,不过,我还是没有去挨家挨户去。我可以说,我没有足够的时间去逛,还有一个,我口袋里的钱,连名牌二手店里的一个小别针都买不起。不过,这些也不是完全的理由,主要我对这个地方,对一个不熟悉的地方有敬畏感,刚开始时,总是小心翼翼的。这只是我的很“个人”的毛病,就是到很穷的小村庄里,我也会犯同样的病。
Ø 比如说,纽约的布鲁明岱尔百货商店,我明尼阿波利斯也有,我虽然经常在梅西家买东西,但是,有时也会看看橱窗,人家的床上用品特别的好,特别的多。一个同名同姓的商店,你有我也有,有什么稀奇的,都不是一样的东西吗?
我说,肯定是不一样的,比如说,一款一样的香奈尔的包,拎在甲和乙的手上会一样吗?这就是我所谓的敬畏感,很奇怪的是吧。
纽约是时尚之都,不过,比起欧洲来,就是比他们搞的再象样,人家欧洲人也要非挖苦他家不行,英国人说美国最有名的设计师 Ralph Lauren 的作品,就是向阿拉伯人卖沙子一样的没有意思。
现在,经济不好了,美元跌了,欧洲人都跑到这里来买东西了。还是这个 Lauren 的作品,纽约专门有一些他的设计,只是限制在美国本土出售的,风格和用料与“出国”卖的一致,但是价格上更为便宜。原本挖苦美国设计师的英国人,现在到纽约来买东西的人最多了,都是随身带着自己的空箱子来装的。如果都是一样的,那就不要跑到这里来了。
所以,我旅行喜欢看细节,就是喜欢在这种地方。
Ø 我回来,威利斯老头问我,你喜欢纽约吗?我说,还没有。他说,那就是你呆的时间不够长。老头子说的这句话,是一个大大的哲言啊。
我在上海时,曾经参加过一个鸡尾酒会,是沾了当时的利兹 卡尔顿酒店总经理,马克 迪肯希瑟斯的光,他就是从纽约去的,鸡尾酒是招待三大男高音之一,卡拉雷斯的,他在广场那边的大剧院唱完了,回到利兹,鸡尾酒是马克送给他的一份夜宵。那天,那个中国的女高音也在,人家在互相介绍和寒暄时,她总是要说一句,跟打招呼没有关系的话“I live in New York------我在纽约住。”我不知道她小姐在纽约住了多久了,反正,有一点是很清楚的,是爱上纽约了。我只去了几天,就是说喜欢纽约,我也太快了些了吧,再说,我是没有那样的痴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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