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圣忧国
让我们勇敢面对...

折腾

发表于 2009-03-27 07:56:41 类别:观察家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不得擅自调休、自行安排。这一通知,让各地“蠢蠢欲动”的曲线恢复“五一”黄金周计划陷入尴尬。"

一纸禁令体现国家对捍卫已制定的法律法规的立场,也昭示中央下决心对地方多年来不执行或者曲解.歪解中央精神,将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法规视若无物的状况进行纠正.

本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是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新办法实施已有多年,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新办法也是针对原来休假制度进行的改良.可以说应该是比较符合中国国情的一部法规了.

广东省3月25日出台的今年“五一”休假方案:全省在5月1日至7日安排放假,其中1日为法定节假日,2日、3日为周末照常公休,4日、5日两个工作日与9日、10日双休日对调,6日、7日使用个人带薪年休假。按这套芳案,也没挤占工作时间,却能给人一种"五一"黄金周已经回归的印象,以前砍掉的一个全民休假周和与之配套的法规变得毫无意义.这也违背了胡总的"不折腾"精神.

这次广东嗅觉灵敏,看到中央有关部门的一点动作就匆忙推出休假方案,真对应其敢为天下先的改革先锋称谓.只是到头被一盆冷水浇下.确值得引起深思.(引文:"就在此前的25日,国家发改委秘书长韩永文在中直机关“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形势报告会上称,发改委建议将带薪休假中的两天放入“五一”假期,延长“五一”假期时间。发改委已经将相关方案提交国务院,国务院正对方案进行讨论。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在最新的一份政策报告中指出,国内外的实践都证明,假日消费尤其是长假期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非常明显,是全方位、综合性拉动。长假日是带薪休假不能替代的,建议恢复“五一”长假安排,刺激消费需求的增长。")

笔者想起前段时间,很多地方政府和专家学者也同样提出暂缓新劳动法的实施,这两件事的理由都是为了应对时艰.如果制定出来的法律法规可以如此灵活的运用,那无非是对中国法治建设的一种摧残,中国社会的时弊很多源头都在于人治的自由和随意性,比如行政部门罚款,法院的量刑....我们多年来发誓要改变这种状况,可是总有那么多的理由让我们反复.让我们折腾.国家制定法律法规的态度需严谨细致,制定前必须多方考虑,周详利弊,一经制定,就必须不折不扣.严格实施.

但愿通过这次事件,地方各级政府能吸取教训,体会中央此次动作的深意,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积极契合中央精神,不要阴奉阳违.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的下达不再是玩传话游戏一般,通过各级传递.层层区解,层层发挥.到老百姓耳朵里已经变味,上至下如此,下至上亦如是,那国家决策层和人民的意愿便始终隔着道鸿沟.....

周易[中孚]卦九二爻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所谓政令不达,国运堪忧!如今中国面临改革的关键时刻,希望能上下通达,民意可以至上,政府决策为民.便是大家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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