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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8 18:24:11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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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体字之我见·日思录(519

李存章

200838  

应该说,政协委员在政协会议上提出“恢复繁体字”的议案是政协委员的权力。但是,作为政协委员在政协会议上所提出的议案应该反映民意,也就是要反映大多数人的意思,不能只考虑个人的好恶。全国政协委员潘庆林在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提出的“恢复繁体字”的议案,是否事先做了民意调查,是否反映了大多数人的意愿?否则的话,这种议案的提出是不妥当的。

我作为曾经的一名中学语文教师,也作为一名文学爱好者,作为一名读书人,我是坚决反对废除简体字,而恢复繁体字的,因为简体字早已深入十几亿中国人民的心中,对繁体字念念不忘的只有极少数人。在我经历的所有同事和学生中,只见到过一位是常常使用繁体字的,他订阅报纸是坚决不订阅人民日报,而订阅人民日报海外版,原因就是海外版是繁体字,自从海外版也改成简体字后才作罢。就连潘庆林委员也在其议案理由中承认“繁体字太繁琐,难学难写,不利于传播。”我们有什么理由让我们的孩子再度学习那“难学难写”的繁体字呢?

其实分析潘庆林委员的三个理由,也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1、上世纪50年代简化汉字时太粗糙,违背了汉字的艺术和科学性。比如爱字,繁体字里有个,简化后,造成无心之爱

如果说简化字的一部分,或者说个别字简化的太粗糙,违背了汉字的艺术和科学性,也许是对的。但说全部那就不公允了。比如“从”,我认为简化的就非常好。再比如“为”,你说哪个好。说到“为”字,我想起了一位叫田蕴章的书法教授,在网络书法讲座上就曾经把书法得不到普及一定程度上归罪于简化字,记得他也列举了“为”字这个例子,说“为”简化后不美了。田蕴章教授还说,文字改革委员会没有书法家的参与,我绝不会相信这句话,虽然我没有去查找文字改革委员会的名单,但我知道里面肯定有书法家,因为简化字的一部分都是从古代的草字中来的,如果这些文字改革者不懂草字,那怎么可能。懂草字而不是书法家,那又怎么可能?!像“爱”字这样不科学的简化字也的确有。如果提议把这些真不太科学的简化字,再规范科学一下,我还是举双手赞成的。任何的工作都会有失误,错误,把失误弥补了,把错误改正了,是正确的选择!如果潘庆林委员做一个“简体字再规范再科学一下”的议案,也许是个不错的议案。

2、以前说繁体字太繁琐,难学难写,不利于传播,但是现在很多人都是用电脑输入,再繁琐的字打起来也一样。

以前繁体字太繁琐,难学难写,以后仍然太繁琐,或许更加难学难写。就是电脑再普及,也不会让六七岁的孩子每个人抱一部手提电脑去学校上学前班、一年级吧。再者,孩子一个字还没有学习呢,就会汉字输入啦,生而知之者吧!真得电脑普及每个人一部了,也是需要手写的,中小学的汉字书写教育,不仅不能消弱,还必须加强!就是不为培养书法家,也要让每个中国人享受到书写汉字的乐趣。

3、恢复使用繁体字有利于两岸统一。现在台湾依然用繁体字,并称其为正体字,深有意味,还要为正体字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给祖国大陆方面造成了压力。

恢复使用汉字有利于两岸交流,我信。有利于两岸统一,我不信。如果文字统一,国家就统一的话,美国和英国早就应该统一了,美国怎么能独立200多年呢?香港、澳门似乎也是使用繁体字的吧,不是都回归过来了吗?现在台湾依然用繁体字,没有错,并称其为正体字,也没有什么问题,关键是我们大陆使用的简体字就是从繁体字简化而来了,也绝不是偏体字,就是未来中国统一了,台湾仍然可以使用繁体字,一国两制嘛。但台湾人民未必不提议使用简化字,因为简化字的确易学易记易写呀。就是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不会给祖国大陆方面造成什么压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应该是那些已经丢弃不用的或者濒临灭绝的东西,而我们中国汉字正在使用,并且生命力无比旺盛,近些年已经没有人再提起走拼音化道路了,何来申遗之说?!

其实在我们中国大陆,除了公文,并没有禁绝繁体字的使用,尤其在书法界,基本上还是以繁体字为主。如果自己喜欢繁体字,只要不是在公文上使用,自己私下尽管使用好了,千万别强迫他人去使用。

但愿潘庆林委员的这份议案不是用繁体字写的,在公文中使用的繁体字,是要被判作错别字的。我给学生判作文都是这样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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