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天上有知,真实表达是对他们最好的敬重。
----前记
又近清明雨纷纷。这几天连续读了一些纪念张志新等革命烈士的文章,称她为“顶天立地的帧帼英雄”、“伟大的思想先驱、学习的榜样”。我思虑再三,对张志新的英雄价值表示严重质疑。
我还是先把张志新的革命事迹简略一下:
《南方周末》2000年发表了《张志新冤案还有新的秘密》一文披露,张志新之所以被杀,并不仅仅是“反对林彪、四人帮”,而是六九年八月开始写书面材料指出毛主席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所犯的错误,反对搞个人崇拜,反对个人凌驾党之上。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召开扩大会议,通过《关于现行反革命张志新的案情报告》,2月27日高院核准死刑。4月4日,被切喉管后,12时12分在大洼刑场枪决。79年中共辽宁省委为她平反昭雪,追认为革命烈士。5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为真理而奋斗》一文,称她为“坚持真理”的好党员,号召向她学习。(引自李悔之、潇潇文章)
据上所述,我同意以下结论:
1.她是党组织培养出来的最忠诚的党员,是英勇无畏的革命战士。
2.她质疑党的领袖的正确,用生命表达了她对党的忠诚,象江姐、赵一曼、刘胡兰一样英勇不屈。
乍一看,这几条都是英雄行为,细一想,这些都是她所忠诚的组织赋予给她的。离开了她的组织她什么也不是!组织不杀了她,没有组织长期的精心培养,她能成为英勇无畏的革命战士吗?她能对她的领袖和组织用死表示忠诚?其实,她的言行很平常,她只是践行了她参加党组织的那段誓词;她的结果也很平常,左倾路线决定了她惨死的必然性,苏区杀AB团、刘少奇、贺龙之死也暗示了她这种结果的普遍性。
从人性的角度看,张志新仅仅是个革命战士而已。战士的使命是“不怕牺牲,去争取胜利”,要胜利必定有牺牲,培养战士的组织计较胜败不会计较生死。他们漠视自己的生命也必定漠视别人的生命,他们追求真理,却忽视最基本的真理----对人生命的敬畏。
从政治的角度看,张志新的行为与古代“忠臣死谏”的性质一样,所不同的是她的“谏文”组织不会送到“皇上”手里。
江姐、赵一曼、刘胡兰面对的是她们心中的敌人,而张志新面对的是什么呢?她用她的生命反证了她忠诚的组织什么呢?至死她用内心、用情感、用生命虔诚地爱着、信着、维护着将她置于死地的对象。她的选择如果是正确的,光荣的,那一定是培养她的组织的正确与光荣。
为了更形象地评价她的行为,我做个比喻:
在人们活动的大广场上,耸立着一个武疯子,他左手拿着原子弹,右手拿一把大刀。很显然,谁要是骂他是疯子他就会杀死谁,要是所有的人骂他是疯子他就会扔原子弹!很多很多的人在清醒中沉默着,他们懂得一个真理,十亿个鸡蛋砸在大刀上只等于十亿次的毁灭!还有部分人拥护在疯子周围,享受着强暴带来的快捷的利益。这时一个英雄站了出来,她有点鄙视那些沉默的人们,仰望着武疯子,慢条斯理地、有理有据地陈述疯子曾经犯病的时间,犯病的地点、犯病的恶果。充满敬意地非常善良地希望他不要再出现这样的毛病希望他能接受大夫的治疗。她的话还没传到大疯子的耳内,她的喉管就被小疯子们切断了......
在那个特定的时代、特定的场合,可以在历史的长廊中站上英雄岗位得人只有二种,那就是制服疯子夺下凶器的人,或者向世人揭示时代之所以产生大批武疯子(持枪的红卫兵)之规律的人。张志新没有做到这一点,时代也没有产生这样的英雄。
张志新的惨死,反证出了一条客观规律。可惜的是三十多年过去了,那么多真诚纪念和歌颂她的人们,也没有把规律求证出来。
(特别提示:本文一些词语的概念,特指“左倾路线”)
历史上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的政治悲剧,我们总是记着制造悲剧者的凶恶,忽视承受悲剧者自身人格上的悲哀。“杀身成仁”,把生命交给神、交给上帝、交给组织、交给真理......从儒文化到西方文化都在灌输这些东西。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掌控自我的命运呢?为什么就不能努力“抗拒死亡、享受人生”呢?我们明白过自己生命运动的方向吗?
赞成楼主
她是个受害者,是牺牲品。
同意朋友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