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曾在《爱国心与自觉心》(1914年)一文中,深刻地阐述了爱国的前提是“国家要先可爱”,只有以民权为归依的国家, 才能够真正赢得国民的认同感, 国家先须求“好”,方能图“强”。他说,“近世欧美人之视国家也, 为国人共谋安宁幸福之团体, 人民权利, 载之宪章。犬马民众以奉一人, 虽有健者莫敢出此。……土地、人民、主权者, 成立国家之形式耳。人民何故必建设国家? 其目的在保障权利, 共谋幸福, 斯为成立国家之精神。”所以, 要树立“爱国精神”,首先要有“立国精神”。陈独秀说:“爱国者何? 爱其惟保障吾人权利、谋益吾人幸福之团体也。自觉者何? 觉其国家之目的与情势也。是故不知国家之目的而爱之则罔, 不知国家之情势而爱之则殆。”国家如不能保障人民之权利、谋益人民之幸福,“其国也存之无所荣, 亡之无所惜”,他尖锐地认为当时的中国“外无以御侮, 内无以保民, 不独无以保民, 且适以残民, 朝野同科, 人民绝望”,不爱也罢。
所以爱国如爱美女,唯其有可爱之处,然后才爱之。某名人说,“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这如同选美女做妻子,叫选择性爱国,可是这选择的权利很受限制,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一种是改良主义,就是把这个国家变得美丽;还有就是暴力革命,把自己现在的国家干掉,然后创造一个新的国家。当然,大多数是随缘随命的,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