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MOU可望于六月前签订
规划于今年五、六月间举行的两岸“两会”领导人第三次“陈江会谈”中,两岸金融监理备忘录(MOU)的协商,以及金融合作架构协议的签署,被普遍期待为两岸经济交流与金融管理制度接轨的重要突破。
自今年一月,台当局授权台湾海基会与大陆进行洽签MOU的商谈以来,两岸银行、证券、保险等各主管部门即已透过“两会”所搭建的平台,围绕签署MOU与市场进入条件的相关问题,进行着各项事务性协商。
台湾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高孔廉,27日在出席一场《两岸金融产业签订MOU后之竞合挑战与商机》的研讨会上,就目前的协商进度做出了说明。
高孔廉说,关于MOU的部份,双方的意见“已相当接近”,然而在市场进入条件的问题上,台湾方面希望岛内七家银行业者目前驻大陆的办事处,能直接升格为分行或子行;并立即开放承作人民币业务,以达到两岸对彼此业者相互开放市场时的“实质对等”。
根据大陆现行规定,目前外资银行在大陆承作人民币业务,需在提出升请前在境内开业达三年以上、幷于提出申请前两年间持续获利;相对地,境外银行一旦落地岛内开业,即能马上承作新台币业务。
高孔廉也提出,台湾业者将力求以包括合资、独资或策略性参股等“多元化模式”登陆,而两岸间的货币清算机制也会在第三次“陈江会谈”中进行协商,并商谈开放大陆银联卡在台使用。
对于两岸金融监理MOU可望于六月以前完成签订的承诺,台湾前“财政部长”、台湾金融研训院院长许嘉栋则透露,目前双方监管机构倾向以“先签订后协商”的方式,将开放细节的内容留待签署之后讨论。
与会人士指出,由于MOU所涉及的乃是金融监管合作的范围与架构,例如讯息交换、实地检查、资讯保护、合作打击金融犯罪与平时连系管道等,较易达成共识;然而实质业务开放的日程,仍需视双方审视幷修改相关监理法规而定。
在谈话中,高孔廉以日本银行协助日商进行对外布局为例,反衬台湾银行业者的支援服务,通常落后于台商经营活动力的实况,其中又以大陆市场为甚。
他呼吁比照两岸间即将讨论的ECFA(综合经济合作框架协定)模式,使大陆能给予台湾金融业者进入市场的优惠条件,其中包括:对证券期货业者开放全资全照、不限制合资对象与合资比例;弹性调整外资保险公司最低资产须有50亿美元的条件,比照香港业者得与集团总公司资产幷计的方式,以放宽台湾保险业“登陆”的限制。
但他也承认,由于两岸市场胃纳容量与金融业者营运规模的差异甚大,故对彼此开放的业者数量,目前仍在研议之中。“比起外国银行在2006年就开始进入大陆,台湾已经显得稍晚一点,但晚总比没有好!”“台湾再不进去,就来不及了!”
根据统计,目前台湾金融机构已有 7家银行在大陆告城市设立办事处,而富邦银行则根据CEPA模式,透过在香港所并购的子行间接参股厦门城市商银行,并取得行长任命权。至于证券业则有13家公司设了24个办事处。而不受台当局限制的保险业,则已有 4家登陆营运,包括3家与大陆业者合资的寿险,以及1家以独资方式进入大陆的产险。
参加研讨会的官方、学界、银保证业者与投资人士也分别就两岸签署M0U后的前景与挑战发表了看法。
瑞士银行(UBS)台北分行总经理赵辛哲就指出,目前台商在大陆的资金来源,近三成来自大陆银行的贷款、二成三来自台湾母公司的汇款,然而大陆银行对台资企业营运情报了解有限、大陆的外汇流动管制等,均造成台商的寻求融资的困扰。
他认为,“跟着台商走”、保持与大陆台企紧密连动的紧密连动,是台银登陆后的策略之ㄧ。此外,大陆银行对中小企业放贷不够重视,仅占主要银行总放贷规模的5%,正好让台资银行的强项有发挥的空间。
台湾合作金库副总经理胡光华则认为,语言、文化价值观相近是台资金融业者的最大优势,但也会受制于初期资产规模较小、大陆法令限制多、进入市场较晚等劣势。但配合大陆台商转营内销市场的策略转型,提供台商人民币资金需求,会是台资银行登陆后的重要商机。
至于大陆银行来台,则将使岛内已然饱和的银行业更加竞争,而两岸金融开放后将高度连结大陆金融市场,增加不稳定性,大陆银行也更易取得台湾客户与大陆台商的征信资料。
胡光华建议,两岸金融业者可加强人才交流与培训,运用台湾开发、行销金融商品与财富管理的经验拓展大陆市场,幷藉合办国际联贷以分散风险。
台湾安侯建业(KPMG)事务所会计师方燕玲则提醒,台湾银行业将面临的挑战,在于如何建立金融体系防卫机制,以及台湾金融业股价长期偏低所造成被陆资入股或幷购的可能性。
台湾交通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长王文杰指出,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中大国大陆的金融市场的服务涵盖领域仍不充分。而目前外资银行基本不触动大陆银行的传统市场份额,以创新刺激来赢得发展的作法,也使动辄拥有上万个网点的大陆银行未能感受到竞争压力。
台湾淡江大学财金所教授林苍祥说,目前两岸证券市场合作的主要障碍包括:资本管制抑了资金自由流动与跨境投资融资活动。而双方金融机构交易、结算、资讯批露与会计准则的标准不同,所依据的法律运作框架也尚未搭建。
他说,证券市场的开放“不要像航空直航一样开小门”。让直航之后航空业只能在载人或载货间择一、缺乏延远航权,致使国际班次无法从台湾转飞大陆等覆辙,不要在证券市场合作中重演。
台湾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杨朝荣则建议,两岸金融MOU签署后,可依台“行政院”通过的《调整两岸证券投资方案之短期计画》,推动开放港台之间ETF相互挂牌、开放香港交易所挂牌企业来台第二上市上柜等,以发两岸产业互补效果,幷吸引境内外资金进一步投入,扩大双方市场规模。
台湾保险业者则纷纷指出,“532条款”中对于资产须不少于50亿美元、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在大陆境内设代表处满两年以上的高门槛,和寿险业持股不得超过50%的上限,都将使台湾保险业在进入市场、寻找合资方、磨合重大经营决策与后续是否同步增资等问题上,要付出更多的时间与交易成本。
而保业服务的相关配套,如相关文书的认证、病例与法律卷宗调阅机制也尚待建构。台湾国泰人寿建议,两岸间可在一定的过渡期内,大陆先对台湾业者开放合资不设持股上限的作法;等过渡期后,彼此保险机构的相互设立再比照本土新设立公司的标准规范。
曾任台“金管会”银行局局长的曾国烈表示,应成立常态性的跨两岸金融监理单位与危机管理机制,幷定期举行双边金融对话,加强双方经常账与资本账往来的统计与合作。此外,为求增加两岸互信基础,大陆应协助台湾加入金融稳定论坛、东亚区域性金融合作机制等,使台湾与其他新兴经济体能够获得相同的金融合作机会。
台湾证券公会秘书长林英哲称,希望台湾主管机关能持续放宽对大陆投资的限制。将已放宽至净值20%的证券业对陆投资上限,比照其他行业提高为60%;幷期盼大陆当局能给予台湾券商“准国民待遇”,使台资券商参股大陆业者可不受20%的上限限制,以取得经营权。幷开放台资券商在大陆全牌照经营证券业务,尤其是A股经纪业务、股票自营买卖与资产管理等重点营运范围。
台湾证券投信顾问同业公会理事长杜纯琛则呼吁台湾当局,取消私募基金对大陆股票与港澳中资股票的投资限制,是扭转岛内投信事业市场流失、客户资金转出、向国际机构争取代操失利等困境,善用大中华区优势、发展台湾作为亚太资产管理中心地位的关键突破举措。
杜纯琛说,期待台当局能在两岸签订MOU后,与大陆主管机关达成特殊协议,帮助台湾投顾业者绕过取得QFII额度和QDII顾问资格所分别需要跨过的50亿美元与100亿美元资产门槛。
在会场上,各方意见显露出台湾金融业者,高度期待两岸当局在协商MOU的过程中,能绕过大陆加入WTO时对一般外资进入市场的承诺,为台湾业者创造出优于WTO架构的进入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也曾在本月初的全国人大记者会上表示,市场有什么需求,金融就应该尽量予以满足,以促进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从这个角度看,大陆和香港的金融合作有哪些专案、哪些内容,和台湾之间未来也会有类似的内容和发展。”
台湾媒体分析,若比照香港模式办理,则台资银行登陆设立子行、分行的資產门槛将下修为60亿美元,使大多数台资银行都符合资格。
然而,既然在经济上欲追求比照香港模式所创造出的特殊待遇,又能否绕过岛内反对阵营所布下“政治关”,将考验台湾当局与国民党政府在协商与签署MOU过程中的政策沟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