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陳水扁失去了防火牆/文﹕南方朔 | 2006年7月31日 |
有權力的人物涉及不法,都會一層層的築起防火牆,能擋到那裏就擋到那裏。 1972年6月美國爆發「水門案」,尼克遜最先意圖狡賴,狡賴不成後,就依序撤換司法部長、白宮法律顧問、白宮內政顧問、白宮幕僚長,這些人都是他的防火牆。當1973年4月白宮幕僚長遭到撤換,仍然擋不住責任的追究,這時候尼克遜就再也沒有了防火牆,只有自己挑起責任。 這種「防火牆論」,同樣也可適用到台灣的弊案上。過去一年多,台灣陸續爆發一連串與陳水扁或總統府有關的弊案,但過去的那些弊案由於都有複雜的流程,只要流程裏有人挑起責任,這時候縱使陳水扁也和這些弊案有關,但因為已有人當了防火牆,這些弊案就不可能查到陳水扁頭上。台灣的高捷案及一堆總統府炒股案、陳由豪獻金案,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是防火牆﹔台開案及聯貸等,則是趙建銘當防火牆﹔至於陳水扁之妻吳淑珍所涉及的太百股權案及SOGO禮券案,則以御醫黃芳彥做防火牆。這些防火牆人物摃起了責任,案子就追不到陳水扁夫婦頭上,也正是因為有了這些防火牆,陳水扁遂可以在牆外安然無事。由於弊案扯不到陳水扁頭上,民進黨的人縱使自欺欺人的「挺扁」,但也自欺欺人得很有理由。 可是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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