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宝来-宝马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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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31 12:26:00 编辑 删除

浏览 174 次 | 评论 5 条

  一、为体现公司酷毙、帅呆的社会形象,对公司员工着装仪表、待人接物做如下规定,请全体员工参照执行。 
    
二、男员工周一到周四必须穿正装,即西装或唐装。特别注意: 西装后开气必须剪开,否则有暗袋之嫌;袖口商标必须剪除,否则有民工之嫌;领带夹必须使用不会褪色的,否则有乡镇企业家之嫌;棉毛衫裤不得从袖口或裤脚管露出,否则有体虚肾亏之嫌;唐装不得使用黑色纱绸材料,否则有汉奸、土匪之嫌;颜色不得使用红底黑福字,这与我公司行政级别不符。 (另:男士被发现前门未关好的,每次罚款五元。)
     
三、女员工周一到周四必须穿套装,裙子、裤子皆可,但请注意: 服装尺寸不得过紧,否则关键部位曲线过于明显,将极大影响男员工工作效率,如实在天生身材魔鬼、无法遮掩,将调证券事务部负责向监管机构汇报工作;衬衫纽扣只能解开一到两个,要解开三个及以上的需报行政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会签,如第一颗纽扣就低于下巴20公分以上的,必须同时系好长不少于100公分、宽不少于80公分的胸巾;裙子长度不得少于20公分(臀部肥大者可酌情增加),违反者将负责向上级领导和职能机关汇报紧急和疑难事务;暂不规定上限,但走路因穿着裙子而时常摔倒的,自第二月起将以智商过低为由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另:女士被发现上衣或裙子拉练、纽扣松开的,每次也罚款五元。
   
四、周五可以随便穿着,休闲为主,但以下服装禁止:军装、警服——不管你哪里搞来的,反正不许吓着其他员工;哈韩哈日的肥裤之类——日语、韩语达到国家专业八级者例外;麻袋片——人力资源部将发放特种生活补贴每月一元;透视装——为避免公司其他员工用眼过于费劲,请上班时寄放总台。
   
五、对发型原则上不做规定,但请注意以下几项:秃顶者不许涂发蜡;长发者不许在发间伴杂草茎、碎叶等;使用摩丝的不许过量,如果因此导致损坏公司墙面、撞碎玻璃等事故,必须照价赔偿。 
    
六、化妆问题:不得染发!(白发染黑者除外) 不得使用含有进口牛脂、羊毛素等成分的化妆品,安全生产第一! 不得使用假睫毛!否则领导无法从你眼神中判断你的思想。 不得使用劣质粉底!否则公司电脑键盘容易因粉尘引起短路。 不得使用劣质唇膏!要体会清洁阿姨洗茶杯的艰辛。 如果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为恐龙或青蛙的,任何时候均不得化妆!长得难看不是你的错,但是恶心人就不应该了。 
    
七、仪容: 领导在时应保持微笑!以表示工作愉快、干劲十足。 同事在时应保持微笑!以表示合作顺利、互相支持。 上级来时应保持微笑!以免被人看出不耐烦或讨厌的情绪。 客户来时应保持微笑!一直到货款进帐为止。财税审计人员来时应保持微笑!绝对不能显出心虚.。
   
新闻媒体来时应保持微笑!以显示公司空前团结和经营良好。用餐时应神情急促!表示将马上重新投入工作。 班时应眉头紧锁!表示回家后仍将考虑工作。 另外吃饭时不许发出响声、说话时应杜绝方言(包括上海话)并尽量使用英语或其他外语、骂人不许吐脏字、害人不许太明显,以显示员工优雅文明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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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uizhmy [2006-07-31 12:28:00 PM]

    Re:公司着装规定很过分!!

    哈,是你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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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ora818 [2006-07-31 12:47:00 PM]

    Re:公司着装规定很过分!!

    不是我的公司,呵呵。我在报社做上班,做编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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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念柠檬的甜味 [2006-08-01 04:44:00 PM]

    Re:公司着装规定很过分!!

    真的挺过分的,管的真严!!!~

    表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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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不是我杀的 [2006-08-03 01:43:00 PM]

    Re:公司着装规定很过分!!

    这有啥,我们公司更过分,规定女员工不得穿比七分裤更短的裤子(含七分裤),不得穿露脚后跟的凉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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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眼影儿 [2006-08-08 01:20:00 PM]

    Re:公司着装规定很过分!!

    我虽然不在报社工作,但是比较自由,呵呵,经常穿吊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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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主

周宝来

曾在报社做过编辑、记者,后在上市公司做过媒介总监、市场高级经理。 年轻心态、成熟心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电邮:nc5f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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