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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追忆远人。而媒体爆出许多地方墓地价格动辄数万,甚至几十万上百万的新闻,令许多失去亲人的同胞心情分外沉重。“死不起,葬不起”在许多地方的确正成为一个必须面对的社会现实。
中国历来有尊崇先祖,入土为安的传统。上世纪后期,政府虽然大力推广火葬,但多数地方,火葬之后仍然要再行土葬,只不过在城市地区,火葬后安葬的墓穴面积稍有减小。而近些年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厚葬的传统又有所抬头。中国有十三亿人口,每年自然死亡的人数有数千万,即便按照火化后安葬每个墓穴
中国的殡葬习俗改革,近年来有停滞不前的倾向。除了传统习俗的因素外,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墓地的有限市场化。由于按照传统习俗安葬可以在市场上买到,所以,除非家境特别窘迫,一般人都愿意为死去的亲人购置一片墓地安葬。海葬,树葬,花葬等新习俗,由于缺少配套的措施,在各地都没有成为殡葬业的主体。从经济学上讲,殡葬行业不是一个理性消费的市场,价格很难起到配置资源的作用。更主要的是,公墓的土地一方面由政府由政府垄断,另一方面又由政府批租,这导致殡葬业成为一个暴利行业。令人担心的是,正因为这一行业的暴利,导致政府在推动其他更合理的殡葬形式时缺少动力。虽然前文指出,在中国人多地少的情况下,墓穴的价格高涨有一定合理性,但高定价的目的如果能有助于中国人殡葬观念的改变当然是好事,但我们面对的现实却是,一方面民众不得不在忍受着墓地的高价,慨叹“死不起”,另一方面,占用土地开发墓葬的行为却仍然在大行其道,而且越是墓地价格高,各地越是有占用土地开发墓地的利益驱动。与此同时,整个社会在殡葬习俗方面的改革却裹足不前,厚葬之风在许多地方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死人和活人争地的现象也日趋严重。在南方许多地方,公路旁的山上,多数都是密密麻麻的墓穴,令人担心的是,当这些土地占满之后,我们的下一代将如何处理殡葬问题?
其实,在许多人口较密集的国家,现在要想购买到永久墓地已经非常困难。去年去世的香港艺人沈殿霞,其墓地就是早年在加拿大购买的永久墓地。国外现在许多国家都已经对墓地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制,也就是说,一个家庭如果有亲人去世,在只能购买墓地一定的使用年限,在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墓地管理者会将这些逝者的骨灰或者骸骨取出,重新深埋。从人类不得不面对日益减少的土地资源的角度讲,这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方法。目前中国的殡葬法规虽然也笼统地规定墓地使用期限为20年,但多数地方都没有认真执行。一方面20年的期限太短,另一方面也导致许多不合规的墓地进入市场。而这些墓地,多数都声称自己出售的使用很久使用权。从而加剧了殡葬市场的混乱。
有鉴于此,要解决中国今天殡葬业的乱局,首先必须将政府批地的收益纳入到财政预算当中,并规定这部分收益当中大部分要使用到殡葬服务当中,从而避免政府在墓地价格高涨的今天,有进一步开发土地牟利的冲动。其次,中国应该针对自己的国情,尽快建立三级殡葬体制:第一级是政府公墓。少数对国家有卓越贡献的人士,烈士,可以安葬于此,供后人凭吊。但什么人可以进入政府公墓,应该通过立法规定。第二级,政府可以批租少量土地,建立永久墓葬。因为你不批准这样的产品,市场也会千方百计提供这样地墓地,因此还不如政府主动提供这样的产品。但这部分墓穴的价格,要充分地高。相对于现在社会上几万十几万一平米的价格,如果是永久墓地的话,价格还是太便宜。永久墓地不是随便谁都可以消费,定价定到100万一平米甚至更高,我觉得也没有问题。第三级,尽快完善非永久性公墓,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从而在根本上解决活人和死人争地的问题。当然,这项措施的推广在中国同样面临传统习俗的阻力,因此,政府可以将墓葬使用的年限定的稍微长一些,比如50年。如果家族有意愿,也可以选择续费使用。与此同时,政府应该广泛号召民众采用树葬,花葬,海葬等新形式,并为这些新型殡葬形式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和优惠措施。比如,政府可以考虑给某些殡葬形式提供财政补贴,树葬和花葬可以永久使用。而无需像非永久公墓那样,到期另行处理等等。更重要的是,政府和社会精英人士,应该率先破除厚葬的传统,只有厚葬的传统得到遏制,民间竞相攀比,墓穴价格飞涨的现状,才有可能彻底得以解决。
《南方都市报》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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