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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1 08:13:34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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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仁客

 

  轰动全国,波及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案金额高达12.7亿,受害群众3万多人的“万里大造林”案件,49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主犯陈相贵、刘艳英分别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九年,并没收个人财产2亿和1.5亿元,一场以团伙传销形式实施的非法经营活动,在法律的严惩下宣告结束。然而“万里大造林”案件虽然终结,但案件带给人们的深层思考却不时在脑海中回荡!“万亩大造林”本来是手段并不高明的公开骗局,为什么还有3万多人上当受骗,难道这不令我们深思吗?究竟问题出现在哪?

 

 

一、 媒体铺天盖地的宣传“变假成真”

 

人们还清醒的记得,从2002年开始,一种新的经营方式,靠造林植树发财致富,“万里大造林,利国又利民”不时见诸主流媒体的荧屏和版面,2004年“万里大造林”不仅成为一种经营时尚,而且从中央到地方几乎所有媒体形成了铺天盖地的宣传之势,陈相贵一时间成为全国闻名的热点人物,起初人们在观望、怀疑“万里大造林”是否可行时,可媒体大张旗鼓的宣传,一下子把人们的疑虑顿时化解,原本行不通的马歇尔计划竟然变成了眼前的现实,在这场“变假成真”的事实面前,靠自主经营的主流媒体在广告收入利益的驱使下,让陈相贵、刘艳英钻了空子!

 

二、 明星大碗代言“合伙欺骗”

 

 先有著名小品演员高秀敏的热心加盟,后有著名作家何庆魁的全力合作,一些影视明星摇旗呐喊,擂鼓助威,非法经营戴上了名人面具后,陈相贵、刘艳英真可谓是如鱼得水,也不乏有领导吴国庆、陈达、陈晶等人亲自参与,并以托管造林为名,分别在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发展客户,同时他们还运用传销手段采取团队计酬和复式计酬的方式发展下线,先后在全国发展了多达3万多人营销体系,而最终的获利大户是非法经营者陈相贵和刘艳英,上亿元的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入陈相贵和刘艳英的腰包,而参与“合伙欺骗”的明星大碗,也从中中饱私囊,前不久何庆魁受贿案就是其中一例。

 

三、 以高回报为诱饵致使群众纷纷“上钩”

 

在媒体播出的“万里大造林”广告上说,“今天投入2.66万元,8年后回报18万元”,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意外的横财哪个不愿得?于是,相当一部分人在高回报诱饵的驱使下,下起了投资造林致富的决心,甚至有的把血汗钱投到“万里大造林,利国又利民”的事业上去。在这期间,曾有林业学家对“万里大造林”项目的提出过质疑,并从科学角度证实“万里大造林”项目的描述的那些速生的树种,根本就没有多大的利用价值,所以所谓的回报也是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而且投资合同上只有自然方面的意外保险,收益方面的保险只字未提,但一心想实现发财梦想的那部分人群已经听不进忠告。

 

四、   监管不利非法经营越演越烈

 

 
陈相贵 1964年出生,黑龙江省肇源县人,创业初期靠创建洗衣粉厂起步,用十年时间打造八分钟国际洗涤集团系列知名品牌,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陈相贵已是闻名全国的企业家。2002年国家出台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政策《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后,陈相贵开始借助林业政策谋划起非法集资和诈骗的勾当。2003年,陈相贵投身林业产业阵线,先后投资成立5个公司、40多个分公司办事处的大型产业集团,并出任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的董事长。在长达四年多时间里,陈相贵伙同刘艳英一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令人不解和奇怪的是,陈相贵经营的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经营手续一应俱全,一路绿灯,不仅如此,20041219,陈相贵竟然被国家某国资委研究中心等部门评为第四届中国改革十大新闻人物……

 

2007822“万里大造林”案发,陈相贵涉嫌集资诈骗被公安机关刑拘直至今年49日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一场波及全国的特大诈骗案宣告结束,几乎接近公开的骗局却让陈相贵、刘艳英屡屡得手,上述问题的存在时刻在提醒我们必须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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