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公务员侐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2009-04-06 12:32:37)
[编辑][删除]

去年8月1日笔者发表过:《法官、公务员要学行政许可法》一文,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实在实在是法律的悲哀啊!!!
这里引用全国人大法工委编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中的一段来说明《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行政许可行为缺乏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是过去行政管理实践中突出的问题之一。在一些人看来,行政许可是可以随意行使不受约束的。郑重的承诺瞬间可以改变,严肃的法律可以化为笑谈,政府招商引资时随意承诺,过后即予改变。其结果不仅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背离了政府管理目标,而且影响了政府的效率,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权威。它所带来的不仅是短期内的经济损失,而且是一种对政府的信任危机。行政许可法确立了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撤消、改变已经身生效的行政许可,这对于加强行政机关的诚信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特别是职业法官,不学《行政许可法》就是罪过!!不是嘛!!!你拿着党、政府给你的俸禄,不依法办事,就应滚蛋!!!你拿着人民给你的小米,就应该放羊啊!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啊;
我于今年3月底,满怀信心地赶到北京南站最高院接待室,就自己的两个行政案向最高院提起申诉;4月2日早9:30至10:30在最高院接待室221室,我有幸得到044号法官(一个30余岁苗条的大个子女人)召见。可悲是这位法官就没学过《行政许可法》!!因为我提到《行政许可法》,她脸上一片茫然!!!
更加可悲可叹是:这位法官(身为最高院的法官),竟没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 号:法[2004]96号 发布日期:2004-5-18 执行日期:2004-5-18 】,因为我拿出第三章,就法律溯及力问题,与其争辩时,其没有一点自信心!!!
044号法官:“你听懂话不?!我给你讲清楚啦!!你走吧!!!” 我还欲与其争辩--------
紧接着044号法官拿起电话,动用了专政工具,叫来最高院法警,将我赶了出来------------
要命要命真要命!!我的案子关乎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关乎到《行政许可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正确实施!!!
请您链接:《走进申诉人(十一)——为《行政许可法》的尊严鼓与呼!!》
http://zgss.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555#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