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高度关注的贵州省习水县嫖宿幼女案
事件进程回放:
1.
2.2008年10月月底,拿到“尚方宝剑”的遵义市公安局专案组8名民警悄悄进入习水县秘密调查取证。
3.2008年10月底侦破此案,依法执行逮捕7人,其中有5名政府官员、司法干部、教师等公职人员。目前,这7人已被逮捕。此案涉及10多名女性,其中3名未满14岁,其余受害者均未满18岁。
4.
8日上午8时30分,贵州省习水县嫖宿幼女案在习水县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7名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其中包括5名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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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5名公职人员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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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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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守明 |
县政府移民办主任 |
47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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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村 |
县同民镇司法所干部 |
38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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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永亮 |
习水县社保局干部 |
28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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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孟然 |
县马临工业区国土所所长 |
27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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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支洋 |
县第一职业高中教师 |
43岁 |
回顾这起残害幼女案,令人发指,特别是公职人员嫖宿幼女,实在丧尽天良。
毫无疑问,这起案件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对中小学生正处在学习阶段,特别是对不谙世事的幼女实施性侵害,不仅对她们的声誉、身心健康造成巨大的创伤,也会让家庭承受难以承受的痛苦。这批丧尽天良者,特别是披着国家工作人员外衣的禽兽,如果是你们自己的孩子受到如此侵害,你会是什么感受?因此,受到法律的严惩是咎由自取。
查办嫖宿幼女案何须领导批示
回头看一下这起残害幼女案,当地执法机关恐怕难咎其责。
半年前有关“老师强迫学生卖淫”的说法在习水已传得沸沸扬扬。最迟在去年8月15日,习水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已接到受害女生家长的报案,但为何两个月之久,并在报案人一直催办的情况下,当地公安机关竟没有一个明晰的调查或结论?
而此案之所以取得突破性进展,是中共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崔亚东作出批示的结果。去年10月底,拿到“尚方宝剑”的遵义市公安局专案组8名民警悄悄进入下辖的习水县秘密调查取证,10天后向习水县领导通报该案。遵义8名民警仅仅通过10天秘密调查取证就能得出的真相,何以更加熟悉当地情况的习水警方却无能为力,无所作为?
此案两个月无进展,直到省政法委书记批示之后,警察才敢开展行动,是不是没有了尚方宝剑,警察就不会办案了?否则,不知道还有多少未成年人成为禽兽胯下的牺牲品。
受害者为什么担心“报案反而会被报复”以致不得不远走他乡?
报道称,那位在去年8月15日报案的家长,由于担心在当地被人报复,遂带着女儿到外地去了。担心报复之说从何而来?有人透露,在查处案件中内部也曾出现分歧。有人认为这是一般的卖淫嫖娼案件,因为嫖客不知道卖淫女是幼女,给予治安处罚就行了。然而事实是,被害人“一眼也能看出”是小孩,“更何况案发时年龄更小”。这一切表明着一种怎样的地方权力生态?
强奸变嫖幼,罪责大大减轻,是严打还是放纵?
在此次贵州“嫖幼案”中,当地以“嫖宿幼女罪”而非“强奸罪”起诉当事人,带有一定的迷惑性,即以嫖宿幼女罪按严重情节判处,最高也只能判有期徒刑15年,而依强奸罪中奸淫多名幼女的情节,最高则可处死刑。
按法律规定,强奸罪是一个远远重于嫖宿幼女罪的罪种,它的法定刑有两档:一档为3年至10年有期徒刑,一档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即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而嫖宿幼女罪的法定刑只有一档,即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刑为有期徒刑15年。司法机关若将罪名定性为嫖宿幼女罪后,就完全不存在判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可能,由基层法院而不由中级法院来审判顺理成章。
2007年10月到2008年8月整整10个月间,有没有人奸淫多名幼女?还有,有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倘若这些情节属实,则完全有无期徒刑、死刑的适用余地,认定为嫖宿幼女罪,就有放纵犯罪之嫌了。
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留给社会的疑问
其一,为社么公安厅长批示才破案?报道中说:此案之所以取得突破性进展,是中共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崔亚东作出批示的结果。那么,如果没有崔亚东的批示,此案就难以取得任何进展。也许这些公务员、教师、县人大代表嫖客就会永远逍遥法外。甚至,教师还做他的教师,公务员还做他的公务员,人大代表还在会堂里参政议政,当然,还可以当这样那样的模范。岂不知他们应当做的模范是“嫖娼的模范”。
其二,公务员嫖娼究竟会带来什么样的政治后果、社会后果?嫖过娼的人能否谈道德且不论,但嫖过娼的人却难以真心为人民服务。比方说嫖宿这些女小学生的教师,教室里讲台上人模狗样,便最终却只是剩了“狗样”。同理,公务员嫖娼,还讲什么党性、先进性?嫖宿幼女,连人性也不具备,何谈先进性?他只是色中的魁首,既无法代表人民,更无法代表政府形象,这样的人在衙门里为人民服务,岂不是极其可笑可悲。
其三,为什么遵义警方和记者都采取了“暗访”?10月底,拿到“尚方宝剑”的遵义市公安局专案组8名民警悄悄进入习水县秘密调查取证,10天后才向习水县领导通报“8·15”案件情况。《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也是采用了同样的“暗访”方式。由暗访而非明查,可见当地政府有包庇卖淫现象的嫌疑。一个地区的嫖宿幼女的案件本地无法破案,要靠“尚方宝剑”才能有所进展,这样的地方还有什么安全可言?既无安全,其道德滑坡又情何以堪?
其四,3月27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暗访时,仍然可以通过当地的“线人”、包工头找到“比较干净”的3个读初中的“学生妹”试探,可见当地并非只有一起类似的案件,还有更多深藏在“水下”的嫖宿幼女现象,其中当然还有更多的公务人员、教师、人大代表之类的“嫖幼女爱好者”存在。
诸多“思考”,不能不让人更其心寒,人们有理由为当地治安状况、女生安全而担忧。
从前年好不容易才被曝光的贵州威宁县教师夫妇强迫学生卖淫案,到本案涉案人员移民办主任李守明和第一高级职业中学教师冯支洋“仍在领工资”,再结合当地老百姓告诉记者的“他们都说这里半年前发生过一起‘老师组织学生卖淫案’,‘抓了一些人,有个煤老板出了20万被放出来了’”。
我们有理由质疑,贵州还有多少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等待侦破?真相才冰山一角?
公职人员,你何时变成了禽兽?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作为人民的公仆,理应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可这几年公务人员中不但“包二奶”、“包N奶”等现象屡屡被曝光,嫖娼、公款消费等丑闻更是不断被见诸媒体,不断演绎着官场的戏剧性一幕。
(---------------------------------------------------删,删,无奈再删)
在官员因色落马的诸多案件中,一些案件反映出目前某些官员官道德沦丧的程度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极其变态的性癖好令人咋舌。
近年来,贪官的婚外“性活动”变得异常活跃,追逐“处女情结”更趋严重,嫖宿幼女成为了贪官一种变态的疯狂。
嫖宿幼女 公职人员嫖的为什么非得是幼女?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偏偏只对未成年熟女感兴趣。
林嘉祥猥亵幼女的阴霾在人民群众的心中尚未散尽。
乐山副原市长李玉书包养的情妇才仅仅16岁,为了把娇艳动人、且属处女的16岁花季少女搞到手,他竟谎称自己是新加坡商人,为博得丽人一笑,他在成都丽都花园花61万余元购买了一套豪宅。
河南省镇平县政协原副主席、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吴天喜,相信通过采阴补阳之术,可以延年益寿,还可以官运亨通、飞黄腾达。警方公布其竟强奸幼女36名(肯定还有不愿意承认的女孩),吴天喜还将这一目标为100名幼(处)女,受侵害女生的年龄分布于12岁到16岁之间。
嫖宿幼女,本属刑事或治安案件。在我们的心目中,应该只是那些偷鸡摸狗之辈才可干出的事,很难与有一官半职的、所谓社会精英阶层的官场人士联系起来。可今天,已有不少高官及众多的一般公职人员,都涉及此类案件,真不知这些人渣是官员或是地痞!这样的官员,真能让百姓再相信吗?
这一系列的事实明白地告诉我们:政府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对公职人员的监管、教育、查处仍然是一个真空地带。监管部门对干部监管预留的真空是可怕的,权力监督权力,监督与被监督者必定同流合污,公职人员就能依然胡作非为,同类的案件就不会绝迹。
俗话讲,饱暖思淫欲,足见公职人员南郭先生多多,财政铁饭碗,不渉实体,责任高架,功劳上缴,问题下泄,左右逢源,空话套话大话总是有理皆成文章,可脱离百姓实践,自然不必求真务实,不受客观规律约束,无法无天;进而老子天下第一,居功自傲,腐败贪婪,恶行满贯;进一步必然邪念横生,什麽丑恶的事也干得出。这绝非是谁惯的。有道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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