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包客
文 / 冯雪松
我每次逛街的时候,都习惯同时也喜欢背一个包,主要还是为了方便,可以装一些随身携带的物品,还有笔记本什么的。在这个城市里,很多超市、书城(有的就是新华书店,在这里也叫书城)什么的都是可以直接背包进去的,不过,进超市里需要寄存除贵重物品外的一般东东,主要是为了避免有瓜田李下的嫌疑,也有的超市,如人人乐,随身携带的物品,可以放在包包里,只要不在超市里打开包包就行。像书城,只要求图书类的寄存,其它的就可以带进去。
原来这里的图书馆,也是可以随便背包进去的,并没有强制要求寄存,直到有一天,我照往常的习惯,背包来的时候,物业公司的保安却要求寄存,我就跟他理论起来,因为包里有笔记本之类的,都取出来拿在手里确实很不方便,谁知他拿出一个内部的规定来,且这个规定也没有在醒目的地方对读者公示,说大过一本书的包都必须寄存。
我跟他说,我知道图书馆里的书都是有防盗磁条的,既然有防盗设施就没有必要有这个要求,他说是因为最近曾经在一些读者的包里发现有图书,他们疑心有偷窃的可能,可是人家坚持说书是自己带进来的,也因此时常与读者发生争执,所以才不得不如此。
自己带来的书寄存,也免得到时候有“窃书”的嫌疑了,就因为不守规则,大家就都不方便了,而且还闹得只要看到有背包的就有孔乙己的嫌疑,何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