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亿苇放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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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押人员验伤——就该这么办

发表于 2009-04-18 13:44:0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全面排查严惩“牢头狱霸”,逐一检查在押人员体表情况,以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期间,检查人员将对在押人员的体表状况进行逐一检查,确认其身体是否存有损伤。每检查一名在押人员身体损伤状况,检查人员都将对照在押人员入所健康体检表,确定损伤形成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以及伤势程度,确定造成损伤的人员情况以及处理情况。对在押人员体表状况的检查,要以医生为主进行。

这件事让笔者深感欣慰。记得台湾陈水扁入狱时,有过台湾班房方面的基本制度介绍。“人犯”只要进班房,不管何人都要进行仔细的身体检查,包括人体的“私处”在内,并拍照为证。出狱时同样有要此项检查。这有两个作用,一方面防止“人犯”进监狱时讹诈司法部门。有人本来有伤,出狱后说这伤是监狱给予的,那谁说得清?二方面防止监狱果真发生虐囚行为。如果伤痕在入狱后留下来,监狱方面就必须担责。

监狱原本就是问题人群的“集中营”,所谓“牢头狱霸”问题,其实是世界性的难题。如果任由“牢头狱霸”作恶,监狱就会变成新的罪恶制造中心。而“牢头狱霸”的形成,往往与监管人员失责、渎职有些关系,甚至有人沦为“牢头狱霸”同道之人或授意某些犯人打人。近年来暴露的所谓“躲猫猫”事件,最后的调查结果令人唏吁。

通过专项活动,可把过去不怎么认真对待的部分囚犯受虐情况的规律性弄清楚,至少可以发现哪些人容易成为“牢头狱霸”,哪些人容易成为受害者,从而今后可以重点防范,减少恶性事件的继续发生。更主要的是能因此有一个更好的规章程度和程序,令专项活动成为常态准则。

一个国家如果能注重在押人员的基本权益,那么,国家整体的人权意识就可以得到提升。对囚犯尚能保护其合法权益,那么,对社会公认的各类弱势群体如农民、打工者、街头小商贩,是不是就更人道一些呢?社会弱势群体是在不同形态下体现出来的。面对国家公权机器执法人员,相关的公民往往是弱势。在国家机关中,面对那些什么长的普通公务员又是弱势。一个打工者在老板面前,通常可能弱势,但如可打工者有特殊身分和背景,老板也可能反过来成为弱势。人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人人得到尊重,令强势者不能持强凌弱。这是社会和谐的最基本社会准则之一。

从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做起。有了这个最重要的社会共识,中国的文明就当真有了一个新的高度。面对复杂的现实,我们一是期待,二是争取,三是从自己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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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亿苇

www.sweetculture.com 航亿苇,江苏如皋人,系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曾作企管、电脑部主管、报刊编辑等,现在广州馨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职。已公开发表各类作品逾200万字,著有《诗神的极乐鸟》、《芳踪漂泊录》、《电脑思想库》( 与人合著)、《 男人的圣经》等,有作品入选多种权威选本。本人博文若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资料来源均为正式报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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